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合计333个地级区划。
县级行政区:977个市辖区、1303个县、393个县级市、117个自治县 、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合计2844个。 乡级行政区:8562个街道、20988个镇、8102个乡、966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2个县辖区 ,合计38774个。
华北地区
北京市 北京市(行政代码:110000) 16个县级区划:16个市辖区
338个乡级区划:157个街道、143个镇、33个乡、5个民族乡
天津市 天津市(行政代码:120000) 16个县级区划:16个市辖区
248个乡级区划:119个街道、126个镇、2个乡、1个民族乡
河北省 河北省(行政代码:130000) 11个地级区划:11个地级市
167个县级区划:49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91个县、6个自治县。
2255个乡级区划:308个街道、1156个镇、744个乡、46个民族乡、1个县辖区
山西省 山西省(行政代码:140000) 11个地级区划:11个地级市
117个县级区划:26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80个县 1396个乡级区划:207个街道、577个镇、612个乡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代码:150000) 12个地级区划:9个地级市、3个盟
103个县级区划:23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
1024个乡级区划:246个街道、508个镇、99个乡、17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
东北地区
辽宁省 辽宁省(行政代码:210000)
14个地级区划:14个地级市
100个县级区划:59个市辖区、16个县级市、17个县、8个自治县 1355个乡级区划:514个街道、640个镇、147个乡、54个民族乡
吉林省 吉林省(行政代码:220000) 9个地级区划:8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
60个县级区划:21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16个县、3个自治县 937个乡级区划:329个街道、426个镇、154个乡、28个民族乡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行政代码:230000) 13个地级区划:12个地级市、1个地区
121个县级区划:54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45个县、1个自治县 1266个乡级区划:364个街道、557个镇、293个乡、52个民族乡
华东地区
上海市(行政代码:310000) 16个县级区划:16个市辖区
上海市 215个乡级区划:107个街道、106个镇、2个乡
江苏省 江苏省(行政代码:320000)
13个地级区划:13个地级市
96个县级区划:55个市辖区、22个县级市、19个县
1261个乡级区划:503个街道、718个镇、39个乡、1个民族乡
浙江省 浙江省(行政代码:330000) 11个地级区划:11个地级市
90个县级区划:37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2个县、1个自治县 1360个乡级区划:482个街道、619个镇、245个乡、14个民族乡
安徽省 安徽省(行政代码:340000) 16个地级区划:16个地级市
105个县级区划:46个市辖区、9个县级市、50个县
1498个乡级区划:259个街道、968个镇、262个乡、9个民族乡
福建省 福建省(行政代码:350000) 9个地级区划:9个地级市
85个县级区划:29个市辖区、12个县级市、44个县
1107个乡级区划:184个街道、653个镇、251个乡、19个民族乡
江西省 江西省(行政代码:360000) 11个地级区划:11个地级市
100个县级区划:27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62个县
1563个乡级区划:165个街道、828个镇、562个乡、8个民族乡
山东省 山东省(行政代码:370000) 16个地级区划:16个地级市 [12]
136个县级区划:58个市辖区、26个县级市、52个县 [12] 1822个乡级区划:693个街道、1072个镇、57个乡 [12]
华中地区
河南省 河南省(行政代码:410000)
17个地级区划:17个地级市
158个县级区划:53个市辖区、22个县级市、83个县
2451个乡级区划:660个街道、1173个镇、606个乡、12个民族乡
湖北省 湖北省(行政代码:420000)
13个地级区划: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
103个县级区划:39个市辖区、26个县级市、35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 1249个乡级区划:327个街道、760个镇、152个乡、10个民族乡
湖南省 湖南省(行政代码:430000)
14个地级区划: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
122个县级区划:36个市辖区、18个县级市、61个县、7个自治县 1937个乡级区划:411个街道、1134个镇、309个乡、83个民族乡
华南地区
广东省 广东省(行政代码:440000) 21个地级区划:21个地级市
122个县级区划:65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 1606个乡级区划:481个街道、1114个镇、4个乡、7个民族乡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代码:450000) 14个地级区划:14个地级市
111个县级区划:41个市辖区、9个县级市、49个县、12个自治县
1250个乡级区划:132个街道、806个镇、253个乡、59个民族乡
海南省 海南省(行政代码:460000) 4个地级区划:4个地级市
25个县级区划:10个市辖区、5个县级市、4个县、6个自治县 218个乡级区划:22个街道、175个镇、21个乡
西南地区
重庆市 重庆市(行政代码:500000)
县级区划:26个市辖区、8个县、4个自治县
1030个乡级区划:229个街道、629个镇、158个乡、14个民族乡
四川省 四川省(行政代码:510000)
21个地级区划:18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
183个县级区划:55个市辖区、18个县级市、106个县、4个自治县 3440个乡级区划:449个街道、1926个镇、982个乡、83个民族乡
贵州省 贵州省(行政代码:520000) 9个地级区划:6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
88个县级区划:15个市辖区、9个县级市、52个县、11个自治县、1个特区 1455个乡级区划:303个街道、837个镇、122个乡、193个民族乡
云南省 云南省(行政代码:530000)
16个地级区划:8个地级市,8个自治州
129个县级区划:17个市辖区、17个县级市、66个县、29个自治县
1405个乡级区划:186个街道、679个镇、400个乡、140个民族乡(2020.1云南省民政厅)
西藏 西藏自治区(行政代码:540000) 7个地级区划:6个地级市,1个地区
74个县级区划:8个市辖区、66个县
697个乡级区划:21个街道、142个镇、525个乡、9个民族乡
西北地区
陕西省 陕西省(行政代码:610000) 10个地级区划:10个地级市
107个县级区划:30个市辖区、6个县级市、71个县 1312个乡级区划:316个街道、975个镇、21个乡
甘肃省 甘肃省(行政代码:620000)
14个地级区划:12个地级市,2个自治州
86个县级区划:17个市辖区、5个县级市、57个县、7个自治县 1357个乡级区划:128个街道、892个镇、305个乡、32个民族乡
青海省 青海省(行政代码:630000) 8个地级区划:2个地级市,6个自治州
44个县级区划:7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26个县、7个自治县 403个乡级区划:37个街道、144个镇、194个乡、28个民族乡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代码:640000) 5个地级区划:5个地级市
22个县级区划:9个市辖区、2个县级市、11个县 240个乡级区划:47个街道、103个镇、90个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代码:650000)
14个地级区划:4个地级市,5个地区,5个自治州 107个县级区划:66个县、28个县级市、13个市辖区 [9]
1127个乡级区划:478个乡、444个镇、205个街道、1个县辖区 [9] [11]
港澳台地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代码:810000):
18个区:东区、南区、北区、中西区、湾仔区、观塘区、大埔区、沙田区、西贡区、荃湾区、屯门区、元朗区、 葵青区、离岛区、油尖旺区、深水埗区、九龙城区、黄大仙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各区只设非政权机构。
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代码:820000):
7个堂区:大堂区、望德堂区、风顺堂区、嘉模堂区、花地玛堂区、圣安多尼堂区、圣方济各堂区 1个填海区:路氹城填海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各堂区只设非政权机构。
台湾省 台湾省(行政代码:710000): 6个地级区划:6个地级市
14个县级区划:3个县级市、11个县
1076个乡级区划:170个市辖区、14个县辖市、35个镇、109个乡。
区划体制
省级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省——中国国家地方一级行政区域,始于元朝,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
自治区——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省级行政区域。新中国成立后共建立了5个:内蒙古自治区、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直辖市——中央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中国共
设有4个: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特别行政区——为贯彻“一国两制”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
区、直辖市同属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中国共设立2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是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地级市——一级政权组织,是中国人口比较集中,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比较重要的城市,下分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 地区(1975年前称专区)——省、自治区的派出机构,管理几个县、自治县和市,不是一级地方政权。始设于国民党政府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沿用。1975年前称专区、设专员公署;后称地区、设行政公署。
自治州——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介于省级、县级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域,设自治州人大、自治州人
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下分县、自治县、市。
盟——内蒙古自治区地级行政区域。原是蒙古族旗会盟组织,设盟人大、盟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包括几个县、旗、市。
县级行政区
县级行政区是中国地方二级行政区域,是地方政权的基础,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市辖区——市的下一级行政区划,设立区人大、区政府,为城市的基层政权组织,相当于县。下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的派出机关。 县级市——和市辖区、县、自治县等县级行政区平级的县级行政区域,一般由地级行政区代管。 县——始于春秋时代、已有两千多年历史,是中国基础行政区域。下辖乡、镇。 自治县——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县级行政区域。
旗——少数民族(主要是蒙古族)聚居的县级行政区域,是新中国成立后沿用的原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民族组织。 自治旗——另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相当于自治县,仅在内蒙古自治区内)。 特区——工矿企业特别集中的县级行政区划(现仅六枝特区)。 林区——县级行政区划(现仅神农架林区)。
乡级行政区
乡级行政区是地方三级行政单位,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镇——县、自治县管辖的基层行政区域。1955年,国家颁布《关于划分城镇标准的规定》,规定了建镇的主要条件是县及县级以
上政权所在地,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居民占50%以上。1984年,国家制定了新的建镇标准,放宽了条件(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设镇),并实行镇管村体制。
乡——中国农村的基层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乡人民政府,受县人民政府领导。1958年,随着农村人民公社化运
动的开展,乡政权一度由人民公社行使,乡制撤销。1982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即“八二宪法”)规定,恢复乡建制,设立乡人大和乡人民政府。乡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83年开始建乡。
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的乡级行政区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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