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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华拓网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

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部门

1、 人事行政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

2、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

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第三条 归档范围

1、公司所有业务项目资料及证照,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人事行政部保存复印件。

6、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或协议,应保留一份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人事行政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 归档与保管

1、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柜子。

2、所有存档资料,需全部扫描整理成电子文档,统一采用PDF格式。 3、合同等多页的文档,要扫描后将所有页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4、每一个公司的证照,要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或分别扫描。

5、为了减轻档案管理的工作强度,要求所有人在提交文件存档的时候,同时提交一份电子文档及文件目录给人事行政部档案管理员。

6、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目录;档案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7、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

8、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9、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10、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1、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档案借阅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

2、员工查阅档案,如无特殊要求,档案管理员一律提供电子文档。 3、所有合同原件的查阅只能在档案室进行,不得携带外出。

4、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查阅档案须经过公司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档案原件的,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和法务人员同时批准方可,并且当日归还。

5、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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