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XXX煤矿
井下防爆胶轮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单位 : 胶轮车队 编 制 人:XXX 单位负责人:XXX 技术负责人:XXX
编 制 时 间:2021年 X月 X日
复 审 签 字 措 施 名 称 复 审 单 位 胶轮车队 通风综合队 运绞队 信息中心 地测通防部 生产技术部 调度所 机电工程管理部 安全监察部 机电副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 防爆胶轮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复 审 人 员 复 审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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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防爆胶轮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一 、 概述
针对井下辅助材料的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 二、车队组织 车队负责人:贾新立 运行负责人:许承宣 安全负责人:阎锐逸 三、适用范围
地面、井底车场至各施工地点。 四、胶轮车技术参数表
类别 型号 柴油机功率 爬坡能力 行驶速度 离地间隙 外形尺寸mm 防爆无轨胶轮车 WCJ5E(A) 110KW 14° 0-35KM/h 215mm 6667*1960*2000mm 防爆无轨胶轮车 防爆无轨胶轮车 WCJS3E(A) KW 14° 0-25KM/h 215mm 防爆无轨胶轮车 WCJ5E(A)(平板自JC4E(水泥搅拌车) 卸车) 110KW 14° 0-35KM/h 215mm 110KW 14° 0-35KM/h 215mm 6050*1550*2000mm 8033*1960*2000mm 7450*1960*2200mm 自重(t) 载重重量(t) 7500KG 5000KG 7000KG 3000KG 7500KG 5000KG 9500KG 8000KG 安全标志证号 MCG080038 MCG080048 MCG080038 MGG16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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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井下胶轮车行驶路线允许运行
井下运行防爆无轨胶轮车型号WCJ5E(A)、WCJ5E(A)平板车、WCJS3E(A)、JC4E四种,功率分别为110KW、65KW, 根据《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使用规范》,行驶车辆的巷道,配风量不小于4m³/min.kw。各种车型运行时需要配风量如下表:根据生产用车需要增加车辆时,将由通风部门加大巷道配风量,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巷道最小风量 3T或5T允许胶轮巷道名称 Q(m³/min) 车运行数量 备注 6煤南回风大巷 460 1 掘进 11108辅运顺槽 465 1 掘进 11108运输顺槽 490 1 掘进 61104运输顺槽 470 1 掘进 61304工作面 2455 1 采煤 2 / 34
六、安全技术措施
1、防爆胶轮车驾驶员应熟悉车辆完好状况。
2、胶轮车驾驶员开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的转向系、制动系、传动系、灯光电气装置、发动机、底盘部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维修记录后方可驾驶。
3、胶轮车驾驶员检查车辆无“四漏”(漏油、漏气、漏水、漏电)情况,并确保“四足(油足、气足、水足、电足)”后方可驾驶。 4、胶轮车驾驶员必须每日对入井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并做点检记录。车辆在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坡度较大、噪声大的地段或遇有行人,以及前方有车辆、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5、检查发动机启动灵敏,动力性能可靠,符合技术标准。 6、转向轻便、灵活,左右转角符合技术要求。
7、脚踩离合器操作轻便,结合平衡,分离彻底,不抖不打滑,无异响 8、底盘各总成链接可靠,运转时无震动,无异响。 9、脚踩制动有效,四轮制动力均衡;驻车制动性能完好。 10、观察车辆电气部件,灯光齐全有效,仪表指示准确。 11、每台车辆必须安装车载定位系统,定位系统必须完好。 七、驾驶车辆要求:
1、入井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驾驶证(C1以上),并经矿职工培训中心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并持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防爆无轨胶轮车操作安全资格证》后,方可入井驾驶车辆。全员持证上岗,对无证或证照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止驾驶,并对相关责任人按事故进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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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安全帽、矿灯、瓦检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和一般工具。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手机、电子表、烟火及酒后驾车。
3、司机必须提前观察巷道,遇到巷道狭窄或巷道有障碍物影响正常通过时,谨慎驾驶,小心通过。加大对司机技能培训力度,提醒司机按章操作。 跟班队长、安监员随时检查,发现违章者进行相应处理。
4、车辆在同向行使时,保持不低于50米的安全车距。车辆在井下主要运输巷道内行使速度不得超过18Km/h,其他巷道不得超过15Km/h,会车不得超过5Km/h;巷道交叉点、转弯及前方有车辆、人员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鸣号减速,速度不得超过5Km/h;遇到行人,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经过巷道施工地段或遇有行人时,减速变光,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施工人员指挥下或靠巷道右侧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5、通过弯道、风门、交叉点、乘车点时必须提前30米减速,未发现有行人或车辆出现时,鸣笛、速度不大于5km/h缓慢通过。
6、运送大型物料要用手拉葫芦进行捆绑,确认捆绑牢固,无安全隐患后,按先问、后鸣、再行动的程序,起步行驶。
7、胶轮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同方向行驶时,前后车辆必须保持不小于50米的安全距离。
8、胶轮车车驾驶员在行驶中,严禁超速行驶,强行强会,要礼貌行车。
9、班前会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车辆安全操作理论与技术培训。 10、当班队干随机对车辆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行驶或强行强会的人员视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或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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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井下行车时必须保证瓦斯传感器在开启状态,发现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0.5%时,应立即停车熄火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待处理后方可启动运行。
12、驾驶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和甩掉保护,严禁带病运行。
13、车辆启动后严禁在铰接范围内站人,进入驾驶室必须将车门关闭。 14、车辆要严格遵守行车路线,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15、值班队长动态检查车辆完好、车辆运行检查、作业现场隐患整治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下一班前会议通报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汇总上报。
16、倒车时必须鸣笛示警,并开启倒车声光报警装置,确认周边无人和障碍物后方可行车,速度不超过5公里/每小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倒车并配备口哨,车辆倒车时,长度距离不应超过300米。
17、水泥运输车卸料时,司机须听从现场人员指挥。车辆周围1米处严禁站人。
18、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在每日归队时对车辆进行清洗,清洗干净后方可停入车位。跟班队长每日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有未清洗的车辆不准入库,进行处理。
19、严格执行车辆在巷道运行中在信号灯处红灯停、绿灯行规定,如违反此规定,驾驶员按一般“三违”处理。
20、车辆途经斜巷,巷道坡度大于3°,遵循“下坡车让上坡车、空车让重车、小车让大车”并执行斜巷“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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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在斜巷处会车及停车。
八、入井安全事项
1、设置专人每日对入井车辆的刹车系统进行制动性能检测,并记录造册,转向系统、灯光和喇叭等安全性能进行试验及全面细致检查。
2、每台入井车辆必需配备2瓶4KG便携式灭火器,2个故障警示牌和2个防止车辆滑行的阻车器。
3、升入井车辆必须在上下井口做好详细登记,由把钩工签字确认升入井时间及装载的物料。
4、入井车辆在井口等待入井时,车辆必须正对罐笼口中间位置,听候井口把钩工指令,缓慢驶入罐笼、停放在罐笼正中位置,并由把钩工掩好三角木。
5、驾驶员驾驶车辆乘坐罐笼入井时,严禁离开驾驶座席,熄灭发动机、关闭电源、拉好手制动,头、手、脚严禁伸出驾驶室外,不能离开驾驶室,在罐笼内站立。
6、副井上口罐笼人员与车辆就位后,把钩工掩好阻车器,并作出“手指口述”指示,安全门关,摇台起语音信号发出罐笼开始运行。罐笼运行中车辆必须保持闭锁状态。
7、罐笼运行到副井下口,听从把钩工指示,摇台落安全门开,车辆启动,鸣笛以5公里每小时速度缓慢驶出。
8、如车辆在井下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汇报值班人员及值班调度,并在车辆前后30米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9、车辆严禁交于他人和无关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后果自负并严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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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10、驾驶员领取防爆车时必须安装防爆栅栏方可运行。
11、驾驶员上车后要保持头脑清醒,观察好路线后鸣笛起步,不得盲目行车与倒车。
12、检查物料是否捆扎牢固,并有专人带车到指定地点,卸货过程中,作业半径内人员不许站立,卸货完毕车厢必须放回原位;大运大件必须捆绑牢固,土产材料不得超出车厢。
13、在搬运设备时,多人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并由专人统一协调指挥,捆绑后司机必须进行检查,并在车的前后设有警示,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不准运输。
14、注意井下风筒设施,车辆如超高时不能通过风筒,及时卸掉超高的物料方可通行,车辆在井下刮蹭通风设施或风筒时应第一时间汇报值班人员及值班调度。
15、车辆在通过风门时严禁超宽、超长,严禁出现刮蹭风门的现象,严格按照风门操作规程来通过风门。
九、系统检测
通风综合队负责不定期对井下运行车辆尾气情况进行抽查,一周全面检查一次,为确保检测正常进行,特制定以下执行方案,遵照执行:
1、通风综合队每周对所有胶轮车尾气进行全面检测一次,并发放合格证。检测项目含一氧化碳浓度、氮氧化合物。
2、因胶轮车队其他问题造成在运车辆未被检测的,统一确认为不合格车辆,不准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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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运队根据检测结果严格控制不合格车辆入井。
4、新入井车辆需要检测的,需提前2天由胶轮车队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通风综合队、地测通防部审批,审批后通风综合队安排专人检测。
5、通风综合队不定期对井下运行车辆尾气情况进行抽查,地面抽查不合格车辆,禁止入井,井下抽查不合格的立即升井。
6、其他未尽事项执行鄂XXX能字〔2021〕45号文《XXX公司有毒有害管理规定》。
7、监测标准:发动机由怠速加速至70%额定转速,维持60秒后降至怠速;一氧化碳便携仪放置在排气筒正后方20mm处待发动机维持怠速15秒后开始读数,读取30秒内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取平均数为测量结果,测量结果大于400ppm视为尾气超标。
8、瓦斯传感器必须保证工作正常、有效,由专业人员定期做好瓦斯传感器的检测、校验,出具检测报告。
9、由专业人员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检测,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数据。 10、车辆定期检测瓦斯断电仪及监控检测系统,每15天有矿职能部门进行校验及检测。
十、故障车辆牵引安全措施
1、车辆入井前必须保证车辆完好,对制动、转向等安全部位全面检查,试运转,确认完好后方可运行,不完好车辆严禁入井。
2、牵引车辆时,须由专职驾驶员操作,根据情况选用适当的牵引方式,双方驾驶员必须密切配合,发现问题立即停车。
3、采用硬连接牵引故障车辆时,牵引装置必须使用直径为75m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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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钢管三角架,长度控制在保证能够正常转弯的情况下(一般长度1.5M),而且前后连接必须可靠,必须使用防脱金属插销连接。
4、牵引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匀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者在被牵引车后明显位置设置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
5、牵引故障车辆时在主要巷道车速不得超过10km/h,拐弯、上下坡时车速不得超过5km/h,匀速慢行,尽量避免紧急制动,禁止空挡滑行。
6、如故障车辆无动力,解除不了制动的可采取卸掉十字轴或后桥差速装置牵引。
7、牵引车辆时,原则是决不允许以小拖大、以空拖重,牵引车辆必须整车各部件完好。
8、车辆牵引时,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指挥人员在安全地点指挥。
9、牵引车司机及其他所有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必须听从现场指挥员(跟班队干)指令,指挥人员和司机要达成统一指挥号令(灯光、手势),不得盲目蛮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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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运送人员,现使用WCJ24RE(B)、WC9R型乘人车,为保证运行安全规范人员操作,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贯彻执行。
一、作业项目 1、作业地点:
(1)61304运输顺槽及六煤南辅运巷各施工地点。 (2)指挥车根据矿上安排具体地点。 2、作业内容:运送人员。 3、作业时间:全天。
二、现场施工组织分工
1、施工单位:胶轮车队 施工负责人:贾新立 运行负责人:许承宣 2、现场负责人:跟班副队长。 3、现场安全监护人:跟班组长。 4、主要作业人员:班组所有成员。
三、作业工艺流程或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 (1)乘车地点:
①、井下乘人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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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作面指定地点.
(2)乘车时间:早班:7:30 ;中班:15:30 ;夜班:23:30。 ②、根据矿上安排如有检查或领导入井时间另行通知。 2、作业工艺流程
乘人车入井前的检查→乘人车入井(副立井)→乘人车到达指定地点人员上车→开车运行→到达目的地人员下车→车辆升井→停车清洗。 3、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参数 (1)、技术参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特征 结构型式 柴油功率 爬坡能力 最大运行速度 轴距 自重 载人量 外形尺寸 水平转弯半径 工作特征 额定功率 WC9R型指挥车 钢结构件 60kw 30% 65km/h 2950mm 2750kg 9 20×1820×2100mm / 辅助运输 35kw/1800r/min WCJ24RE(B)型乘人车 钢结构件 110kw 14° 45km/h 4950mm 9000kg 24 7772×1960×2300mm 6.6m 辅助运输 /
四、乘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1、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入井车辆进行日常检查,车辆必须进行制动测试(地面制动测试平台),检查车辆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并做点检记录,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检修并填写维修记录,严禁车辆带病运行,检修人员(驾驶员)必须按维护保养说明书按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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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2)、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执行“三项检查”,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检查车辆无“四漏”(漏油、漏气、漏水、漏电)情况并确保“四足(油足、气足、水足、电足)”后方可驾驶;(3)、出车前检查车辆状况是否完好、外观干净整洁,驾驶室无杂物;油脂洁净量足,柴油、液压油、机油、刹车油等油液;(4)、检查液压系统是否灵活可靠;检查主水箱、副水箱、补水箱;检查各连接螺栓、销轴紧固完好,轮胎螺丝、传动螺丝;(5)、检查电气及保护系统,外观完好,保护齐全,无失爆,电缆无破损无裸露明线;(6)、检查车辆转向系方向盘的转动方向与转向轮一致、同步,转向轻便、灵活,左右转角符合技术要求;(7)、检查工具数量是否齐全,检查消防器材、阻车器、三角警示架是否齐全。(8)、车体个链接部位无异响。
2、车辆进出罐笼应鸣笛、缓慢起步,乘人车入井主巷道运行车速不超过20km/h,其它巷道车速不超过15km/h,巷道交叉口、拐弯处车速不超过5km/h;人与车相距10m时,机车停稳刹紧,人员通过后方可运行;两车在同巷、同向行驶时车距不小于50m的安全距离。同向行驶时保持不低于50m的安全车距。行车中遇行人规定:“车辆在辅运大巷内运行时遇行人应提前减速、鸣笛、变换近灯光,车辆低速行驶避让行人;在掘进巷道运行时遇行人车辆提前停车让行,待行人完全通过时鸣笛缓慢起步;下坡运行时,当车辆运行到变坡点时停车刹紧观察看坡道上是否有人行走,确定行人完全通过时低速下坡运行”。
3、 人车严格要求“点对点运行”(即起点—终点),人车驾驶员中途严禁停车上下人员,司机必须把车辆停放在指定乘车点,拉好制动手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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熄火掩好阻车用的三角木。乘车人员必须待车辆停稳后方可按次序上下车。严禁扒、跳、蹬车。
4、车辆在斜巷行驶时必须保持低速档(1、2档)行驶,在斜巷行驶中严禁换挡,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空挡行驶,严禁熄火滑行。
5、驾驶员注意力集中时刻注视前方,行车靠右,遇有人或障碍物时,鸣笛减速,做好停车准备。遇到巷道狭窄或巷道有障碍物影响正常通过时,谨慎驾驶,小心通过。
6、人车入井前必须检查尾气浓度,尾气浓度超过400ppm时严禁下井,防止因车辆尾气超限,井下巷道局部甲烷浓度升高造成瓦斯爆炸事故,影响正常工作、生产。
7、乘车人员严禁携带尖锐、超长超宽工具及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剂。 8、车辆启动后,严禁人员强行上车。驾驶员在人车未启动前必须检查人员是否已经坐好,严禁超员运行,人员在车厢内站立、打闹或将身体的任何部位露出车外。未启动车辆前司机环顾车体范围,检查无误后鸣笛、缓慢起步。
9、拐弯处、巷道交叉口、急转弯处、喷雾降尘点、陡坡、风门等及前方有车辆、人员或视线有障碍时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都必须鸣笛减速,速度不得超过5Km/h。严禁此路段内停放车辆车。
10、会车时,按规定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靠近躲避硐室的车辆主动避让,有管道的一方让无管道的一方先行,严禁强行超越、运行,强行会车、
11、涉水运行。经过积水区时必须先停车观察水位,水位过深禁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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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水通过。积水区低速行驶,水深度超过排气管时,禁止通过,车辆涉水后要故意试刹车。
12、乘车人员按额定人数上车后,由驾驶员关闭人车后安全门并确认是否锁好,此时有乘车人按响车厢后部的开车信号按钮,驾驶员收到开车信息后确认观察周围环境,无异常情况后,鸣笛缓慢起步。
13、车辆到达地点停稳、熄火、掩好阻车器后乘人车后门锁有司机打开,人员要按规定依次按顺序下车。
14、选择停车位置时,应停放处无淋水、无积水巷道支护完好无漏顶、无片帮,无冒顶等有不安全因素的工作区域内。
15、井下乘人站点为等候硐室西侧,乘人车存放处宽5M,长度为30M。符合3台乘人车停放要求,均悬挂告示牌。各个巷道乘人车点均悬挂乘人车告示牌。 五、其他规定
1、乘人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司机疲劳驾驶、野蛮操作。
2、乘人车入井前驾驶员认真检查和携带车辆合格证、个人驾驶证、入井证及防爆胶轮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有效证件。
3、入井乘人车必须随车配备至少2个不小于4kg干粉灭火器、故障警示牌2个、阻车器2个,驾驶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甲烷浓度超过0.5%,必须熄火,严禁开车。
4、车辆上井后,到指定地点清洗,清洗擦拭干净,整洁有序。清洗干净后方可停入车位。跟班队长每日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有未清洗的车辆不准入库,并检查车辆完好情况,油、气、液管路有无跑冒滴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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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部件是否齐全,车体有无变形,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整理工具,清点好使用工具和配件,放置好指定位置,工具及配件数量清点齐全。
6、司机下班交车前应填写车辆运行记录,并汇报车辆运行情况。记录填写清晰、完整,无涂改、无缺项,汇报内容清晰。
7、现场所有工作由当班跟班队长统一负责、统一指挥,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按其执行。
8、认真学习乘人车危险源辨识,避免危险源对人身和设备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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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矿上安排,井下为有效控制煤(岩)粉尘对劳动工人的危害、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洒水降尘目的,现使用WCJ5ES型洒水车,为保证运行安全规范人员操作,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一、作业项目
1、作业地点:井底车场,辅运大巷,六煤南辅运大巷。 2、作业内容:井下洒水作业。 3、作业时间:全天。 二、现场施工组织分工 1、施工单位:胶轮车队 施工负责人:贾新立 运行负责人:许承宣 2、现场负责人:跟班副队长。 3、现场安全监护人:跟班组长。 4、主要作业人员:班组所有成员。 三、作业工艺流程或施工方案
通风综合队 负责对洒水车的作业地点进行安排,胶轮车队负责车辆操作运行及维护保养工作。
“三班倒”工作制度,要求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1、作业工艺流程
洒水车入井前的检查→开始注水(储水箱体)→准备入井→到达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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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后进行洒水作业→洒水作业完毕→车辆返回升井→停车清洗(循环作业)。
2、作业标准及相关技术参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特征 结构型式 柴油功率 爬坡能力 最大运行速度 离地间距 自重 水箱容积 外形尺寸 水平转弯半径 WCJ5ES型洒水车 钢结构件 110kw 14° 36km/h 215mm 00kg 5m³ 7000×1960×2500mm 6.0m 四、洒水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1、洒水车使用前,驾驶员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防爆洒水车各部件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2、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入井车辆进行日常检查,车辆必须进行制动测试(地面制动测试平台),检查车辆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并做点检记录,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检修并填写维修记录,严禁车辆带病运行,检修人员(驾驶员)必须按维护保养说明书按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执行“三项检查”,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检查车辆无“四漏”(漏油、漏气、漏水、漏电)情况并确保“四足(油足、气足、水足、电足)”后方可驾驶;出车前检查车辆状况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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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好、外观干净整洁,驾驶室无杂物;油脂洁净量足,柴油、液压油、机油、刹车油等油液;检查液压系统是否灵活可靠;检查主水箱、副水箱、补水箱;检查各连接螺栓、销轴紧固完好,轮胎螺丝、传动螺丝;检查电气及保护系统,外观完好,保护齐全,无失爆,电缆无破损无裸露明线;检查车辆转向系方向盘的转动方向与转向轮一致、同步,转向轻便、灵活,左右转角符合技术要求;检查工具数量是否齐全,检查消防器材、阻车器、三角警示架是否齐全;出车前必须检查水泵齿轮箱内的机油量和泵体内是否充满水,避免水泵空转,防止水泵系统机件损坏。
3、车辆进出罐笼应鸣笛、缓慢起步,车辆入井后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车辆通过拐弯处、巷道交叉口、急转弯处、陡坡噪声大的地点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提前减速鸣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车辆禁止在陡坡、弯道处掉头。
4、车辆在斜巷行驶时必须保持低速档(1、2档)行驶,在斜巷行驶中严禁换挡,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空挡行驶,严禁熄火滑行。
5、洒水车进行高压水作业时,车辆严禁行驶,停车时,将停车制动手柄置于制动位置并将变速杆放入1档或倒档档位,后轮垫上三角木以免发生事故。使用高压水时口下严禁人员活动、逗留,高压口严禁对准施工人员,喷水完成后,关闭水泵阀门。
6、洒水车到达作业地点后应用随身携带的便携式瓦检仪检查作业环境内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5%时,洒水车停车熄火人员撤出工作区域并汇报(矿)值班调度。
7、洒水车进行洒水作业时严禁向井下电缆、电器及监控设备,巷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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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堆放有成品或半成品喷浆料直接喷射,洒水车作业时严禁在同一地点长时间停留,造成积水。
五、其他
1、入井车辆必须随车配备定位卡、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至少2台不小于4kg的干粉灭火器和故障警示牌,两个阻车垫;车辆每次出、入井必须在井口进行登记。
2、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入井车辆进行日常检查,车辆必须进行制动测试(地面制动测试平台),检查车辆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并做点检记录,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检修并填写维修记录,严禁车辆带病运行,检修人员(驾驶员)必须按维护保养说明书按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修。
3、出车前必须检查水泵齿轮箱内的机油量和泵体内是否充满水,避免水泵空转,必须清楚洒水车储水罐内有无残留的杂质污物,防止水泵系统机件损坏,处理确认后方可加满储水罐体。井下设有洒水车专用的加水地点,关闭所有球阀加满储水罐体后将水罐盖拧紧。
车辆运行:
1、启动车辆时观察发动机转速表、压力表、油温表等各仪表显示正常,喇叭鸣亮、车灯明亮。
2、启车后缓慢运行,试踩制动踏板和试拉停车制动手柄,工作制动闸和停车制动闸系统灵敏、可靠,脚踩制动有效,四轮制动力均衡,驻车制动性能完好。
3、行驶中检查车辆其他部位状况,车体各部无异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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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驶中洒水车驾驶员严格控制车速平稳匀速运行,严禁急加速、急减速。
5、行驶中的同向车辆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坡道下行车辆让上行车辆;平巷中空车让重车,小车让大车,下坡车让上坡车;会车时相距50米开始变光减速,让行车辆必须停车关闭大灯,等待对面车辆通过后方可通行。
6、行车中遇行人规定:车辆在辅运大巷内遇行人提前减速、鸣笛变换远近灯光,低速行驶避让行人;在掘进巷道遇行人时车辆提前停车熄火,待行人通过时缓慢起步;斜巷运行时,车辆到达变坡点后停车观察看坡道上是否有行人行走,确定无行人行走时,车辆低速下坡运行。
7、车辆在斜巷行驶时必须保持低速档行驶,在斜巷行驶中严禁换挡,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空挡行驶,严禁熄火滑行。
8、洒水进行喷洒作业时应先打开相应球阀,再启动水泵(使用时必须保证三个球阀任意开启一个,保护水泵过载)。
9、坡道运行包括上坡低速行驶和下坡低档低速行驶。上、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车辆在下坡路行驶时,必须挂低档行驶,坡度较大时事先挂入低档,谨慎驾车。
10、洒水车作业时还可根据需要调整喷头方向,以实现不同角度的喷洒作业。
11、运行中的洒水车洒水作业结束后先停止水泵,再关闭球阀,防止管路内压力(过压保护)过大。
12、喷洒管路时,车辆加设安全护栏。喷洒人员将安全带系在安全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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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上,手持喷水转动向喷洒地点喷水并控制开关。车辆时速控制在5公里每小时。
车辆收车:
1、洒水洒水作业结束升井后罐体内如果有水,可打开球阀自动流水,直至放空罐体内的水。
2、洒水车应到指定地点清洗,清洗擦拭干净,之后将车辆置于通风、干燥、无腐蚀气体场所。当班班长(队长)每日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有未清洗的车辆不准入库,并检查车辆完好情况,油、气、液管路有无跑冒滴漏;检查车辆部件是否齐全,车体有无变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司机下班交车前应填写车辆运行记录,并汇报车辆运行情况。记录填写清晰、完整,无涂改、无缺项,汇报内容清晰。
六、未尽事宜
(1)各岗位工种严格按照本工种《操作规程》规定作业。
(2)现场所有工作由当班跟班队长统一负责、统一指挥,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严格按其执行。
(3)认真学习洒水车车危险源辨识,避免危险源对人身和设备造成伤害。
本措施审批后,对所有参与检修和驾驶员进行贯彻,并做好贯彻记录。所有入井车辆必须文明行车,严格执行该措施规定,保证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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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车辆装载捆绑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一、物料装车规定:
1、各类车辆必须完好、车体牢固、各焊接缝无松动,严禁不完好车辆,无编号车辆使用。
2、各类网、沙、料石、水泥等物料只允许使用固定箱式或矿车装运,料物高度不超过固定箱式上沿。
3、超高、超宽、超长物料只允许使用平板车装运,必须捆绑牢固,每
车只允许装1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输措施。
4、所有物料在装车时注意物料的重心不能装偏,负责严禁带料、 5、管路等物料必须使用平板车装运,高度不高于驾驶室顶部并使用2
道手拉葫芦与车体捆绑在一起。
6、液压支架、钻机等设备装车后,在前后各压两道夹具,夹具夹紧程度以两人用力杆加力推不动为止。
7、溜子机头、机尾等部件装车时,车上必须垫好板梁,先用φ18.5㎜钢丝绳分成单股穿入设备连接螺栓孔或吊环在车辆四角绞好拉紧,在用2道手拉葫芦进行拉紧与车体捆绑在一起。
8、所有物料车严禁出现铁丝捆绑现象。 二、物料车运输规定:
9、车辆在井下运输中,机车的加速、减速不需均匀,时速不超过5㎞
/h。
10、车辆通过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等地段以及发现前方有人或车辆等视线障碍时,必须鸣笛示警且减低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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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要求
11、车辆进入罐笼时,必须设专人负责验收把关,并建立相应的下料车辆台账,对料车的装料类别、装料车型、装车的长、宽、高、重量详细记录。
12、装运“四超”的车辆,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继续予以运行的操作人员按严重“三违”进行惩处。
13、各运料用车单位要按标准捆绑物料,不符合要求的物料车辆不予以运输,造成影响由用料单位自行承担。
14、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措施》及《关于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及下发的其他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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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打运特殊材料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车队“四超”物料运输管理,确保超长、超高、超宽、超重
物料的安全运行,消除安全的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专项措施。 一.适用范围
地面物料场至各施工地点
二.定义
特殊材料是指“四超”,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及大型设备,凡是装
车的材料超出车辆最大限度就属于“四超”。 超高:从地面到装载的物料最高点≥2.4米 超长:物料长度超出车厢长度≥1米 超宽:物料宽度超出车厢宽度≥0.4米 超重:物料超出车辆最大载重量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必须符合《西部煤电公司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
2.装卸特殊材料的安全措施按用车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物料捆绑要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由用车施工单位重新捆绑。 4.大型设备,超长、超宽物料要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装车时重心要适中,前后左右突出的部位要保持平衡,绑扎要牢靠,同一车辆装两件以上的物件时,必须有防止物件相对滑动的措施,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不准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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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捆绑使用的钢丝绳根据捆绑物料的不同,采用对应不同规格的钢丝绳,并且两头绳套各用钢丝绳专用绳卡锁死,所运物料捆绑用的钢丝绳必需用手拉葫芦收紧。
6.超长、超高、超宽物料捆绑符合规定后,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7.运输“四超”物料前,用车单位要先勘察运输路线安全情况,沿途地板要无影响车辆通行的坑,坡度不宜起伏太大,有阻碍运输的障碍物,要提前搬走。
8.运输“四超”物料的车辆井下行驶速度最高不的超过5公里/每小时,在狭窄、转弯口、岔道口、坡道口、硐室口或作业区域和视线不清晰时,要减速、鸣笛慢速通过。
9.用车单位必须设专人跟车,经过转弯、限高、变窄路段时,跟车人员必须在设备倾倒范围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指引车辆顺利通过。
10.跟车人员必须经常检查车辆装载平衡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11.在遇到特殊情况需驾驶员下车确认时,驾驶员待车辆停稳后,拉紧手刹,跟车人员把阻车器掩住两侧车轮,确认无滑车可能后,驾驶员才可下车。 12.运输“四超”车辆不得在大于7°斜坡停车,确需在斜坡停车时,车辆必须有防止车辆滑行的措施,但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卸车人员不得在车辆可能滑行及物料滚落下方站立。
13.运送超宽物件车辆,遇对面来车无法会车时,应提前变换或开关前灯,连续变换3次前灯为一次信号提示,会车车辆驶入最近调车硐室,待超宽车辆通过后,方可驶离。
14.同相行驶车辆安全距离不低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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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遇到巷道内有人工作,必须要提前50米减速鸣笛,距离人员5米必须停车,确认人员躲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再次鸣笛行车,必须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16.运行路线上其他车辆必须躲避让路。
17.车辆倒车时必须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由跟车人员指挥慢速倒车。 18.驾驶员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密切注意运行情况,利用灯光、喇叭等配合运输。
19.严禁急加速与急刹车。
20.超过巷道断面技术参数的大型设备必须解体运输。 21.指挥卸车人员必须站在设备倾倒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
22.装载重料、重物时要轻装轻放轻卸,以免破坏车体或滚动伤人,装易滚动滑移重物时必须采取防滚动滑移措施。 23.其他车辆按原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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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易燃、易爆、腐蚀品等安全技术措施
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预防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意外事故。根据实际情况,运输队主要运输的危险品为各类油品,为了保障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运输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执行。
一、运输车辆装车规定
1、车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2、车辆在地面装车时,采用马槽式车辆。装卸物料时必须熄火闭锁。 3、严禁与其它材料混装,车辆箱板底部要垫平,桶与桶之间要装实。轻拿轻放、严禁拖摔。
4、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和应急处置设备,如消防铲、沙袋。 二、车辆运行规定
5、地面装好车后,由驾驶员驾驶车辆开到井口,机车运行速度不超过5㎞/h,防止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碰撞。
6、车辆进入罐笼把钩工用木楔打掩好,同罐严禁乘坐人员。 7、车辆在后方箱板处悬挂危险品警示标志牌。
8、油品车辆运输过程中,与其他车辆同向行驶必须保持100m安全距
离;与其他车辆相遇时,运送油品车辆必须提前停止运行,让其他车辆先通行;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如果发生油品泄漏事故,要在机车前后50m处设警戒。
9、车辆行驶速度不超过10㎞/h。
10、行车途中车辆颠簸震动,容易造成破损。因此行车途中驾驶员要勤于检查桶盖上有无溢出油料,铁桶之间的充填物有无跌落及车厢底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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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泄漏液体;捆绑的绳索是否松动等。如遇破损、泄漏等特殊情况,要及时采用覆盖、稀释等措施进行处理。
11、卸料时严禁卸倒,要用起吊方式进行卸料。
12、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无轨胶轮车安全技术措施》及《关于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及下发的其他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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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煤矿辅助运输车辆应急措施
为了更好的加强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及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特制订车辆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机动车辆刹车失灵应急措施: 1、造成刹车失灵的主要原因:
1)对刹车系统缺乏必要的保养,刹车总泵里杂质太多、密封不严、真空助力泵失效、刹车油过脏或几种刹车油混合使用受热后出现气阻、刹车总泵或分泵漏油、储气罐或管路接口漏气;
2)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机件失灵,如长时间下坡会使刹车片摩擦生热、刹车毂炭化、刹车功能完全失效;
3)由于严重超载,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加大了车辆运动惯性,直接导致刹车失灵;
4)车辆过深水区时,刹车布进水,导致刹车失灵。
5)要求车队加大了入井车辆的检查力度,加大了车辆保养力度,做到“车辆不完好不入井”。
2、应急措施:
1)强化对车辆紧急避险、井下安全运输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特别要提高驾驶员在车辆出现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的反应能力。
2)严禁车辆首尾相随上下坡,
3)必须等待前方车辆到坡顶或坡底。下一车辆方可驶入坡段。 4)严禁未检查车辆制动系统入井。 5)无论在任何路段,严禁使用空挡溜车。
6)经过淋水路段后必须连续踩踏刹车,挤压刹车布,直至制动系统达到良好状态。
7)严禁在没有试制动系统情况下,驶入下坡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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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下坡或在高速行驶状态下,如遇刹车突然失灵首先应控制好方向,脱开高速挡,迅速逐级或越一级减挡,(根据我矿防爆车采用无级变速器,在发生刹车失灵时可将档位直接切入倒档位置)利用发动机制动使车速迅速降低。待车速降低后,应结合使用手刹制动。在不得已情况下,根据路况利用车的保险杠、车厢等钢性部位与巷道副驾驶侧煤壁摩擦,达到强行停车脱险的目的,尽可能地减少事故损失。
9)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应适时减入中低挡,保持足够的动力驶上坡顶停车。如需半坡停车,应保持前进低挡位,拉紧手刹制动,随车人员及时用阻车器、石块、垫木等物卡住车轮。如有后滑现象,车尾应朝向煤壁或安全一面,并打开双闪警示灯,引起前后行驶车辆注意。
二、车辆起火事件应急措施
1)机动车辆若在厂区停车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大声呼喊,迅速利用停车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汇报调度。调度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灭火,疏散停车场车辆;火情继续扩大的,立即通知救护队,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2)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火情继续扩大的,及时通知调度,组织相关人员处理。
3)起火车辆装有物资时,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随车物资。 4)车辆着火后无法灭火时,司机及随车人员应站到着火车辆上风侧,等待救援灭火。
三、机动车辆遭遇突发灾害事件应急措施
⑴ 机动车辆行驶途中遭遇水害、瓦斯超限、顶板冒落等意外情况和事故灾害时,驾驶员应迅速将车辆开至安全地带,并立即报告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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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当情况紧急危及生命安全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可当即弃车,根据相应避灾路线撤离至安全地带,并随时保持与调度的联系。如无法撤离或出现人员伤亡的,应视现场情况进行自救,同时就近寻求帮助。
⑶ 调度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并及时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情况危急时,可请求地方支援。人员、财产安全面临重大危险或出现人员伤亡的,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按规定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报告。
四、机动车辆灯光熄灭应急措施
1、 立即打开示宽灯,应该缓慢靠边停车,然后马上立起警告标志,通知后面车辆绕行。
2、如果所有的车灯都不能开启照明,要根据车灯熄灭前观察到的巷道情况,稳稳地掌握住汽车行驶方向,切勿乱打方向盘,要让机动车按原正常行驶路线前进,同时应迅速减小油门熄火停车,排除故障。 3、停车后,应设置警告标志,以防来往车辆碰撞。
4、若故障一时不能排除,将车辆警示设置好,联系队内组织维修工处理。
五、机动车辆转向失灵应急措施
1、一是应立即抬起,把变速杆推入低档位;二是均匀而有力地拉驻车制动器,三是当车速明显降低时,踩下制动踏板,尽快使车辆逐渐停住。 2、应及时向其他车辆或作业人员发信号示警,如打开危险警告指示灯、开前照灯、鸣喇叭并打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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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动力转向系统出现故障,突然发现转向很困难,应迅速松开油门,降低车速,用力操作转向盘,并将车辆停到适当的地点将车修好。 4、车辆若仍能保持直线行驶状态,前方道路情况也允许保持直线行驶时,不可采取紧急制动。应轻踩制动踏板,轻拉驻车制动操纵杆,缓慢平稳地停下来。
5、汽车偏离直线行驶方向时,事故已经无法避免,则应果断地连续踩踏制动踏板,使汽车尽快减速停车,可以缩短停车距离,减轻撞车的力度。
六、机动车辆轮胎爆裂应急措施
1、行车中轮胎突然爆裂时的正确做法是保持镇静,缓抬加速踏板,紧握转向盘,极力控制车辆保持直线行驶,减速停车。不可采用紧急制动。
2、避免爆胎的正确做法是定期检查轮胎,及时清理轮胎沟槽里的异物,更换有裂纹或有很深损伤的轮胎。
3、前轮胎爆裂已出现转向时,驾驶人不要过度矫正,应在控制住方向的情况下,轻踏制动踏板,使车辆缓慢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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