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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变更工程量确认单-20111228

来源:华拓网
常州公司变更工程量现场确认单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PVO编号: 事项简要描述: 1、1#楼基础开挖至设计标高,基底持力层未达到设计承载值,继续开挖至符合设计承载值的土层后用C15混凝土回填至设计标高。 西林职中地块一期开发项目(路劲城市花园1标段) 466/AM905/0032 原始工程量数据:(可附页) 1、回填部位共计用C15(泵送)混凝土200 m。 3 费用:407元/m×200 m = 81400元。 33 2、木工支模共计10个点工。 费用:300元/个×10个 = 3000元。 3、挖机挖土共计2个台班。 费用:2000元/台班×2个 = 4000元。 总计费用:88400元。 确认方会签: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部: 合约部: 备注:

1、 属于非隐蔽部位的,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签认,工程部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成本手册5.2.1

条】。

2、 属于隐蔽工程、完工后不可复核的工程、需现场丈量的工程,在拆毁或覆盖前,应由施工单位、监理、

工程部、合约部共同现场签认并拍照确认,否则工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

3、 如该份变更附有交工图纸,监理、工程部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合约部按图

核算,不需要会签此单。

4、 事项简述应简明扼要(明确部位/做法/原因),原始工程量数据应表达清晰可复查,如必要应辅以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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