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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部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来源:华拓网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龙怀高速TJ3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公司项目人员在安全质量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增强“一岗双责、岗岗有责、党政同责”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龙怀高速TJ3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实现年度安全质量管控目标。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龙怀高速TJ3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莫洪柳作为甲方与工程部长段鹏波(以下称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1)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在编制施工方案、作业计划时,必须包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结合现场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4)编制施工工艺应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要求,应充分考虑安装、操作、维修的安全及环境的因素;

(5)编制或审核工程材料计划时,应包括工程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计划; (6)参加由于结构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及施工工艺欠缺或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调查;

(7)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指导实施,参加大型施工设施使用前检查签证和临时设施安全施工调查、分析工作,参加各类安全检查;

(8)对现场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或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负责制定改善、预防、抢险措施,并指导实施;

(9)检查和指导现场施工时,应检查和指导安全工作,对安全设施不当,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提出批评或制止,施工设备状况不良或施工不当等情况应及时提请现场施工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注意和防范、改善或纠正;

(10)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负责本项目竣工资料完成。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龙怀高速TJ3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乙方: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龙怀高速TJ3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工程部长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龙怀高速TJ3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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