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木地板面层施工技术交底
竹、木地板面层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海顺印业剧团
№: ( 津建安表 22)
工程名称
职工宿舍
工
地面
种
装饰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2019 年
月
日
1 基本规定
(1)竹地板面层采用条材和块材竹地板,以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2)竹子具有纤维硬、密度大、水分少、不易变形等优点,竹地板应经严格
选材、硫化、防腐、防蛀处理,并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技术等级 及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竹地板》
LY/T1573 的规定。
(3)铺设竹地板面层时,其木格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
设计要求。木格栅固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木格栅应垫实钉牢,与墙 之间应留出 30mm 的缝隙,表面应平直。
(4)毛地板铺设时,木材髓心应向上,其板间缝隙不应大于
应留 8~12mm 的空隙,表面应刨平。
(5)竹地板面层铺设时,面板与墙之间应留
8~12mm 空隙。
3mm,与墙之间
(6)竹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02 中表 6.1.8 的规定。
(7)应遵守 9.1.3 和 9.1.7 的有关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1 技术准备
(1)竹地板面层下的各层作法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 (2)样板间或样板块已经得到认可。
2.2 材料要求
(1)竹地板:竹地板面层所采用的材料,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设
计要求,木格栅、垫木和毛地板等必须做防腐、防蛀、防火处理。
(2)踢脚板:宽度、厚度、含水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背面应满涂防腐剂,
花纹颜色应力求与面层地板相同。
(3)粘胶剂:满足耐老化、防菌、有害物的限量标注。
2.3 主要机具设备
(1)根据施工条件,应合理选用适当的机具设备和辅助用具,以能达到设计
要求为基本原则,兼顾进度、经济要求。
(2)常用机具设备有:刨地板机、砂带机、手刨、角度锯、螺机、水平仪、
水平尺、方尺、钢尺、水平尺、小线、篓子、刷子、钢丝刷等。
2.4 作业条件
(1)材料检验已经完毕并符合要求。
(2)应已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且合格,并进行隐检会签。
(3)施工前,应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铺设的高度和厚度,可采用竖尺、拉
线、弹线等方法。
(4)对所有作业人员已进行了技术交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作业时的施工条件(工序交叉、环境状况等)应满足施工质量可达到标
准的要求。
3 施工工艺
3.1 工艺流程
检验竹地板质量→技术交底→准备机具设备→防腐、防火、防虫处理→安装
木格栅→铺毛地板→铺竹地板→刨平磨光
3.2 操作工艺
(1)安装木格栅:先在楼板上弹出各木格栅的安装位置线(间距
300mm 或按
设计要求)及标高,将格栅(断面梯形,宽面在下)放平、放稳,并找好标高,
用膨胀螺栓和角码(角钢上钻孔)把格栅牢固固定在基层上,木格栅下与基层间
缝隙应用于硬性砂浆填密实。
( 2)铺毛地板:根据木格栅的模数和房间阶情况, 将毛地板下好料。 将毛地板
牢固钉在木格栅上,钉法采用直钉和斜钉混用,直钉钉帽不得突出板面。毛地板 可采条板,也可采用整张的细木工板或中密度板等类产品。采用整张板时,应在
板上开槽,槽的深度为板厚的 l/3,方向与格栅垂直,间距 200mm 左右。 ( 3)铺竹地板:从墙的一边开始铺钉企口竹地板,靠墙的一块板应离开墙面 10mm 左右,以后逐块排紧。钉法采用斜钉,竹地板面层的接头应按设计要求留
置。
( 4)铺竹地板时应从房间内退着往外铺设。
( 5)刨平磨光:需要刨平磨光的地板应先粗刨后细刨, 使面层完全平整后再用砂带机磨光。
(6)不符合模数的板块, 其不足部分在现场根据实际尺寸将板块切割后镶补,
并应用胶粘剂加强固定。
(7)需要油漆的竹地板,油漆工艺请参见本工艺标准相关章节。
4 质量标准
4.1 主控项目
(1)材料应符合 2.2 的要求。
(2)木格栅安装应牢固、平直。
(3)毛地板铺设应牢固,表面平整。
(4)竹地板面层铺设应牢固,粘结无空鼓。
(5)检验方法:同 GB 50209—2002。
4.2 一般项目
(1)竹地板面层品种与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板面无翘曲。
(2)面层缝隙应均匀;接头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洁净。
(3)踢脚线表面应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4)竹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GB 50209—2002 中表 7.1.7 的规定。
(5)检验方法:同 GB 50209—2002 的检验方法及其中表 7.1.7 的规定相同。
5 注意事项
5.1 作业环境
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已经完成的隐蔽工程管线和机电设备的保护,
各工种间
搭接应合理,同时注意施工环境,不得在扬尘、湿度大等不利条件下作业。
5.2 行走有声响
(1)格栅固定不牢固、毛地板与格栅间连接不牢固、面层与毛地板间连接不
牢固都会造成走动有声响;木格栅含水率高,安装后收缩;
(2)地板的平整度不够,格栅或毛地板有凸起的地方;
(3)地板的含水率过大,铺设后变形;复合木地板胶粘剂涂刷不均匀。
5.3 板面不洁净
地面铺完后未做有效的成品保护,受到外界污染。
5.4 踢脚板变形
木砖间距过大,踢脚板含水率高。
5.5 板缝不严
竹含水率高,变形产生。
5.6 不合格
凡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均应返修或返工纠正,并制定纠正措施,防止再次发
生。
6 成品保护
(1)施工时应注意对定位定高的标准杆、尺、线的保护,不得触动、移位。
(2)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要有可靠保护措施,不得因铺设竹地板面层造成漏
水、堵塞、破坏或降低等级。
(3)竹地板面层完工后应进行遮盖和拦挡,避免受侵害。
(4)后续工程在竹地板面层上施工时,必须进行遮盖、支垫,严禁直接在竹
地板面上动火、焊接、和灰、调漆、支铁梯、搭脚手架等。
7 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竹地板、胶粘剂、油漆应单独存放,使用过层应远离明火区域。材料存
放、施工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使用刨地板机、手刨、角度锯应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规程操作,防止机械
伤害。
(3)胶粘剂使用后,应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包装物、锯末、刨花应及时清
出室内。
(4)胶粘剂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严禁使用非环保型产品。
(5)废弃物应按环保要求分类堆放及回收。
(6)施工所用机械的噪声等应符合环保要求。
8 质量记录
( 1)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 2)竹地板面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 3)竹材防火、防虫、防腐处理记录。
( 4)细木工板等人造板游离甲醛含量复验记录。
( 5)胶粘剂的有害物质限量复验记录。 ( 6)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记录。
被交底人:
交底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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