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河西小区(万光福园)24#~31#楼工程
见证取样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批:
烟台市正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河西小区项目监理部 二○一三年 月 日
一、“二材、二块”控制的特点
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加强对材料质量的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保障。因此,对工程材料进行严格的管理是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二材、二块”的控制在工程中泛指工程材料和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的见证取样以及检测的控制与管理工作。 二、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1. 监理规划
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材料标准规范》、《烟台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标准》 3.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11 号)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85) 《预拌混凝土》(GB14902-9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5.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1)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91)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91) 6. 施工组织设计 7. 其他相关文件、规范
三、见证取样的范围和程序 (一) 范围
本工程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商品混凝土及试块、分层回填土、屋面防水试验的现场见证取样。 (二) 程序
1、 本工程实行24 小时监理工作制度,每位现场监理人员均可见证以上内容。 2、 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5、 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一) 基本要求
1、 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 2、 必须具备本工程相关专业知识。 3、 必须获得建设单位和质监站认可。 (二) 职责
1、 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 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 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4、 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 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 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五、XXX工程主材取样规格及数量
六、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和施工试验的见证取样和送样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 1、取样方法
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 (1)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m3 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 时,
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 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m2 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每100 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 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 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 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
(4) 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应以三个试件为一组。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合物根据不同要求应从混凝土输送车的出料口卸料流1/4~3/4 处内取样,用于检验现浇混凝土工程或预制构件质量的试件分组及取样原则,应按现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2、混凝土质量控制及结果判定 (1)商品混凝土厂家应备资料 01) 原材料质保书及复试报告;
02) 水泥品种、标号及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 03) 骨料种类、产地和最大粒径; 04) 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坍落度; 05) 混凝土配合比和标准试件强度等; 06) 轻骨料混凝土还应提供其密度等级。 (2)混凝土质量控制
混凝土质量检验与判定的依据是《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混凝土拌合物应检验的质量指标为:各种混凝土拌合物均应检验其坍落度或工作度;掺引气剂的混凝土拌合物应检验其含气量;根据需要还应检验混凝土拌合物的水灰比、水泥含量及均匀性。 (3)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评定方法有三种:即统计方法(一)、统计方法(二)和非统计方法,详见《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二)砌筑砂浆试块的取样:
1)砂浆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并且对取来的试样应经人工再搅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砂浆取样数量应比试验用量多1—2 倍。
2)每一层楼或每250 m3 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每次至少应制作砂浆主体抗压试件一组,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另做试块。基础砌体可按一层地面计,对于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用砂浆,每一楼层或250 m3 的砌体,每种强度等级的砂浆至少制作两组试块。 (三)钢筋及焊接件 1、钢筋取样 1)取样规则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应由同厂、同炉号、同级别、同规格、同生产工艺、同进场时间的钢筋组成。 2)取样数量
钢筋的试样数量根据其供货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 个拉伸试验,2 个弯曲试验。用《碳素结构钢》(GB700-88)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1 个拉伸试验,1 个弯曲试验。
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 个拉伸试验,2 个弯曲试验。 冷拉钢筋:每批冷拉钢筋应做2 个拉伸试验,2 个弯曲试验。 3)取样方法
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从每根钢筋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 后再取两个试样,共四根。 2、钢筋焊接件取样 2.1 闪光对焊
1)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的力学性能试验包括拉伸和冷弯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 个试件,3 个作拉伸试验,3 个作冷弯试验。
2)在同一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 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3)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4)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对于Ⅰ、Ⅱ、Ⅲ级钢筋,不得有明显的烧伤;Ⅳ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于Ⅱ、Ⅲ、Ⅳ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
5)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º 。
6)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10%,同时不得大于2mm。 2.2 电渣压力焊
1) 在一般构筑物中,每300 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形式)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每一楼层中以300 个同类型接头作为一批。 2)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 个接头作拉伸实验。
3) 接头焊包均匀,不得有裂缝,钢筋表面无明显烧伤等缺陷。
4) 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超过0.1 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5)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2.3 阻点焊
01 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制品,即为同一类型制品,每200 件为一批。
02 热轧钢筋点焊应作抗剪试验,试件为3 件。冷拔低碳钢丝焊点,除作抗剪试验外,还应对较小钢丝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3 件。 2.4 弧焊
1)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300 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形式)为一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楼层中以300 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形式、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不足300 个时,仍作为一批。 2)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 个接头作拉伸试验。 3、建筑用钢筋及焊接件的检测项目 3.1 原材料
01 钢筋: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率、冷弯。 02 冷拉钢筋: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率、冷弯。 3.2 钢筋焊接件
01 闪光对焊:抗拉强度、冷弯。
02 电阻点焊:抗剪力(抗拉强度、延伸率)。 03 电弧焊:抗拉强度。 4、结果判定 4.1 钢筋
钢筋原材料力学性能必须分别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GB13013-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1)、《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104-9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91)的有关规定。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4.2 钢筋焊接件 1)闪光对焊
拉伸试验:三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低于该级别钢筋的规定抗拉强度值;余热处理Ⅲ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热轧Ⅲ级钢筋抗拉强度570Mpa;至少有两个试件断在焊缝之外,并呈延性断烈。
弯曲试验:在规定的弯心直径下弯曲至90º 时,至少有两个试件不得发生破断。 2)电阻点焊
焊点的抗剪试验结果,应符合建设部标准JGJ18-96 所规定的抗剪力指标。
焊接骨架焊点抗剪力指标(N)
3)电弧焊
钢筋电弧焊焊头的拉伸试验,三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低于该级别钢筋的规定抗拉强度值;3 个试件均应断于焊缝之外,并应至少有两个试件呈延性断裂。 5、建筑用钢筋及焊接件不合格试件的处理
试验结果如不符合标准所规定的指标,应判定为不合格,对于不合格试件,应在
24h内上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 5.1 钢筋和型钢
根据国标《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2101-89)的规定,任何检验如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 5.2 闪光对焊
当检验结果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指标,或有两个试件在焊缝或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低于规定指标,或有三个试件呈脆性断裂,则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弯曲试验结果如有一个试件未达到要求,应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有三个试件不符合要求,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5.3 电阻点焊
试验结果如有一个试件未达到要求,应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该批制品即为不合格品。 5.4 电弧焊
试验结果如有一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一个试件断于焊缝,或有两个试件发生脆性断裂时,应再取6 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有一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一个试件断于焊缝,或有三个试件呈脆性断裂时,应确认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四)、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的取样: 1、烧结普通砖: 检验规则:
检验批按3.5—15 万块为一批,但不得超过生产线的日产量,不足15 万块也作为一批,从现场批数中按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的样品中抽取15 块;其中10 块进行抗压强度检验, 5 块备用。 2、烧结多孔砖: 检验规则:
检验批按3.5—15 万块为一批,不足15 万块也作为一批,现场抽取检验按5 万块为一批,外观质量检验的试样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每一检验批的产品堆垛抽取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后的样品中抽取,外观检验抽取数量为50 块,尺寸偏差抽样数量为20 块,强度等级抽样数量为10 块,孔型孔洞率及孔洞排列抽取数量为5 块,石灰爆裂抽样数量为5 块,吸水率和饱和系数抽样为5 块,冻融抽取数量为5 万块 。 3、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检验规则:
检验批按3 万块为一批,不足3 万块也作为一批,用随机取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15 块,其中大面抗压,条面抗压各5 块,其中5 块备用。
4、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以用同一种原材料配成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用同一种工艺制成的同等级的1 万块为一批,不足1 万块也作为一批,用随机取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5 块进行抗压强度检验。 5、蒸压加气砖砌块:
检验批按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1 万块为一批,不足1 万块也作为一批,用
随机取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3 组共九块进行抗压强度检验。以上各类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的技术性能参考规范要求。 (五)砖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取样: 根据GB12573 取样要求:
1)散装水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取样: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连续进场水泥不得超过500 吨为1 批,每批抽样不少于1 次,随机地从不少于3 个罐车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 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2)袋装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连续进场水泥不得超过200 吨为1 批,随机地从不少于20 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搅拌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以上所取试样总数不少于12kg,拌和均匀后分为两等份,一份由试验室按标准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以备仲裁检验用。各类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七、监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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