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QBW-QA-058 包装成品出货检验标准 1.目 的:保证公司产品满足客户需求。 2.范 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成品出货的检验和判定。 3.参考标准:MIL-STD-105E 4.检测项目、方法及判定标准: NO 检测项目 划伤 版本:A版 修订:2次 共 2 页 发行日期:2010/05/15 生效日期:2010/05/18 第 1 页 检测方法及判定基准 电池、充电器、标、卡、罩、壳、盖、底划伤处正面≤2.5㎜,侧面≤1.0㎜。 电池、充电器、壳体六面、角边均不得有因撞击、碰撞、跌落等原因造成的变形,大于1㎜的变形损伤,电池无扁电现象;纸箱无大于1.5CM的变形损伤现象 电池、充电器卡标正负极、罩面壳、盖底上面无其它污染物,污染点≤1.0㎜点。 成品不在同等环境下(光照、亮度、温度、检查视角等)同批产品,壳体、卡、标、颜色无明显差异。 纸箱包装或按订单要求包装 内盒或箱的数量与订单要求相符, 抽样标准 Ⅱ Ⅱ Ⅱ Ⅱ S-1 Ⅱ AQL值 致命 严重 轻微 0 1.0 1.0 1.0 1.0 2.5 2.5 2.5 2.5 2.5 1 外观 变形 污染 色差 2 3 包装方式 包装数量 不可有多装或少装(包括所有附件)现象 与订单要求、受控文件及包装大全相符,字迹清晰,无残缺现象 粘纸箱唛时应以下要求相符: 4 纸箱字唛 A,一种在型号(一个订单)成品在0~20箱可以粘纸箱唛;B,一种在型号(一个订单)成品在21~100箱只可以粘纸箱型号、流水号;C,一种在型号(一个订单)成品在100箱以上只可以流水号 彩卡颜色、文字内容及商标正确;彩卡无脏污、破损现象 无混卡现象 产品包装时需配置说明书 S-1 1.0 Ⅱ 0 Ⅱ 0 Ⅱ 0 1.0 1.0 2.5 5 彩卡 6 说明书 充电器/逆无混说明书现象 无刮伤、脏污、响声、松动等现象;配件齐全,插头或插孔规格与订单要求相符 无混型号及产品内部部件脱落等现象 7 变器/移动电源/手电筒/台灯等 NO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及判定基准 规格型号与订单相符;开标、扁电、生锈现象;一次抽样标准 AQL值 致命 严重 轻微 8 电池 性电池有效期清晰一致 电池无漏液、倒电及混电现象; Ⅱ 0 1.0 1.0 2.5 9 条码 条码正确清晰易识别 产品是KONNOC和JPL牌用对应的封箱胶带,产品不是KONNOC和JPL牌用透明封箱胶带 封箱方式与订单要求相符,通常是在纸箱口处封一道,并且封箱带正中与箱口一致,封箱后封箱带无明显起趋或粘不紧而翘起现象 纸箱高度在15cm以下,可以上下对封,两封箱胶带交口处错位小于1.5cm;纸箱高度在15cm以上时,封箱胶带在侧唛边位5.5±0.5cm处封口. 打包方式与订单要求相符,通常是在纸箱两边6-1CM处打打包, 打包带要粘紧,手提着成品两边的打包带自由的摆动无裂开现象,并且打包要紧(手正好可以伸进去为宜) 1.每批大货必须按照相应的抽样计划及标准进行对电池、充电器、手电筒等产品检验; 2.对于成品涉及到主要部件是我司生产,而附件是外来的,必须按照抽样计划进行对成品的装配效果进行检验(如接触效果、整体组装效果等); 3.对于大货由外来而直接出货的产品,IQC必须按照抽样计划对产品的性能进行检测; Ⅱ 10 封箱 S-1 1.0 1.0 11 打包 S-1 1.0 12 性能检测 S-1 1.0 备注: 1、成品涉及到是自己生产的产品电子电器性能及尺寸等的测试由三楼OQC负责完成,外来物料的所有性能测试及尺寸等则由IQC负责完成(按来料),如电池、转接头等;其检验标准依靠也OQC、IQC检验标准; 2、跌落试验根据《成品跌落试验作业指导》及客户要求进行操作。 3、彩卡、说明书、背贴等客户LOGO、输入输出参数、认证标示为重点核对内容。 4、手电筒、手提灯、台灯的成品检验,包装OQC对其的集光性能、电源插头、充电指示要按照以上抽样计划对产品检测;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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