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建筑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技术措施
简述建筑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技术措施
摘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由分包单位实施,由分包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即:建筑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本文从施工方案编制人员的总体要求以及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制定分析探讨,从而更好地控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
关键词: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安全措施
施工方案(或设计)是指导施工具体行动的纲领,其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份。为强调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则规定得更为具体:“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因为每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都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如果预见不到,安全管理措施不善,将不同程度影响到施工进度和效益,乃至造成人身安全事故。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必须通过预先分析,从而更好地控制,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消除危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一、施工方案编制人员要求
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是施工过程的设计师,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会审图纸开始就必须认真考虑施工安全问题,尽可能地不给施工和操作人员留下隐患。编制人员应当充分掌握工程概况、施工工期、场地环境条件,根据工程的结构特点,科学地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变配电设施及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合理地布置施工平面。安全施工涉及施工的各个环节,因此,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应当了解施工安全的基本规范、标准及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如《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如果是采用滑模工艺或其它特殊工艺施工,还必须熟悉《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后,才能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确立工程施工安全目标,使措施通过现场人员的认真贯彻达到目标要求。
施工方案编制人员,还必须了解施工工程内部及外部给施工带来的不利因素,通过综合分析后,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使之起到保证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科学、合理,有序地指导施工的作用。
二、 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编制
由于建筑工程的结构复杂多变,各施工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不尽相
同,无统一的安全技术措施,所以编制时应结合本企业的经验教训,工程所处位置和结构特点,以及既定的安全目标。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主要考虑以下内容:(一)从建筑或安装工程整体考虑。土建工程首先考虑施工期内对周围道路,行人及邻近居民、设施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全封闭防护或部分封闭防护);平面布置应考虑施工区与生活区分隔、施工排水,安全通道,以及高处作业对下部和地面人员的影响;临时用电线路的整体布置、架设方法;安装工程中的设备、构配件吊运,起重设备的选择和确定,起重半径以外安全防护范围等。复杂的吊装工程还应考虑视角、信号、步骤等细节。(二)对深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首先应了解土壤种类,选择土方开挖方法,放坡坡度或固壁支撑的具体做法。总的要求是;防坍塌。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还须有测毒设备和防中毒措施。(三)龙门、并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拉结、固定方法及防护措施,其安全与否,严重影响工期甚至造成群伤事故。 (四)施工过程中的“四口”防护措施,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应有防护措施。如楼梯、通道口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并加装安全立网;预留孔洞应加盖;大面积孔洞,如吊装孔、设备安装孔、天井孔等应加周边栏杆并安装立网。(五)交叉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如上部作业应满铺脚手板,外侧边沿应加挡板和网等防物体下落措施。(六)30m以上脚手架或设置的挑架,大型砼模板工程,还应进行架体和模板承重强度、荷载计算,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同时这也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七)安全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架设层次段落,如一般民用建筑工程的首层、固定层、随层(操作层)安全网的安装要求。事故的发生往往出在随层,所以做好严密的随层安全防护至关重要。(八)“临边”防护措施。施工中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走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或平台)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等均属于临边危险地域,应采取防人员和物料下落的措施。(九)施工工程、暂设工程、井架门架等金属构筑物,凡高于周围原有避雷设备,均应有防雷设施,如并架、高塔的接地深度、电阻值必须符合要术等。(十)对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必须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十一)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措施。如夏季防止中暑措施,包括降温,防热辐射,调整作息时间,疏导风源等措施;雨季施工要制定防雷防电,防坍塌措施;冬季防火,防大风等。(十二)施工过程中与外电线路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屡见不鲜。当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达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屏障、保护网等措施。如果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时,还应设置绝缘屏障,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根据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和现场临时用电需要量,制定相应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如果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三、 安全交底和检查落实
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关键。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过程。工序、工种安全技术
交底要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
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和投标人应按本办法规定,在编制、审查工程概(预)算、标底(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应单独列项、足额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包括建筑施工超标准排污、防噪音设施等措施费用。若发生上述费用,应当另行计算,列入工程造价,并计取税金。
建设单位应在本单位的开户银行(或出具“资金证明”的银行)设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帐户,并足额存入按本办法计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费用。
四、费用管理
工程开工时,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80%预付。单项工程施工至结构封顶或完成三分之二施工量时,经分期检查核实,一直保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10%支付,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予支付。工程竣工后,经检查核实,施工期间一直保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将工程竣工结算审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余额全部支付;否则,不予支付。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费用预付计划及比例、支付办法、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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