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新村创建安全文明村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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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村创建安全文明村领导小组
工 作 职 责
创建安全文明村领导小组是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自治组织,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和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任务,宣传教育广大村民增强安全文明创建意识,动员、组织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二、组织、指导、督查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活动,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创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组织村民开展“四防”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辖区安全。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发动村民开展评比“安全文明户”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办理上级领导和综治委、文明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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