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小微权力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的规范管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村民自治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 1.村级小微权力机构
村级小微权力机构是村民自主选举产生的权力机构,主要包括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等组成机构。 2.村委会
村委会是村级小微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管理村务、办理村内事务。 3.村民代表大会
村民代表大会是村级小微权力机构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负责制定村务规章制度、审议村级重大事务。 4.村民监督委员会
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村级小微权力机构的监督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村委会和村干部进行监督。 三、权力运行 1.村务决策
村民代表大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村务需要,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支出预算、安排村级工作。 2.村账管理
村级小微权力机构应当建立村账,定期公示村级收支情况,并接受村委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3.村事公开
村级小微权力机构应当定期向村民公开村务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决议、收支情况等信息。 四、村务管理
1.村务会议
村务会议是村委会为处理村务事项而召开的会议,必须公开公正,村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可以参与观摩。 2.村级选举
村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公平公正,遵守选举法规,确保选举结果合法合理。 3.村民权益
村级小微权力机构应当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五、监督管理 1.村级监督
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当定期对村委会、村干部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 2.投诉举报
村级小微权力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村民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问题。 3.问责机制
村级小微权力机构应当建立问责机制,对失职失责、渎职违法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六、独立审计
村级小微权力机构应当定期邀请独立机构对村级经济账目进行审计,确保村级财务运行正常。 七、法律保障
村级小微权力机构的运行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纪,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需修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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