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
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
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概
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
实施本城区审批、备案、核准的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和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的征地拆迁工作。具体是:进行土地、房屋调查、登记;编制征收(征用)补偿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政策的宣传、解释;就具体问题与被征收人协商;收集有关材料并报请提出补偿决定、强制执行申请;组织征求意见、听证、公示、选定评估公司、送达征收相关文书、公布分户补偿情况、签订补偿协议、落实安置房源、拆除被征收房屋等具体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为本级一级单位,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支 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 一、财政拨款 7495.3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事业收入 1289.42 二、外交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 、教育支出 四、其他收入 四 、公共安全支出 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六 、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本年收入合计 7495.36 本年支出合计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 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546.44 年末结转和结余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60.49 收入总计 8041.80 支出总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收 入 决算数 260.49 19.89 0.12 6835.71 603.96 36.77 7756.92 284.88 8041.80
表二:收入决算表
科目编码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科目名称 栏次 1 合计 7495.3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89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9.89 事业单位离退休 19.8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12 医疗保障 0.12 行政单位医疗 0.12 城乡社区支出 6834.63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5545.21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5545.2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289.42 城市建设支出 1289.42 农林水支出 603.96 财政拨款收入 2 7495.36 19.89 19.89 19.89 0.12 0.12 0.12 6834.63 5545.21 5545.21 1289.42 1289.42 603.96 上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 4 经营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其他收入 7 单位:万元
208 20805 2080502 210 21005 2100501 212 21201 2120199 21208 2120803 213 21301 农业 603.96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603.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6.7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6.7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6.7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603.96 603.96 36.77 36.77 36.77 表三:支出决算表
项 目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合计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499 2049901 208 20805 2080502 210 21005 2100501 212 21201 2120199 21208 2120803 213 21301 2130199 22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事业单位离退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保障 行政单位医疗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本年支出合计 1 7756.92 260.49 260.49 260.49 19.89 19.89 19.89 0.12 0.12 0.12 6835.71 5546.29 5546.29 1289.42 1289.42 603.96 603.96 603.96 36.77 基本支出 2 603.14 19.89 19.89 19.89 0.12 0.12 0.12 546.37 546.37 546.37 36.77 项目支出 3 7153.78 260.49 260.49 260.49 6289.34 4999.92 4999.92 1289.42 1289.42 603.96 603.96 603.96 上缴上级支出 4 经营支出 5 单位:万元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6 城市建设支出 农林水支出 农业 其他农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36.77 36.77 36.77 36.77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项 目 栏 次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金额 1 6205.94 1289.42 项 目 栏 次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外交支出 三 、教育支出 四 、公共安全支出 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六 、科学技术支出 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九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 、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行次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支 出 合计 2 260.49 19.89 0.12 6835.71 603.9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 260.49 19.89 0.12 5546.29 603.9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 1289.42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6 36.77 …… 本年收入合计 22 7495.36 本年支出合计 29 7756.92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3 546.44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0 284.8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 546.44 3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5 32 26 33 合计 27 8041.80 合计 34 8041.80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36.77 6467.50 284.88 1289.42 6752.38 1289.42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项 目 科目名称 栏次 合计 1 6467.50 260.49 260.49 260.49 19.89 19.89 19.89 0.12 0.12 0.12 5546.29 5546.29 5546.29 603.96 603.96 36.77 36.77 36.77 基本支出 2 603.14 19.89 19.89 19.89 0.12 0.12 0.12 546.37 546.37 546.37 603.96 603.96 36.77 36.77 36.77 项目支出 3 5864.36 260.49 260.49 260.49 4999.92 4999.92 4999.92
合计 204 20499 2049901 208 20805 2080502 210 21005 2100501 212 21201 2120199 213 21301 2130199 221 22102 2210201 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事业单位离退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保障 行政单位医疗 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 农业 其他农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603.96 603.96 注: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人员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301 30101 30102 30103 30104 30107 …… …… …… …… 30199 303 30301 30302 …… …… 30307 …… 30311 …… 科目名称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绩效工资 …… ……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单位:万元 公用经费 科目名称 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 印刷费 咨询费 …… 差旅费 …… 培训费 …… 工会经费 金额 21.42 506.62 302 68.90 30201 72.40 30202 2.35 30203 114.92 3 0211 30216 30228 10.01 0.28 1.50 2.60
0.20 6.83 248.07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5.11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离休费 3 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退休费 19.89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 …… 3 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医疗费 0.12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住房公积金 55.10 …… …… …… 307 债务付息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30399 3 0701 国内债务付息 补助支出 …… …… …… 3 99 其他支出 3 9901 赠与 …… …… 人员经费合计 581.73 公用经费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1.42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因公出国 (境)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小计 3 0 10.00 2016年度决算数 公务接 待费 6 1.00 合计 1 11.00 公务用车 购置费 4 0 公务用车 运行费 5 10.00 合计 7 0 因公出国 (境)费 8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小计 9 0 公务用车 购置费 10 0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1 0 公务接 待费 12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项 目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合计 212 21208 城乡社区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 2 1289.42 1289.42 1289.42 1289.42 3 1289.42 1289.42 1289.42 1289.42 4 5 1289.42 1289.42 1289.42 1289.42 6 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041.8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7495.3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546.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8041.80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260.49 万元:主要用于征拆办本级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9.89万元:主要用于征拆办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12 万元:主要用于征拆办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6835.71万元:主要用于征拆办本级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603.96万元:主要用于征拆办本级的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36.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284.8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6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14万元,项目支出5864.36万元。
1.公共安全(类)260.49 万元:主要用于征拆办本级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9.89万元:主要用于征拆办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12 万元:主要用于征拆办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6835.71万元:主要用于征拆办本级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603.96万元:主要用于征拆办本级的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36.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28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89.42万元。
1.城乡社区(类)1289.42万元:主要用于征拆办本级的项目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3.14万
元,其中:人员经费58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2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2015年减少6.5万元。因2016年公务用车上交,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万元,国内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2016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2万元,比2015
年减少96.78万元,降低81.89%。主要原因是:日常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已上交至城区机关事务局;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7.86%。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