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烟花爆竹检查总结
2009年执法队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工作小结
为做好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我局制定的《顺义区2009年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专项检查方案》和《顺义区2009年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专项检查方案》执法队于2009年1月18日至2月9日,根据第一、二、四专项整治小组分工(胡伟负责三组)对101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进行了不间断的安全检查。
期间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621家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60份,其中现整改指令书25份,复查意见书25份,现场检查记录10份。截止目前,我区烟花爆竹燃放秩序良好。现将具体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主要问题及隐患
1. 个别销售网点地址与审批地址不符。
2. 个别销售网点将烟花爆竹摆出棚外。
3. 个别销售网点警示标识未悬挂在明显位置(销售棚前面上方)。
4. 个别销售网点未悬挂防火帘。
5. 个别网点存在经营非法烟花爆竹现象,尤其是初五以后。
6. 个别销售网点配备的灭火器不符合要求(通常为过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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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别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周围可燃物未及时清理。
8. 个别销售网点设置照明线路未穿管和配置的灯具都超过60w。
上述安全隐患经复查已全部消除。
9、个别销售网点销售棚不规范(销售棚用防水帆布搭建)
10、大部分销售网点在许可销售期内用非专用车辆拉送烟花爆竹。
二、工作建议:
1、建议明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前,相关科室互相沟通,均衡执法人员检查力量,进一步提高整治工作效率。
2、建议在专项整治前,进行统一培训,明确当年工作精神和重点,有利于统一思想,统一检查标准,进行统一执法行动,有利于形成“上下一心、政策统一、方向一致”的监管格局。
3、建议在总结年度常项工作的基础上,抓寻规律,细化分工,例如:对照相关标准严格审查销售网点设点位置、罩棚搭建、统一警示标识及证照许可等证件悬挂位置,有利于下一年度开展工作。
4、建议对历年销售活动中有不良行为的销售点在来年审批中予以关注,严格规范,个别屡屡违规的销售点建议设立黑名单,取消其来年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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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议加大对区社批发进货的监管力度,防止合法销售网点现场销售非法烟花爆竹。
执法队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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