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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与评价机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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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技术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与评价机构技术要求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市)级卫生学评价机构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和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并每4年进行一次评估。进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与评价的机构一般为县(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评价机构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基本要求

1.1 具有的法人资格。

1.2 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实验室。 2 人员要求 2.1 技术负责人

评价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进行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2.2 专业人员

拥有与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卫生检验专业人员,人数5人以上。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30%。 2.2 专业技术培训

专业人员必须经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并考核合格。 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并有完善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与评价质量管理体系。 4 设备要求

拥有量值准确可靠、性能完好、与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项目相配套的仪器设备,基本仪器设备见表1。计量设备应有计量检定证书。

表1 基本仪器设备

测定项目 微生物 仪器设备 高压蒸汽灭菌器 干热灭菌器 厌氧培养装置 普通冰箱 低温冰箱 紫外灯 旋涡振荡器 6级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真菌检验实验室 波长360±2nm 可达200rpm以上 流量0-50L/min 规 格 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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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箱 恒温水浴 普通光学显微镜 荧光显微镜 PH计 离心机 1/1000天平 电炉 放大镜 新风量 标准皮托管(皮托管法) 微压计(皮托管法) 热电风速仪(风速计法) 水银玻璃温度计或电阻温度计 36±1℃或37±1℃;25-28℃ Kp=0.99±0.01,或S型皮托管 Kp=0.84±0.01 精确度应不低于2%,最小读数应不大于1 Pa 最小读数应不大于0.1m/s 最小读数应不大于1C 颗粒物捕集特性:应满足Da50=100.5m,g=1.50.1的要求 检验仪器测定的重现性误差:平均相对标准差小于7% 检验仪器与称重法比较,总不确定度:(ROU)应小于等于25% 仪器测定范围:0.01~10mg/m3 甲醛/氨/臭氧/尿素 大型气泡吸收管/多孔玻班板吸收管 空气采样器 分光光度计 皂膜流量计 具塞比色管 温/湿度 温湿度测定仪 0~1L/min ,0-2 L/min, 流量误差:±5% 731型号及以上 10ml,25 ml(棕色) 测量范围:-20~60℃,0~100%RH 精度:1%RH,3℃ 分辨率:0.1%RH,0.1℃ 湿度响应时间:15S 一氧化碳 便携式红外线一氧化碳分析仪 测量范围:0~0.2%,~0.5% 线形误差:≤±0.5%F.S. 输出波动:≤±1%F.S. 重复性误差:≤±1%F.S. 零点漂移:无 跨度漂移: ≤±1.5%F.S./3小时 2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出口内径1mm,距离管底3~5mm 可吸入颗粒物 便携式PM10直读仪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二氧化碳 便携式红外线二氧化碳分析仪 测量范围:0~2200PPM,0~5000PPM线形误差:≤±0.5%F.S. 输出波动:≤±1%F.S. 重复性误差:≤±1%F.S. 零点漂移:无 跨度漂移: ≤±1.5%F.S./3小时 测量范围:0.05-5m/s 风速 数字微风仪 精度:0.05~2m/s ±(读数×2%+0.1) m/s 2~5m/s ±(读数×2%+0.2) m/s 测量范围20-20000LX 准确度:±30%rdg±0.5%F.S. 照度测 照度测定仪 重复测试:±2% 温度特性:±0.1%℃ 取样率:2次/s 准确度:2.0dB 频率响应:31.5 H2~8KH2 动态范围:65 噪声 数字声级计 测量范围:LO=35~100dB Hi=75~130dB 频率加权特性:A和C 校正:内含94dB,1KHz正弦波校正信号 气压 游离性余氯 浊度 海水透明度 辐射热 空盒气压计 余氯比色计 浊度仪 透明度测定器 辐射热计 灵敏度:0.5hPa,精度:2 h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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