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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监理细则

来源:华拓网
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恒山路南、辽河路东地块

拆迁安置项目

质 量 控 制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宁波海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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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建设工程概况

二、专业工程特点--------------------------------------------------------------------------------------- 三、监理工作依据--------------------------------------------------------------------------------------- 四、监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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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六、监理工作方法、手段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二)监理工作的手段---------------------------------------------------------------------------------- (三)监理工作措施------------------------------------------------------------------------------------- 七、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 八、各种常见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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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概况(略) 二、专业工程特点: 三、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四、监理工作流程 A基础工程控制监理流程:

复核轴线标高 复查结果 返工 填表验收签证 承包商自检合格并报送有关现场检查 抽查 检查结果报监理 进行检查 返工 合格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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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指从施工单位队伍素质、原材料质量控制至工程验收全过程系统质量控制过程。其范围包括影响工程质量的5个方面:人、材料、机具、方法和环境。

根据工程质量形成的时间阶段,施工质量控制又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重点是事前控制。

(一)、质量的事前控制要点

1、本监理公司进场后,首先要检查督促总包单位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整,有关职能人员的资质,向总包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限期改正。

2、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监理人员应掌握和熟悉设计图纸和说明书、套用标准、技术资料、验收规范、规程、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组织监理部阅读施工图,发现并汇总图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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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重点控制内容及控制措施。

3、组织并参与设计交底工作,发现施工图中的问题,对工程设计及施工提出改进建议。督促总包单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允许分阶段编制)。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有保证工程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对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等重点分部分项,要求施工单位提出详细施工方法、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质量与控措施,组织全体项目监理部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对不合理的部分提出改进意见。

4、施工场地的控制。组织监理部勘察现场,了解地下、地面、及空中障碍物,了解各种障碍物和红线、建构筑物的关系,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特别是安全防范措施。

5、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对重要建筑材料,黄砂、石子、水泥、钢材、承重砖、防水材料、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进行验收,并按规定督促总包单位进行抽样检验,发现问题的还需监理抽检,合格后才能使用。材料控制是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绝不允许施工单位补办报验手续。

6、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进场的起吊设备、脚手材料应由准用证,并验收质保书,对于老设备除验收合格证外,尚应验收保养合格证明单。检查性能是否达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并由详细安装、使用及拆除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审查同意后方准安装,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必须检查计量手段的可操作性。凡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及安全的施工机具,应按技术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并在正式使用前进行校验校正达到要求后才能使用。

7、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总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提出行之有效的冬、夏、雨季施工措施。现场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各种障碍物的实际情况,郑重选择大型机械的布置方案,必要时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避开各种障碍物。沿主要道路及高压架空线路,应督促总包单位采取防范措施。现场水电线路布置应同时满足使用的安全要求,同时应审查噪声影响,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对于管理环境监理部有责任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保体系并与当地质监站联络,争取质监站对监理工作的支持,已确保工程质量。

8、对于重要工序的质量控制,当有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监理备忘录提醒施工单位注意技术措施的落实。 (二)、质量的事中控制要点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针对监理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施工工艺的质量控制。重要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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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土、钢筋、浇捣混凝土、防水工作等重要工序,实行旁站监理。模板安装质量问题要及时发现,并通过浇捣令进行控制,拆模实施会签制度。对水电安装则组织监理跟踪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开具备忘录及监理通知单,及时处理质量问题,通过对工艺过程的监控,确保各分项工程的质量。

2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各道工序完成后现有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查合格后,通过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检验。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隐蔽工程隐蔽前,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查合格后,填表隐蔽工程验收报审表,报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对于钢筋工程、预埋管线,现场监理必须坚持先验收后隐蔽的原则,不得边浇筑边绑扎钢筋边验收。现场验收时监理要对特殊部位、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于一般部位实行普遍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开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3、技术核定单变更的处理。对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施工单位变更一般属于使用要求,有施工单位办理技术核定手续,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报审,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核定单,经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后报审。对于降低材料质量、工程质量以及不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要求的核定单,监理单位应向有关单位说明情况,拒绝签发报审单。

4、对于技术核定报审表的处理。必须由施工单位签认后,报设计单位签字盖章,最后向监理单位报审,程序不得颠倒。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6、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事故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包括:

6.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6.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了有效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6.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6.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6.5擅自让未经同意的承包单位进场作业者;6.6没有可靠的质量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的征兆者。

7、严格执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均应遵照规定的监理流程来实施。

8、质量、技术签证。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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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行使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8.2建立质量监理日志。监理日志应记录完成工程量、质量情况、旁站情况、质量问题整改概况及会议重要内容。

8.3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8.4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中药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若整改不力必须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令其整改。

8.5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对有可能出现污染后续工序,并对前已完成工序产生损坏的,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督促落实。 (三)、质量的事后控制要点

1、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目测检查及实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未经整改不得进入下一分项工程。

2、各分部工程完成后,组织监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以目测为主检查是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如:不均匀沉降裂缝等),同时发现一般质量问题及时实测偏差。对于主要质量问题列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否则不得进入下一分项工程。

3、分阶段收集施工单位的各分部工程的检验批资料,组织监理部复查施工单位整改情况,提出恰如其分的分部质量评估报告。

4、竣工验收前,再次通过目测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的质量问题,同时进行实测抽检,对存在的问题汇总后提出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成,并提交工程初验报告。

4.1 做好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 4.2 协助业主落实竣工验收的实施; 4.3 做好档案资料工作;

4.4 做好收尾和有关竣工资料的交接工作。 (四)、质量控制目标值

我监理部根据工程具体特点,建立完善、层次分明、责任明确的质量保证体系,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技术经济手段,对项目进行项目管理,通过监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事前、事中的严格控制使本工程达到现行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手段及措施 (一)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方法 1、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这是针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审核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承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单位的质量; 2)、审批施工承包单位的开工申请书,检查、核实与控制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3)、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 4)、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反映施工质量的动态统计资料或管理图标; 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查记录及实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6)、审批有关工程变更、设计图纸修改等,确保设计和施工图纸的质量; 7)、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的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8)、确保有关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确保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处理的质量; 9)、审核和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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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令文件和一般管理文书

指令文件是监理工程师运用指令控制权的具体形式。所谓指令文件是表达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指令或命令的书面文件,属要求强制性执行的文件。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令都应是书面的或有文件记载方为有效,作为技术文件资料存档。

一般管理文书,如监理工程师函、备忘录、会议纪要、发布有关信息等。主要是对承包商工作状态和行为提出建议、希望和劝阻等,不属强制性要求执行,仅供承包人自主决策参考。 3、现场监督和检查

现场监督检查的内容

3.1 开工前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开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能否保证正常施工及工程施工质量; 3.2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检查和控制。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及工艺或操作以及施工环境条件等是否均处于良好的状态,是否符合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若发现有问题及时纠偏和加以控制;

3.3 对于重要和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和工程部位,还应在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督和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质量。

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监理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把质量存在隐患灭在萌芽之中。

(1) 检查内容:开工前检查,工序施工中跟踪监督、检查与检查,对重要的和对工程质量 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和部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旁站监督。

(2) 检查方法:

① 目测法:凭借感官进行检查,监理人员根据质量要求和相关专业规范要求,采用看、摸、敲、照等手法对检测对象进行检查。

② 量测法:监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利用测量工具或计量仪表,通过实际测量结果与规定质量标准和相关规范对照,从而判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③ 实验法:通过现场试验或实验室试验等理化试验手段,取得数据,分析判断质量情况,包括理化试验及无损测试或检验。

3.4 旁站与巡视

旁站是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旁站的部位或工序根据工程特点,也应根据施工承包单位内部质量管理水平及技术操作水平决定。一般而言,混凝土灌注、基础等。

巡视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巡视是一种“面”上的活动,它不限于某一部位或过程,而旁站是“点”的活动,它是针对某一部位或工序。因此,在是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3.5 平行检验

监理工程师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4、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双方必须遵守的质量检测工程程序,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这样进行质量监控的必要手段。例如,未提交开工申请单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批准不得开工;未经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验收单予以质量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等。 5、利用支付手段

这是国际上较通用的一种重要监控手段,也是建设单位在合同中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支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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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所谓支付控制权就是:对施工承包单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均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支付证明书,没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建设单位不得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 (二)质量控制的手段

质量控制主要工作手段包括:审批开工申请;发布开工令;测量的复核;监督承包单位对工程场地的占用;试验的验证;标准、抽样、验收、工艺试验;现场监理;中间验收、质量缺陷事故的处理

一、审批开工申请和发布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按时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对承包人提出的各项开工申请进行复查,主要审查内容是否齐全、各项条件是否具备,在各项内容和条件均符合开工条件时批复工程开工 二、测量的复核

1、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并对承包人的定位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

2、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复核、认可;

3、应要求承包单位对全部工程的原始地面进行实际测定,并对测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以作为施工图和土石工程计量的依据;

4、应对承包人为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可; 5、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工程、尺寸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可;

6、对工程项目的中间验收和验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三、监督承包人对工程场地的占用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场地占用计划进行审核并提交业主,以便及时完成工程场地的准备工作和承包人的进驻。占用时间内,督促承包人管理好工程用地。 四、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这是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与控制的重要手段。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审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单位的质量。 2.审批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书,检查、核实与控制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3、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有可靠的技术措施保障。

4、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或试验报告等),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理基础。

5、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反映工序施工质量的动态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 6、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工程的质量。

7、审批有关工程变更、修改设计图纸等,确保设计及施工图纸的质量。

8、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签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9、审批有关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确保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处理的质量。 10 、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资料技术签证、文件等。 五、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指令文件是监理工程师运用指令控制权的具体形式。所谓指令文书是表达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指令或命令的书面文件,属要求强制性执行文件。一般情况下是监理工程师从全局利益和目标出发,在对某项施工作业和管理问题,经过充分调研、沟通和决策之后,必须要求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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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人严格按监理工程师的意图和主张实施的工作。对此承包人负有全面正确执行指令的责任,监理工程师负有监督指令实施效果的责任,因此,它是一种非常慎用而严肃的管理手段。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令都应是书面的或有文字记载方为有效,并作为技术文件资料存档。如因时间紧迫,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也可以用口头指令的方式下达给承包单位,但随即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一般管理文书,如监理工程师函、北忘录、会议纪要、发布有关信息、通报等,主要是对承包单位工作状态和行为,提出建议、希望和劝阻等,不属于强制性要求执行,仅供承包单位自主决策参考。

六、现场监督检查

1.开工前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开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能否保证正常施工及工程施工质量。 2.工序施工的跟踪监督、检查与控制。主要是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及工艺操作以及施工环境条件是否均处于良好的状态,是否符合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若发现有关问题及时纠偏和加以控制。

3.对于重要的对工程质量有关重大影响的工序和工程部位,还应在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督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质量。 4.旁站与巡视

旁站是指在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进度活动。

在施工阶段,很大过程的质量问题是由于现场施工或操作不当或不符合规程、标准所致,有些施工操作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虽然在表面上似乎影响不大,或外表上看不出来,但却隐蔽着潜在的质量隐患与危险。例如浇捣混凝土时振捣时间不够或漏振,都会影响混凝土的密度和强度,而只是凭抽样检验并不能完全反应出实际情况。此外,抽样方法和取样操作如果不符合规程及标准的要求,其检验结果也同样不能反应实际情况。上述这类不符合规程或标准要求的违章施工或违章操作,只有通过监理人员的现场旁站监督与检查,才能发现问题及时控制。旁站的部位或工序要根据工程特点,也应根据承包单位内部质量管理水平及技术操作水平决定。

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巡视是一种“面”上的活动,它不限于某一部位或过程,而旁站则是“点”的活动,他是针对某一部位或工序。因此,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现场的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5.平行检验

监理工程师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七、规定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规定双方必须执行遵照的质量控制工作程序,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这也是进行质量控制的必要手段。例如,未提交开工申请单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批准不得开工;未经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验收单并予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工程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等。

此外、还应具体规定设备、半成品、构件材料进场检验工作程序,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工序交接验收工作程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程序等。通过程序化管理,使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进一步落实,做到科学、规范的管理和控制。 八、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室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使用于工程。

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前,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要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有承包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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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进行实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往现场后,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样实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由承包人运出场外;

3、在施工进行中,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随机性的抽样试验检查; 4、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保护措施。 九、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室对各项工程应具备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与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材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试验、结构强度的试验等,应按一下要求进行: 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应要求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

2.监理工程师可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试验,以确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十、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同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

1. 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规过程进行检查; 2. 在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或委托实验室)按技术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自检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10%~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

3. 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要要求承包人增加自检频率。 十一、验收试验

验收实验室对各项已完成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2.对承包人按技术规定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他检测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实验室的实施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十二、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需要通过现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在动工前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要求承包人提供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查批准;

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织、人员配备、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通过试验作出决定;

3.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作出详细记录; 4.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十三、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及材料、机械、配合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2.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3.现场监理人员全环节地对每道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式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4、观测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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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十四、中间验收

1.当工程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材料不全的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2.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对完工的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验收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下项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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