扣分罚款规定具体如下: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记12分;1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超速100%以上,罚款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10、伪造驾驶证,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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