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幕墙及采光顶结构设计若干问题探讨080105 - 复件
黄小坤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13)
[摘要] 针对玻璃幕墙及采光顶结构设计中作用(荷载)计算、作用效应组合、安全玻璃定义、不同作用下玻璃强度取值、夹层玻璃计算方法、结构胶缝计算方法等,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探讨、研究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或思路,供业内相关人士参考。
Discussion on some questions in structural design of glass curtain wall and glazing roof
Huang Xiaokun , China Academy of Building Research, Beijing 100013
[Abstract] Some questions in structural design of glass curtain wall and glazing roof engineering are pointed out and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They include calculation of some actions, combination of action effects, definition of safety glass, glass strengths under different action durations, calculation methods of laminated glass and structural sealant. Solutions and thoughts are given aimed at these questions, which could be referred to by professionals in this industry. 1 概述
中国改革开放30年(1978~2008)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建筑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局面。建筑幕墙作为建筑围护结构和装饰性结构,20世纪80年代以来,从无到有,从少量高档建筑使用到目前大多数公共建筑普遍采用,已经发展成为年产值超过500亿元的产业。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建筑幕墙的整体技术水平较低,一般参照国外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安装施工,以国外公司设计为主,国内公司做一些配合性工作;20世纪90年代开始,建筑幕墙工程逐渐增多,相关公司及从业人员队伍逐步发展壮大,1996和1997年,在总结国内工程实践经验、研究成果以及吸收国外有关先进标准经验的基础上,我国相继发布了建工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建筑幕墙》JG3035-1996和《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97,对规范和促进建筑幕墙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末到目前,建筑幕墙行业进入了持续、快速发展时期,相继建设完成了一大批规模大、难度高、国际领先的幕墙工程(如航站楼、火车站、码头、展览馆、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广播电视中心、体育场馆、宾馆酒店、通讯枢纽、综合多功能写字楼等等),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果,促进了行业技术进步,修订颁布了新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和《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建筑幕墙》产品标准也基本完成了修订工作。目前,正在对工程规范JGJ102和JGJ113进行新一轮修订工作。 建筑幕墙处于建筑物的外周,是人们直接面对的工程对象。随着建筑幕墙的普遍应用,其工程质量、节能环保、安全性等方面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文从结构设计的角度,主要就玻璃幕墙及玻璃采光顶工程应用中有关质量、安全问题以及目前相关标准中存在的不明确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探讨,主要包括作用及作用效应计算、安全玻璃定义、玻璃强度取值、夹层玻璃计算、结构胶缝计算等方面,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对建筑幕墙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所裨益。
1
2 若干问题的提出和讨论
2.1 作用及作用效应组合
作用及作用效应组合问题是建筑幕墙和采光顶设计的基本问题。在非抗震设防地区,建筑幕墙要承受重力荷载、风荷载和温度作用;在抗震设防地区,还要承受垂直于幕墙(采光顶)表面的地震作用。其他一些作用及环境影响,对幕墙结构设计而言可以忽略不计。 风荷载
幕墙承受的风荷载按下式计算:
wkgzslzw0 (1)
式中 wk——风荷载标准值(kN/m2);
w0——基本风压(kN/m2),无特别要求时均按5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取用; 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荷载规范[1]第7.2节的规定采用; sl——局部风压体型系数,按荷载规范[1]第7.3.3条的规定采用; gz——高度z高度处的阵风系数,按荷载规范[1]第7.5.1条的规定采用。
[1]
公式(1)适合于幕墙面板、面板与龙骨的连接件、直接支承面板的龙骨(横梁、立柱、加强肋等)、龙骨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件等承受的风荷载计算。严格意义上讲,计算不同幕墙构件所承受的风荷载,应该根据构件从属面积的大小确定不同的局部风压体型系数[1],计算公式如下:
A (2) sl(A)sl(1)[sl(10)sl(1)]log
式中 A——承受风荷载时,幕墙构件的从属面积(m2);
sl(1)——幕墙构件受荷从属面积不大于1m2时的局部风压体型系数,按文献[1]第7.3.3
条的规定采用。例如,墙面非边角的负风压区域取-1.0,正风压区域一般取0.8;墙面边角部位负风压区域一般取-1.8;屋面周边的局部负风压区域一般取-2.2;檐口、雨篷、突出阳
台等部位的负风压区域一般取-2.0;
sl(10)——幕墙构件受荷从属面积大于或等于10m2时的局部风压体型系数,一般可取sl(10)=0.8sl(1);
sl(A)——幕墙构件受荷从属面积为A(m2)时的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幕墙构件承受风荷载时的从属面积,主要根据构件自身的构造情况确定。例如,幕墙面板(玻璃、天然石材、金属板、其他人造板等)、压板、挂件、胶缝等可按面板的面积考虑;立柱、横梁及其连接件可按立柱、横梁的一个框格单元面积(即立柱高度与分格宽度的乘积或横梁宽度与其分格尺寸的乘积)确定。当立柱、横梁的相邻分格尺寸不相同时,可偏安全地采用较小的分格尺寸计算,或近似地取两个不同分格尺寸的平均值计算。
支撑幕墙龙骨的主体结构(尤其是目前一般由幕墙企业设计施工的各种钢结构、索结
2
构、索-杆结构)承受的风荷载,不应采用公式(1)进行计算,而应按下式计算:
wkzszw0 (3)
式中各符号含义见文献[1]。对一般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顺风向风振系数z可直接按文献[1]第7.4.2条的规定近似计算;对于复杂的大跨度平面或空间钢结构、索结构、索-杆结构,顺风向风振系数z应经过动力计算分析或试验研究确定,当无分析研究结果可用时,其取值一般不小于1.5。
另外,对玻璃采光顶、雨篷等,不管是计算吸风荷载还是压风荷载,体型系数的取值都比较困难,有些情况可参考荷载规范,有些需要专门研究。当有风洞试验资料时,可直接参考使用。
地震作用
建筑幕墙构件,包括面板、直接支承面板的龙骨(横梁、立柱)以及连接件,其地震
[1]
作用可按文献[2]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不再赘述。由于玻璃幕墙和采光顶的自重较轻,地震作用相对于风荷载而言是比较小的。
温度变化影响
在建筑幕墙工程中,温度变化引起的对玻璃面板、胶缝和支承结构的作用效应是存在的,问题是如何计算或考虑其作用效应。过去一般要考虑温度变化对玻璃面板的影响,如规范JGJ102-96[3]第5.4.3和5.4.4条,分别考虑了年温度变化下的玻璃挤压应力计算以及玻璃边缘与中央温度差引起的应力计算。
当温度升高时,因玻璃膨胀而使尺寸增大。例如对边长为3m的玻璃面板,在80°C的温差下,其保守的伸长量计算值为:
Δb1.01058030002.4(mm)
如果玻璃与边框两侧的空隙量或胶缝的变形量大于2.4mm,则不会产生挤压应力。实际上,玻璃与边框之间的安装缝隙、玻璃与边框之间胶缝或玻璃与玻璃之间胶缝的变形能力远大于这个数值。
大面积玻璃的中央与边缘存在温度差,加上玻璃周围环境因素的影响,使玻璃产生温度应力,有可能因温度应力超过玻璃的边缘强度而造成碎裂,即通常所说的热炸裂。幕墙规范JGJ102-96[3]第5.4.4条给出的计算公式如下:
tk0.74E1234(TcTs) (3)
式中各符号含义见文献[3]。公式(3)是参考日本建筑学会《建筑工程标准规范及说明•幕墙工程》(JASS14,1985)给出的近似计算方法。目前,玻璃面板中央温度、边缘温度以及温差应力的其他因素(如阴影、窗帘、玻璃面积、嵌缝材料及边缘构造等)的影响尚没有公认的结论,不同方法的计算结果有较大差异。日本建筑学会《建筑工程标准规范及说明•幕墙工程》(JASS14,1996)中已经取消了该项温度应力计算。实际上,按照公式(3),假定单块浮法玻璃尺寸为2m×3m,厚度为15mm,其余各系数分别取为11.6、21.3、
31.15、40.6,温差取15℃,则计算温差应力标准值为11.2N/mm2,考虑温度作用
3
分项系数取1.2,则温度应力设计值为13.4 N/mm,小于浮法玻璃边缘强度设计值17 N/mm。如果采用钢化玻璃,则强度富裕更多。
因此,玻璃幕墙及采光顶工程设计中,温度作用对玻璃的影响一般通过幕墙材料的处理(如玻璃磨边、倒角)、建筑或结构构造设计措施解决,而不进行专项计算,实践证明是简单、可行的办法。
对于温度变化对幕墙大跨度支承结构(尤其是钢结构、索结构、索-杆结构)的影响,一般属于主体结构设计问题,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恰当的考虑。 作用效应组合
作用效应组合应按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主要应考虑是否抗震设防地区、是幕墙还是采光顶或雨篷,以及具体构件的受力状态。
1、建筑幕墙
对建筑幕墙,因主要承受风荷载,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如变形验算)时可简化为仅考虑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无须组合;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如弯矩、剪力、轴力计算)时,可按下式进行作用效应组合:
SGSGkwwSwkEESEk (4)
2
2
式中 S——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SGkSwkSEk——分别为永久荷载、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对玻璃面板、索
结构、索-杆结构,计算时一般应考虑几何非线性影响; 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取1.2; ——风荷载分项系数,取1.4;
w E——地震作用分项系数,非抗震设防地区取0,抗震设防地区取1.3; w——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取1.0; E——地震作用的组合值系数,取0.5。
如果是线弹性分析,也可按照式(4)的原则先进行荷载组合,再计算组合后的荷载效应。考虑几何非线性分析时,只能先计算各种荷载下的效应,再按式(4)进行效应组合。 2、采光顶、雨篷
对于玻璃采光顶、雨篷或类似结构,承载力验算时,仍可按照式(4)近似地进行作用效应组合,但有关系数的取值是有区别的。如果要区分永久荷载和可变重力荷载作用,则可按下式进行作用组合(后三项可以轮换次序):
SGSGkQQSQwwSwkEESEk (5)
式中 SQ——可变重力荷载作用效应标准值。可能是屋面可变荷载(区分是否上人屋面)、雪荷载、施工活荷载等产生的效应;
Q——可变重力荷载分项系数,取1.4;
4
Q——可变重力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当可变重力荷载分别作为第一、二、三项可变
作用组合项时,可分别取为1.0、0.7和0.2;当为吸风控制的组合时,可取0; 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一般取1.2。当永久荷载其控制作用时,取1.35;当永
久荷载效应对该项组合有利(如吸风荷载)时,取1.0;
w——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当风荷载与重力荷载同向且分别作为第一、二、三项可变作用组合项时,可分别取为1.0、0.6和0.2;当为吸风(与重力荷载反向)时,取1.0; E——竖向地震作用的组合值系数。当竖向地震作用分别作为第一、二、三项可变作用组合项时,可分别取为1.0、0.5和0.2。
因为玻璃结构重量轻、地震作用小,竖向地震作用作为第一可变作用起控制作用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其组合值系数取1.0的机会不大。应注意的是竖向地震作用方向可上、可下,组合时应正确取用正、负号。
2.2 安全玻璃
安全玻璃是门窗幕墙行业常常提到的一个词,但定义并不完全一致,概念也不十分明确。在现行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4]中这样定义:“指破坏是安全破坏,应用和破坏时给人的伤害达到最小的玻璃,包括符合国家标准GB9962规定的夹层玻璃、符合国家标准GB9963规定的钢化玻璃和符合国家标准GB15763.1规定的防火玻璃以及由它们构成的复合产品。”在《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中第二条这样写道:“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在美国建筑用安全玻璃标准[6]中有类似的定义:玻璃材料通过自身的构造、处理或与其他材料结合,当人体撞击而破裂时,由此给人体造成割伤、刺伤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程度。
由以上各种解释可以看出,安全玻璃的定义是从材料角度,给出尽可能安全的产品,当这种产品遇到人们撞击而破裂、破碎时,由此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如割伤、划伤、刺伤、砸伤等)减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因此,实际上没有绝对的安全玻璃。这就要求我们在制造尽可能安全的玻璃产品的同时,更加注重安全玻璃的工程应用环节,包括设计构造、安装、保护措施以及各种安全玻璃的适合应用范围。同时,社会各界(包括政府部门)也不要因为个别偶然的幕墙玻璃破碎、坠落事件而过分紧张。比如,目前钢化玻璃是我国公认的安全玻璃之一,但因为玻璃自身的构造以及钢化工艺原因,钢化玻璃自爆是无法从根本上避免的,我国钢化玻璃的自爆率在千分之几,国外质量好的钢化玻璃的自爆率可达到万分之几。如果要避免幕墙玻璃的自爆、坠落伤人,从理论上就要避免使用单层钢化玻璃或由单层钢化玻璃构成的中空玻璃,而代之以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夹层玻璃及其制品,这需要社会各界进行广泛深入的实证研究。
同样,对于玻璃采光顶或雨篷等,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采用了夹层玻璃就是绝对安全的。夹层玻璃是有至少两层玻璃和一层中间层胶片加工而成的玻璃产品,中间层胶片的性能(强度、剪切模量、温度变化性能、耐久性等)存在较大差异。目前,离子性胶片的性能比PVB胶片优越很多。对夹层玻璃(尤其是大量应用的PVB夹层玻璃),如果支承构造不当,当玻璃(尤其是钢化玻璃)破碎后,由于胶片本身的强度和刚度较低,甚至因为变形而很快就不能承受夹层玻璃自身的重力荷载,造成整片坠落。从这层意义上讲,在玻璃承载力计算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构成PVB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采用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
[5]
5
或普通平板玻璃更具有破裂后性能上的优越性。关于夹层玻璃的破碎后性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并列入相关技术标准的内容。
2.3 玻璃强度
玻璃是完全弹性的脆性材料,具有线性应力-应变关系;同时其强度离散性较大。玻璃幕墙规范第5.2.1条给出了浮法玻璃、钢化玻璃的强度设计值,指的是在常温下、在短期荷载作用下的数值,对玻璃幕墙工程设计是合适的。试验研究表明,在长期荷载(如永久荷载)作用下,玻璃的承载力是下降的,对浮法玻璃约为短期荷载强度的一半。我国玻璃幕
[2]
墙规范对中空玻璃和夹层玻璃采用了分片计算方法,对夹层玻璃忽略了中间层胶片的有利作用,对常温下承受短期荷载作用为主的玻璃幕墙设计是偏于保守的;强度验算时直接取单片玻璃的强度设计值。
美国规范ASTM E1300把夹层玻璃(该规范仅限于PVB夹层玻璃)也作为等效厚度的单片玻璃计算,等效厚度取用原则为:1)先计算两片玻璃加上中间层胶片的总厚度;2)查出厚度与1)中计算的厚度最接近但不大于该计算厚度的单片玻璃,其厚度即为所计算的夹层玻璃的等效厚度;3)例外:当夹层玻璃采用两片厚度均为6mm的单层玻璃,胶片厚度为0.76mm时,其等效厚度取12mm。承载力设计时,按照玻璃种类取用不同强度系数(即玻璃类型系数),考虑不同玻璃、不同荷载作用性质时玻璃强度设计值的差异,如表1。从表中数值可以看出:1)短期荷载作用下,美国钢化玻璃强度取值比我国幕墙规范[2]大;2)与我国规范JGJ113-2003[4]第8.2.7条规定相比,长期荷载作用下,美国半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强度取值较大。
另外,对于采光顶、雨篷及屋面的玻璃设计,玻璃强度也不能笼统地统一取用长期荷载下的强度设计值,而应区分不同的荷载组合工况区别对待。比如,对于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组合,应取短期荷载强度设计值进行验算;对于重力荷载起控制作用的组合,应取长期荷载强度设计值进行验算。
表1 单片单层玻璃或夹层玻璃的类型系数
玻璃类型 退火玻璃(AN) 热增强玻璃(HS) 钢化玻璃(FT) 玻璃类型系数(GTF) 作者注 短期荷载 长期荷载 —— 1.0 2.0 4.0 0.5 1.3 3.0 即浮法玻璃,表面残余应力几近0。 即半钢化玻璃,表面残余压应力不小24MPa也不大于52MPa(参考ASTM C1048)。 表面残余压应力不小于69MPa或边缘压应力不小于67MPa(参考ASTM C1048)。 [7]
[1]
[2]
2.4 夹层玻璃设计
玻璃幕墙规范[2]第6.1.4条规定,夹层玻璃抗弯承载力设计时,假定忽略中间层胶片的作用,按照两片玻璃的刚度分配各自承受的荷载,然后按照单片玻璃的方法进行承载力和变形设计(变形设计也可按忽略中间层胶片作用的等效厚度方法进行)。因为忽略了中间层胶片的作用,这种方法对于常温下玻璃幕墙的承载力和变形设计是偏于安全的。事实上,欧美、
[7][8][9]
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的有关标准中均不同程度地考虑了夹层玻璃中间层胶片的有利影响。
夹层玻璃的两层玻璃和中间层胶片能否共同工作以及共同工作的效能取决于中间层的力学性能,主要与其传递剪力的能力有关,称之为剪切模量。中间层胶片的剪切模量与环境温度以及荷载作用时间有很大关系,美国杜邦公司提供的产品数据见表2和表3。由表2、表3可以看出,PVB胶片的剪切模量随温度增高或持荷时间增长衰减速率很快;离子性胶
6
片的剪切变形模量要比PVB高出许多倍,而且随温度和持荷时间衰减的速率要慢得多,在3s短期荷载(即一般幕墙风荷载的情况)下,即便在50℃时其剪切模量仍与PVB在20℃时的相当。因此,对于高性能的夹层材料,设计时应该恰当地考虑它的作用。
表2 PVB剪切模量G(MPa) 温度 时3s 间 20℃ 30℃ 40℃ 50℃ 8.06 0.971 0.610 1min 1.64 0.753 0.455 1hr 0.840 0.441 0.234 1day 0.508 0.281 0.234 1mon. 0.372 0.069 0.052 0.052 1mo. 9.7 3.1 2.8 >1yr 0.266 0.052 0.052 0.052 >1yr 6.5 2.9 2.0 0.440 0.290 0.052 0.052 表3 离子性中间层剪切模量G(MPa)
1min 96.0 35.4 11.6 1hr 42.7 14.6 5.1 1day 21.6 6.9 2.9 温度 时3s 间 20℃ 125 30℃ 40℃ 50℃ 65.7 22.2 7.1 3.8 2.9 2.6 2.0 2.0 近一年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与美国杜邦公司合作,正在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包括PVB夹层玻璃和离子性夹层玻璃短期荷载性能、长期荷载性能和高温性能的试验研究和理论分析,已取得部分成果。等厚度单片浮法玻璃、PVB夹层玻璃、离子性夹层玻璃的短期荷载-挠度曲线和荷载-应力曲线如图1和图2所示,长期加载性能中试件中点挠度变化如图3、图4所示[10]。从结果看,离子性中间层夹层玻璃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
图1 荷载-挠度曲线 图2 荷载-应力曲线
图3 第一天中点挠度变化 图4 30天中点挠度变化
通过系统地研究和总结,参考国外有关先进标准的经验,在玻璃幕墙规范[2]修订时,将
7
对有关夹层玻璃设计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2.5 结构胶缝计算的有关问题
[2]
玻璃幕墙结构胶缝厚度计算采用下列公式:
tsus (6)
(2)ushg (7)
式中 ——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主体结构的楼层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rad);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变位承受能力,取对应于其受拉应力为0.14N/mm2时的伸长
率。
近几年工程实践中,有不少业内人士对结构胶缝宽度计算中楼层位移角取值提出了质疑,认为:1)应区分风荷载作用和地震作用;2)地震作用时应取楼层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的3倍。
作者认为,区分是否抗震设防地区本身是正确的。但是,由于结构胶的变位承受能力取对应于其受拉应力为0.14N/mm2时的伸长率,基本处于弹性阶段;同时,在弹性设计阶段,我国相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11][12]中对楼层位移角限值并没有区分是抗震设计还是抗风设计(非抗震设计),取值是唯一的,只与结构体系有关。因此,从这层意义上讲,公式(6)、(7)的参数取值是比较恰当的。当然,对于每个实际工程,即便是同一种结构体系,计算的弹性层间位移角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但都不允许超过规定的层间位移角限值,因此幕墙规范[2]规定的楼层位移角取值对计算结构胶缝宽度是偏于安全的。
抗震设计时,楼层层间位移角是否应该取弹性层间位移角的3倍是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幕墙规范[2]对幕墙平面内变形要求(即抗震设计时应按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的3倍进行设计)的含义,是指中震作用下对幕墙适应主体结构变形能力的近似要求;其次要明确中震作用下,结构胶缝所表现的应力状态和对应的变形能力。如果对结构进行动力时程分析,则输入地震波加速度时程曲线的峰值加速度如表4[12]。由表中数值可看出,中震输入加速度峰值约为小震的2.8倍,因此考虑到结构弹塑性变形性质,取用小震位移限值的3倍作为中震位移限值是近似估计。另外,如果采用中震时的楼层层间位移角限值,则一定要对应采用此时结构胶的变位承受能力,而绝不是对应于其受拉应力为0.14N/mm2时的伸长率。
表4 时程分析所用地震加速度时程曲线的最大值(cm/s)
地震烈度 多遇地震(小震) 设防烈度地震(中震) 罕遇地震(大震) 基本可行的。
3 小结
本文简要讨论了建筑幕墙(有些特指玻璃幕墙)和采光顶结构设计的有关问题,总结如下:
1)幕墙和采光顶的作用(荷载)计算及其效应组合应区别对待;采光顶等屋面玻璃的
8
2
6度 18 50 —— 7度0.10g 7度0.15g 35 100 55 150 8度0.20g 70 200 8度0.30g 110 300 9度 140 400 220 310 400 500 620 因此,在研究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幕墙结构胶缝宽度计算采用现行规范规定的方法是风荷载体型系数、大跨度幕墙支撑钢结构的风振系数有待进一步研究。
2)对于安全玻璃,除了要求材料本身尽可能安全外,更应加强设计、安装、使用环节的更多安全考虑。
3)玻璃强度取值应区分承受荷载的性质,长期荷载作用下的取值应相对降低;对采光顶玻璃设计,应区分不同性质的荷载效应组合采用不同的玻璃强度设计值。
4)夹层玻璃结构性能与中间层胶片的力学性能密切相关,同时与荷载性质(长期、短期)和环境温度有极大关系,应区别使用环境和中间层胶片性质采用恰当的设计计算方法。 5)幕墙结构胶缝计算宽度问题与规范规定的设计状态有关,结构楼层层间位移角取值应与结构胶的变位承受能力取值协调统一,现行规范的方法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年第二版.
[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 [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年. [4]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年. [5]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12月4日. [6]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for 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used in buildings—safety 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s and methods of test, ANSI Z97.1-2004,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 Inc. New York, USA.
[7]Standard Practice for Determining Load Resistance of Glass in Buildings, ASTM E1300-04, ASTM International, USA.
[8]Glass in buildings—Selection and installation, AS1288-2006, Standards Australia, Sydney, Australia.
[9]Glass in building—Design of glass panes—Part 1: General basis of design, prEN13474-1, European Committee for Standardisation, 1999.
[10]夹层玻璃受弯性能试验研究报告.北京: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2007年.
[1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 [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年.
9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