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保教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体现“按岗取酬,能者多得”的分配原则,结合
我县同镇幼儿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情况,我园特初定如下工资待遇实施方案;
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五部分构成;
一、 基本工资
按照年龄定:20—24周岁1140元、25—29周岁1190元、30—34周岁1240元、35—39周岁1290元、40—44周岁1340元、45—49周岁1420元、50周岁以上1500元;
二、 学历工资
按照证书学历定;高中学历60元、中师学历80元、专科学历130元、本科学历230元;
另外: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150元,其他科目资格证、育婴师证、技能操作等证50元;
三、 工龄工资
自进本中心园算起,每年5元,逐年增长;
四、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由二部分组成
1、浮动工资 每月200元; 2、保教工资生数—基数4元/人 基数: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3、临时工作工资
五、岗位工资
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补助100元/月配班教师,补助40元/月;担任副园长人员,补助260元/月;担任会计人员,补助190元/月;担任中层干部人员,补助130元/月;担任年级组长人员,补助80元/月;
六、备注
1、另我园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保教人员办理职工“五险一金”,按劳动法交纳费用,每人每月计元;
2、新招聘的教师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800元;期满考核合格后留用,工资按本园方案执行,并参加保险;
本工资薪酬方案从2018年3月起执行;
二0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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