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办法2_secret
机械管理办法
5.1 总则
5.1.1 根据集团公司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为规范机械设备管理活动行为,从设备采购
计划、采购实施、使用、保养维护、报停报废、机管人员管理到现场设备的精细化管理的全过程做到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并结合XX尼亚公司在国外的实际情况,制定此机械管理办法。
5.1.2 此办法适用于XX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的管理,是XX公司日常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
准则。
5.2 机械设备部的管理职责
5.2.1 XX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图。
5.2.2 负责组织全公司的机械设备(包括车辆)购置、调配、使用、维修保养、报废、
转让等全过程的实施及管理。
5.2.3 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制度,制定、修订XX公司的
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2.4 建立机械设备的技术档案和台帐,掌握全公司机械设备的数量、价值、装备能力
及分布使用情况,并按季度向财务上报有关报表。
5.2.5 按照公司设备大修、更新改造计划的安排,参与购置、大修、更新改造计划的组
织实施。
5.2.6 负责办理设备的调拨和报废手续,审核“报废申请书”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批准后执行。
5.2.7 负责审核大型设备安装、作业、拆除实施方案,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2.8 每季度组织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对管理、使用、维修工作中的先进个人进行表扬;
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项目和个人进行处罚。
5.2.9 负责组织推广设备管理先进经验和维修新技术,并向集团公司机械管理部门推
荐。
5.2.10 负责组织处理机械设备事故的鉴定,并向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上报处理结果。 5.2.11 负责公司总部机关机械设备和交通车辆的管理工作。
5.3 管理部机械室管理职责
5.3.1 负责组织认真学习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完善自己的管理机构。 5.3.2 负责施工生产过程中按规定安全使用和正确保养机械设备。
5.3.3 管理部机械室负责人为管理部机械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管理部经理或项目经理为
次要责任人。所有机械,尤其是大型机械(如:汽车及汽车吊、装载机、挖掘机、塔吊、施工电梯、搅拌机等),必须责任到中国人。各责任人要严格遵守公司机械管理办法,认真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细则正确使用和维护机械及车辆。
5.3.4 管理部要设立专职的机械管理员,由管理部提出人员计划,公司机械设备部协助
人力资源主管招聘合格的机管人员。
5.3.5 负责做好各机械设备及车辆使用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5.3.6 负责建立本管理部的设备台帐及动态分布表,每月底上报机械设备部。 5.3.7 负责新开工项目机械设备的计划编制和进出场组织。
5.3.8 管理部机械室在每月5日之前上报本管理部机械配件进口计划,计划中要详细提
供配件信息以及主机信息。
5.3.9 管理部机械室要在每年十一月份之前,按照本地区的经营情况预计,提出下一年
度的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并上报公司机械设备部。
5.3.10 负责根据地区位置和项目施工特点,组织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补充规定和安全
措施,并上报公司机械设备部。
5.3.11 负责与公司机械设备部配合,为设备停放、维修保养创造必要的条件,如负责
搭建防护棚、车间,组织维修操作人员等。
5.3.12 协助机械设备部做好每季度一次的机械设备大检查和先进评比工作。 5.3.13 管理部机械室的机械管理员要以身作则执行机械安全规程,定期巡视操作人员
遵守安全规程的情况,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3.14 负责项目在施工后期及时做好退场机械的检修、配套和转移等工作。 5.3.15 负责机械使用和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在项目施工期间发挥更大的效益。并做
好机械使用和维修、保养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并上报相关机械报表。
5.3.16 负责机械技术资料的存档工作,主要内容有:机械设备安装平面布置图;塔吊、
电梯、提升架的安装、验收记录;操作司机的考核记录及操作证台帐;操作司机和指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设备保养、维修记录;定期检查及整改记录;机械事故处理记录等。 5.4 前期基础管理
5.4.1 购置机械设备之前由公司机械设备部主持选型、论证工作。要根据设备的适用性、
可靠性、经济性和先进性;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程度;以及设备的价格、交货期、服务信誉及市场评价来进行评估。
5.4.2 管理部要提前三个月提出该项目的“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机械设备部根据公司
的设备所有情况提出设备购置或租赁计划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4.3 购置设备到达后,机械设备部负责保管所有的随机技术资料并认真组织安装、调
试、验收,及时与供货商或有关部门联系,将发现的问题解决在索赔期内。 5.4.4 组成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机价值在100万XX先令以
上的设备。
但下列机具,不论价值多少,均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小型钢筋机械,小型木工机床,翻斗车1T,2T以下打砖机,1T以下压路机,手持式凿岩机,手提式电动、风动、内燃工具及其它工具,震捣器,蛙式打夯机,5KW及以下内燃发电机组,7KW及以下电动机,50A及以下充电机、起动器,1T及以下的单筒卷扬机,500T及以下千斤顶,水磨石机,砼喷射机,7KW及以下抽水机,台钻,砂轮机,14KVA及以下交流电焊机,0.6M3及以下的空压机,气焊设备,砂浆机,抹灰机,淋灰机,石材切割机,微型木工组合机床,管道疏通机,套丝切管机,液压铆钉钳,电锤,0.5T及以下电动葫芦,对讲机,手提测试设备。
5.4.5 凡新购置设备到达后,要及时由机械设备部统一设备资产编号后,采购单位填写
“固定资产交接记录”,上报公司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5.4.6 机械设备部要建立公司机械设备的总台账和各地区管理部的分台账,并且每半年
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5.4.7 要详细填写大型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履历,建立机械设备的变动、事故、运转、修
理、保养、技术改造等历史记录。
5.4.8 所有随机技术资料如说明书、合格证、图纸、备件目录等机械档案,由机械设备
部统一保管,并实行借阅制度。
5.5 设备调拨
5.5.1 各管理部之间调拨,需先提交调拨申请经公司机械设备部批准后执行。 5.5.2 大型机械在地区管理部之间进行调动时,操作司机应随机调动,以利于机械的使
用及管理的连续性。 5.6 设备安装
5.6.1 管理部负责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工作,并负责搭建防雨棚、工作车间及库房等其
他辅助设施。
5.6.2 管理部机械室负责组织大型机械的安装工作,公司机械设备部负责派人指导,项
目部积极配合,并提供安装工人,同时管理部的机械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要参与安装工作。
5.6.3 在安装工作的前后,管理部要做好现场清理和安全警示工作。 5.7 大型设备的管理
5.7.1 对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司机械设备部负责大型设备安拆方案的
审核、设备大修后的检验和设备安装后的验收工作;管理部机械室管理整个地区大型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项目部协助做好对大型设备的管理,并监督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
5.7.2 从设备进场安装前的检验、安装后的检测和验收、设备使用前的试验、设备的使
用和保养等几个方面都必须严格落实公司的管理制度——《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机械管理实施细则》、《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保养手册》等相关规定。
5.7.3 大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坚持实行三级检查,即项目部日查,管理部月查,公司季
度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或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5.7.4 在工作中,要建立设备故障停机问责制。设备一旦停机,先分析原因,填写《大
型设备问责制调查表》,对于非正常磨损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停机,公司要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5.7.5 管理部机械室要定期组织机管员、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做好上岗操作证
的发放工作。每月定期召开机管员、大型设备机长会议,及时指出大型设备在使用中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5.7.6 项目部要在三类施工前确定大型施工设备的安装位置,由公司机械设备部和管理
部根据施工现场场地状况和设备的性能进行确定。项目部根据现场地质状况、设
备载荷情况设计出设备基础(桩基和承台),项目部按设计要求或严格按照厂方施工图要求组织施工设备的基础。
5.7.7 根据工程施工的要求,项目部组织由安装队成员、技术员等组成的相关人员到施
工现场进行安装场地的勘察,并根据安装时吊车停靠位置做好场地的平整和压实工作。根据现场勘察的情况,组织做好对设备安装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按管理程序由机械设备部、分管副总经理进行方案审批。
5.7.8 大型设备安装前,管理部提前安排维修组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在
修理、刷漆等工作完成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安全员、维修人员等进行对设备安装前的质量检测工作,重点对高强度连接螺栓、钢结构焊缝、销轴、钢丝绳、安全装置、顶升装置等重要零部件逐一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修,并做好记录。
5.7.9 当施工现场的设备承台基础强度达到《砼试块强度报告》要求的使用强度后,项
目部要通知工程部组织基础验收工作,填写验收表,并将设备平面布置图、基础承台设计图、砼试块强度报告等提供给机械设备部,作为设备安装资料的一部分。 5.7.10 机械设备部根据工程施工的要求,组织设备进场和安装工作。安装作业要设立
警戒区,挂牌示警,并有专人监护。在准备安装前,由安装队队长和安全员组织全体安装人员(技术员、安装工、吊装工、电工、操作工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对设备的安装工作。技术人员及时做好安装过程的相关记录,填写《设备安装记录表》,记录设备在安装中的吊点位置及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
5.7.11 当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安装队组织技术人员、安装工、电工、操作工等有关人
员参加的对各种保险和限位装置的调试工作。在调试正常后,设备要进行试运转,检查各部分连接和紧固以及有无异常响声等情况。经确认正常后,由参加人员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表格,逐项进行试验和操作,并与项目部共同对设备进行初验收。 5.7.12 管理部机械室对设备初验收完毕后,由公司机械设备部、工程部、管理部、项
目部等人员等组成的验收小组,对设备进行整体性能状况和各种限位保险装置的验收,以及对设备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并按要求填写《设备安装验收表》和《设备接地电阻测量记录》。合格后,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5.7.13 当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按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实行定人、
定机、定岗位、包保养的“三定一包”管理办法和大型设备的机长负责制度。机械设备的修理保养工作坚持“养修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遵照机械设备保养手册,坚持例保,定期检查及时维修,设备在使用中由设备操作人员及时填写有
关的记录,保证设备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维修和保养。
5.7.14 项目部负责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及安全规定,准备吊具、索具以及辅助部件,
搭设安全防护设施,负责制作基础、配重、附墙杆及预埋件,机械设备部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方案。
5.7.15 施工生产过程中,项目部要按时维护保养设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不得违章或野蛮使用机械。 5.8 使用及保养
5.8.1 各机械设备使用员工必须要合理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要定期按规定维修保养设
备并做好相关记录。
5.8.2 管理部机械室应建立专业维修保养小组,并配备交通工具和维护保养工具及油
料,定期巡视现场的机械,对未按规定保养的机械进行强制保养。
5.8.3 对于大型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要督促司机要做好机
械的清洁保养和准备工作。
5.8.4 管理部机械管理员负责检查监督司机的日常工作,要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
养,并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8.5 机械磨合期内的机械,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磨合期规定进行使用,并且要按规定
做好磨合期内的维护保养工作。
5.8.6 使用交通车辆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做维修保养的车辆。公司总部机关相关责任人需
向机械设备部门提交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车辆维修费用估价(机械部负责估价)单次超过100,000XX先令的须由机械设备部门审核,机械设备部经理批准后,由机械设备部门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各管理部相关责任人需向管理部经理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车辆维修费用估价(机械实负责估价)单次超过100,000XX先令的,须由管理部经理批准后,由机械室负责对车辆维修保养。
5.8.7 现场机管员要每班检查现场机械的使用和保养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管理部机械室要每周巡查、每月检查机械的使用和保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机械设备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各管理部的机械,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5.9 机械修理
5.9.1 管理部负责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特修、项修、大修,机械设备部
负责检查、指导、监督。
5.9.2 管理部必须配备懂机械修理技术的机械技师,保证机械修理质量。
5.9.3 管理部机械室要全面掌握现场机械运转状况,要及时组织修理人员修理机械。 5.9.4 管理部机械室对大型设备要实行以状态监测和诊断技术为主的预知维修方法进
行维修,在大型设备停机时,要全面做好保养和检修各重点部位的工作。 5.9.5 管理部机械室要提前制定机械大修计划,并上报机械设备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
批后执行。管理部机械室要建立专业维修队明确各队员的职责分工,负责大型设备的大修工作。
5.9.6 管理部机械室要按设备的分布区域成立维修班组,服务于施工现场。 5.9.7 管理部机械室要明确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机械的清洁工作由使用者负
责。维修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点检和润滑保养工作。
5.9.8 管理部机械室要对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进行定期点检,并根据责任人和操作司机
日常点检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制定修理计划。 5.10 安全管理
5.10.1 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无知
蛮干等不安全行为。
5.10.2 凡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机械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机械设备部为管理部提
供安全技术规程,管理部负责对司机进行技术交底和日常监督和管理。 5.10.3 管理部聘用的操作及保修人员要求身体健康,熟知机械原理,和相关安全知识。
所有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
5.10.4 公司机关各部室及管理部聘用的汽车司机必须由可靠的当地人担保后方可聘
用,聘用前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要填写司机登记表,登记详细家庭住址及其它情况,并要拍摄全身彩色相片,以及司机与车辆合影相片存档,以防车辆丢失。
5.10.5 在易发生危险的机械,如挖掘机、打桩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地区
管理部负责设置警示标志或围栅。
5.10.6 管理部负责做好现场所有机械的防火、防盗、防护工作,因管理部管理不善,
造成设备丢失、损坏严重,影响施工生产的责任由管理部承担。 5.10.7 机械事故的划分与处理
5.10.8 机械事故分为一般事故(直接损失小于2000美元)、重大事故(直接损失介于
2000~10000美元)、特大事故(直接损失大于10000美元)。
5.10.9 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要立即停机,保护事故现场,并向现场的机械主管人员
报告。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现场安全员应立即会同相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详细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损坏情况,初步判断事故等级,必要时用相机或录相机拍摄现场。要做好调查记录,并填写事故报告单上报公司机械设备部。 5.10.10
一旦发生对公司财物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的机械事故
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以电话口头方式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机械设备部和主管领导。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责任人,3天内上报书面处理报告给机械设备部和主管领导。 5.10.11
机械设备部负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核定损失价值,
确定修复措施及预防措施,确定事故责任,对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罚。对于事故发生15天以内不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的,视为隐瞒事故。对于隐瞒事故和弄虚作假的管理部和机械主管及操作人员要加重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属于人为破坏的事故,视情节轻重,追究刑事责任。交通事故由办公室负责处理,机械设备部或地区管理部要积极配合工作。 5.11 教育与培训
5.11.1 对新聘员工先进行上岗前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对在职的员工要每个季
度进行一次岗位专业技能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每半年对所有机管员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定职定薪的依据。
5.11.2 机械设备部负责提供机械安全的培训教材,管理部组织对机械操作人员或维修
人员的培训考核,地区管理部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参加。
5.11.3 管理部负责对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如发现有玩忽职守、违章
操作的人员应及时制止和说服教育。对于屡教不改者及时处以辞退,并上报机械设备部。 5.12 检查评比与奖惩
5.12.1 管理部要每月组织一次机械设备大检查,检查组不少于二人,按规定逐台检查
机械的使用和安全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上报机械设备部。
5.12.2 机械设备部组织机械管理员每季度检查一次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每次均应做
好检查记录,并写总结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12.3 机械设备部与管理部机械室要实行管理职能互相监督,每半年按部门职责范围
互评一次,对没有尽到职责的部门按每条不合格项处以100美元的经济处罚,罚款作为监督人的奖金。
5.12.4 对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各方面落实到位、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防止重
大机械事故的发生,在突发事件中保护和抢救重要设备有突出贡献的,由公司给予表彰,并给予100~300美元的奖励。
5.12.5 因机械管理混乱,影响施工生产的地区管理部或个人,机械设备部可视情节轻
重,发出警告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处以100~300美元经济处罚。
5.12.6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和违反技术操作规程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严重、机械事
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单位负责人及责任者相应的处罚。
5.12.7 对于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处以直接损失10%的罚款;对于责任人处理以经济损
失1-5%的罚款并扣除责任人和项目经理的当月绩效工资。
5.12.8 对于发生重大和特大事故的单位,处以直接损失20%的罚款;对于责任人处理
以经济损失1-5%的罚款并扣除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扣除项目经理的一个季度的绩效工资。
5.12.9 对于隐瞒重大和特大事故的单位,由公司加重行政处分,并处以直接损失50%-70%的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可追究刑事责任。
5.13 机械报废、报损和废旧设备处理办法 5.14 机械报废条件
5.14.1 折旧年限达到集团公司建筑机械设备技术数据库规定,而且净值低于残值的机
械。
5.14.2 未达到规定的折旧年限,但净值已低于残值的机械。 5.14.3 经过鉴定,继续大修理后仍不能恢复原技术性能70%的机械。 5.14.4 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机械。 5.14.5 大修理虽然恢复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机械。
5.14.6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机械。 5.14.7 因意外灾害或突然变帮,受到严重损坏的机械。 5.14.8 国家规定淘汰产品到大修期的机械。 5.15 汽车报废条件
5.15.1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累计行驶
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5.15.2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使用8年,其它车辆使用
10 。
5.15.3 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5.15.4 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
5.15.5 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出厂标定值的50%。
5.15.6 经修理、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排放标准。 5.15.7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5.16 机械设备报损、报停
5.16.1 机械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丢失,应由保管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查找。确认
丢失的,可填“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转让)申请书”,连同有关证明,报公司机械设备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按报损处理,办理固定资产销账手续。
5.16.2 机械设备因各种原因停止使用超过3个月以上的,可填写“固定资产报停申请书”, 连同有关证明,报公司机械设备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对机械进行报停。机械报停期间机械部停止对该机械收取机械使用费。 5.17 机械报废、报损、报停审批办法及要求
5.17.1 机械申请报废、报损、报停前,各管理部或部门由主管领导、技术人员、维修
工人(或责任人)组成鉴定小组,对其进行仔细、准确、全面的技术鉴定。
5.17.2 经鉴定小组鉴定符合报废、报损、报停条件的机械,经主管领导和单位签字盖
章后,上报公司机械设备部,机械设备部审核后,报公司主管审批。
5.17.3 已经批准报废、报损、报停的机械,不得继续使用,对于报废的机械设备应拆
除清理,对能用的零、部件可以回收利用。
5.17.4 对未提完基本折旧,净值大于残值的机械,因符合报废、报损条件而申请报废、
报损的,应当由机械保有单位补足差额后,方可办理固定资产销账手续。
5.17.5 对于报停的设备,在设备报停前对设备进维修保养,并做好防护处理,分类整
齐存放。再次使用设备时,需向机械部提交申请。 5.18 报废设备的处理
5.18.1 对于已经批准报废、报损的机械设备,要单独列帐,加强管理,防止丢失。 5.18.2 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在处理前,要由机械主管部门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评估,确定
出合适的售价,然后和购买方进行洽商,我方洽商人员必须三人或三人以上,严禁私自处理.
5.18.3 上述处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做好详细记录,形成“报废设备处理报告”,所
有参加人员都必须签字,并有主管领导批示和签字。
5.18.4 处理回收资金上缴本单位财务,严禁截留、挪用或存入小金库。 5.19 办公用车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办公用车管理,更好的、安全高效的使用车辆,保证工作需要。此规定适用于总部机关、地区管理部机关和项目部的办公交通用车。
5.19.1 公司配备办公用车主要为日常办公服务,公司各部室的车辆由公司综合办公室
(管理部由管理部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各部室人员用车之前需由各部门主管向办公室提交申请,经办公室协调用车之后方可使用,各部室用车不得同时超过两辆。公司基地的车辆由机械部调度负责管理。
5.19.2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机械部保管,按车建立档案资料。 5.19.3 各车辆原则上由专职固定司机驾驶,由司机每日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
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修理。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以维持车辆良好的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5.19.4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
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等)。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外面修理厂维修和增加附件。
5.19.5 公司班车每天按规定时间从机关住地到公司办公室接送各部室员工,如有特殊
情况须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另行安排车辆。
5.19.6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使用车辆须向上级领导申请,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办公室或
机械部)安排车辆。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钥匙交回主管部门。
5.19.7 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
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外借给他单位或他人。
5.19.8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可与对方协商处理,并与对方签署协议;发生严重交通
事故时,要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处理。 5.19.9 管理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5.19.10
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10-50美元;因违反规定,造成车辆无法正常办公的,
除由责任人承担车辆修理费用外,一并补偿公司的车辆停止工作损失,补偿金额参考当地的出租市场费用。
新机械设备到达通知单
机械名称: 型号规格 整机重量 国 别 出厂编号 组资日期 购置款来源:
外形尺寸 生产厂 出厂日期 到厂日期 机械价值 管理号码: 动力及底盘概况 动力机名称 功率(KW) 生产厂 动力机编号 型号 转速 出厂日期 底盘编号 技术资料名称及数量 说明机械状况 随机附属设备及工具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转让)申请书
填报单位: 原值(美元) 设备名称 管理编号 已提折旧 技术状态 日期: 净值(美元) 规格型号 开动日期 清理位置 残值(转让价值)
报废、报损原因 鉴定小组意见 公司主管意见 主管:
填表:
大型设备问责制调查表
填报单位: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责 任 人 进场日期 原值(美元) 日期: 设备编号 使用位置 启用日期 停机日期 净值(美元)
停机原因分析 现场维修措施 管理部鉴定小组及意见 公司鉴定小组及意见 公司处理意见
机械设备需求计划
项目名称: 日期: 数要求进场预计退场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使用地点 量 时间 时间 备注 审批: 审核: 制表:
机械设备配件需求计划
编号:
设备名称及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配件配属设备名称: 序号 设备及配件名称 日期:
规格型号或配件号 生产厂: 出厂编号 出厂日期 数量 备注 审批: 审核: 制表:
机械设备管理先进单位评比表
被检单位: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日期: 检查结果 不合格 合格 优秀 1 现场机械布置及防护情况 2 警示标志及安全操作规程是否齐全 3 机械设备清洁和保养工作是否进行 4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是否齐全 5 大型设备的基础制作及安装验收情况 6 大型设备安全检查情况 7 机械设备定期检查整改记录 8 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9 操作人员的考核记录及操作证台账 10 机械事故处理记录 检查人员: 评定意见:
机械事故报告
填报单位: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日期: 管理编号 损坏情况
事故时间及经过 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间接原因 事故责任人 防范措施 鉴定小组成员及处理意见 公司主管意见
机械设备台账登记表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 购入日期 生产厂 出厂出厂编日期 号 动力设备名 型号 功率 生产厂 出厂日期 编号 设备进场备注 状况 时间 审批: 审核: 制表:
填表说明:1、请使用单位的机械管理员务必认真填写;2、动力设备是指发动机或电动机等;3、设备状况有完好、尚好、待修、报废四种情况,请自行进行评估;4、车辆请在备注栏中注明车牌号。
机械设备进退场交接记录
序号
管理编号 机械设备部: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技术状况
进场时间 经办人: 经办人:
退场时间
备注 日期: 日期:
机械设备保养记录表
设备名称:
日期 管理号码: 保养内容 规格型号: 保养人
检查验收结果 保养负责人:
备注
机械设备修理记录表
设备名称: 修理 开工日期 类别 资产管理号码: 完工修理部位及配件更换记录 日期 规格型号: 承修单位 验收 填表人:
备注
5.20 机械管理职责 5.20.1 公司总经理
(一)负责贯彻集团公司对机械管理的方针、政策、管理目标和有关规定。要维护和保证公司的机械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根据公司长远和年度经营的方针、目标,提出对机械部的要求和考核办法。
(三)定期检查机械管理工作,对重大决策做出决定。
(四)审批公司机械更新、改造计划及组织其可行性分析;审批年度机械大修计划及大型机械的调拨和报废。 5.20.2 分管机械的副总经理
(一)对总经理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贯彻公司的方针和目标。
(二)根据集团公司的机械管理方针、目标及规定,组织制定公司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保证公司机械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三)负责对机械管理机构及体制的设置和配置;定期检查机械设备部的工作,并定期进行考核;
(四)审核公司机械更新、改造计划及组织其可行性分析;审核年度机械修理计划及机械的调拨和报废。
(五)负责贯彻安全监督制度,组织重大机械事故的分析处理。
(六)负责审批大型机械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组织机械化施工;审批大型机械的基础方案及安装和拆卸方案。 5.20.3 机械设备部的管理职责
(一)负责组织全公司的机械设备(包括车辆)购置、调配、使用、维修保养、报废、转让等全过程的实施及管理。
(二)负责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制度,制定、修订XX公司的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三)建立机械设备的技术档案和台帐,掌握全公司机械设备的数量、价值、装备能力及分布使用情况,并按季度向财务上报有关报表。
(四)按照公司设备大修、更新改造计划的安排,参与购置、大修、更新改造计划的组织实施。
(五)负责办理设备的调拨和报废手续,审核“报废申请书”并上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六)负责审核大型设备安装、作业、拆除实施方案,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七)每季度组织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对管理、使用、维修工作中的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项目和个人进行处罚。
(八)负责组织推广设备管理先进经验和维修新技术,并向集团公司机械管理部门推荐。
(九)负责组织处理机械设备事故的鉴定,并向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上报处理结果。
(十) 负责公司总部机关机械设备和交通车辆的管理工作。 5.20.4 机械部主管职责
(一)负责组织认真学习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完善自己的管理机构。
(二)负责施工生产过程中按规定安全使用和正确保养机械设备。 (三)管理部机械室负责人为管理部机械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管理部经理或项目经理为次要责任人。所有机械,尤其是大型机械(如:汽车及汽车吊、装载机、挖掘机、塔吊、施工电梯、搅拌机等),必须责任到中国人。各责任人要严格遵守公司机械管理办法,认真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细则正确使用和维护机械及车辆。
(四)管理部要设立专职的机械管理员,由管理部提出人员计划,公司机械设备部协助人力资源主管招聘合格的机管人员。
(五)负责做好各机械设备及车辆使用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建立本管理部的设备台帐及动态分布表,每月底上报机械设备部。 (七)负责新开工项目机械设备的计划编制和进出场组织。
(八)管理部机械室在每月5日之前上报本管理部机械配件进口计划,计划中要详细提供配件信息以及主机信息。
(九)管理部机械室要在每年十一月份之前,按照本地区的经营情况预计,提出下一年度的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并上报公司机械设备部。
(十)负责根据地区位置和项目施工特点,组织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补充规定和安全措施,并上报公司机械设备部。
(十一)负责与公司机械设备部配合,为设备停放、维修保养创造必要的条件,如负责搭建防护棚、车间,组织维修操作人员等。
(十二)协助机械设备部做好每季度一次的机械设备大检查和先进评比工作。
(十三)管理部机械室的机械管理员要以身作则执行机械安全规程,定期巡视操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的情况,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四)负责项目在施工后期及时做好退场机械的检修、配套和转移等工作。 (十五)负责机械使用和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在项目施工期间发挥更大的效益。并做好机械使用和维修、保养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并上报相关机械报表。
(十六)负责机械技术资料的存档工作,主要内容有:机械设备安装平面布置图;塔吊、电梯、提升架的安装、验收记录;操作司机的考核记录及操作证台帐;操作司机和指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设备保养、维修记录;定期检查及整改记录;机械事故处理记录等。 5.20.5 机械部技术员职责
(一)负责制定机械化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负责制定大型机械的安装和拆卸方案。
(二) 负责制定机械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制定机械修理计划和配件进口计划,经审批后下达执行。 (四)负责建立健全机械技术档案,维修技术资料和机械信息管理,按时编写机械管理月报。
(五)负责根据管理部上报的机械月报,编写机械费用核算表,清楚核算机械费。
(六)负责管理机械及配件的出入库,及时对各个管理部或部室进行调拨。
(七) 负责检查公司车辆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定期保养,及时制定维修计划。
5.20.6 现场机械管理员的职责
(一)机械室主管为本单位机械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部门主管或项目经理为次要责任人,完善自己的管理机构,以保证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使用和正确保养机械。
(二) 负责贯彻机械保养手册,保证机械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 负责建立本管理部的机械台帐及动态分布表,机械作业成本表,每月底上报机械部和财务部。
(四) 负责制定管理部的机械需求及配件需求计划,经管理部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机械部。
(五) 负责定期检查管理部的机械使用、维修、保养情况,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
(六) 负责机械或车辆的委外修理,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验收工作。 (七)机械管理员要以身作则执行机械安全规程,定期巡视操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的情况,对违规操作者,有权制止,并通知有关主管。
(八)负责组织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抢修工作,并参与重大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检查监督管理部机械员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5.21 机械管理日常工作程序 5.21.1 机械设备购置程序
5.21.2 新购设备组成固定资产程序
5.21.3 机械设备备件的购置程序
5.21.4 机械设备的报废程序
5.22 办公用车管理规定
5.22.1 公司配备办公用车主要为日常办公服务,公司各部室的车辆由公司综合
办公室(管理部由管理部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各部室人员用车之前需由各部门主管向办公室提交申请,经办公室协调用车之后方可使用。 5.22.2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资料统一由机械设备部保管,按车建立档案资料,保
险单由综合办公室管理。
5.22.3 各车辆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由司机每日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
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修理。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以维持车辆良好的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5.22.4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
部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等)。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外面修理厂维修和增加附件。
5.22.5 公司机关使用办公车辆的单位或个人需要维修保养车辆时,相关责任人
需向机械设备部提交车辆维修保养申请,机械设备部负责估价,单次超过100,000XX先令的,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机械设备部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5.22.6 各管理部使用的办公车辆维修费用由机械办公室负责估价,单次超过
100,000XX先令的,相关责任人需向地区经理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地区经理批准后,由机械办公室负责对车辆维修保养。
5.22.7 公司班车每天按规定时间从机关住地到公司办公室接送各部室员工,如
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另行安排车辆。
5.22.8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使用车辆须向上级领导申请,批准后由主管部门(办
公室或机械设备部)安排车辆。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钥匙交回主管部门。
5.22.9 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外借给他单位或他人。
5.22.10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可与对方协商处理,并与对方签署协议;发生严
重交通事故时,要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处理。
5.22.11 管理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5.22.12 任何司机严禁酒后驾驶,一经发现,对当地员工应予以辞退,对中国员
工应取消其驾驶资格,并处以100美元的罚款。
5.22.13 违反本规定的,罚款100-500美元;因违反规定,造成车辆无法正常办
公的,除由责任人承担车辆修理费用外,一并补偿公司的车辆停止工作损失,补偿金额参考当地的出租市场费用。
5.23 项目机械费的核算
5.23.1 机械费核算的原则是谁使用谁付费,核算费用参照机械设备的原值计算,
机械年台班费为原值的30%。实际计取台班费按月为单位计。 5.23.2 机械的修理和保养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5.23.3 机械设备进出场费及运输费由使用单位承担,按实际发生支出或计取。 5.23.4 外地使用的机械费用核算同上,对于长期(半年以上)不用的机械可以
报停机,停机费按台班费的10%计取。 5.23.5 对于库存备用的机械,折旧费由公司承担。 5.24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安全规定 5.24.1 操作前检查
(一)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维修记录。
(二)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三)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四)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片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高度变幅回转限位器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五)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六)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七)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八)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九)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生产。 5.24.2 操作过程中
(一)司机必须按所驾驶的塔机的起重机性能进行作业。司机必须具备操作塔机所要求的能力。
(二)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三)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或相应紧急措施。
(四)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五)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或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六)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七)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落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八)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九)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十)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加档,每档停1~2S,直到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转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动方向。对慢就位档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档。
a) 操作时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b) 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c) 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d) 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e) 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f) 起重机严禁运和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g) 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h) 多塔作业时,应保持任何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i)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a、
遇有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及以上的
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b、 c、 d、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时。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时。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时。
j) 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时,严禁手拿工具物品。 k) 严禁在塔机上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l) 多塔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m) 动臂式起重机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动作可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n) 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o) 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5.24.3 停机后检查
(一)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及臂架顺风向停机。
(二)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三)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的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四)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位断其它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五)在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
须系好安全带。
(六)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5.24.4 附着、顶升作业
(一)附着式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和附着的建筑物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塔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
(二)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度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1000。
(三)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符合原生产厂家的规定。
(四)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五)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六)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七)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八)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九)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上,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械电源。
(十)塔冒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十一)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把塔身落到规定的位置。 (十二)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5.24.5 安装和拆卸
(一)凡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工作。
(三)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四)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要求得使用。
(五)起吊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并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六)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时要求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七)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领导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八)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负荷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1000,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认真执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应统一指挥、专人监护。塔身上不得悬挂任何标语牌。
(九)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 5.24.6 塔机大修保养
(一)塔机自购置之日起,使用满3年,应进行一次大修保养,以后每2年进行一次大修保养。大修保养由生产厂家有关技术人员(工人)到现场协助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的整机检修保养(各运转机构、液压顶升装置运作是否正常;各连接销轴、孔磨损和动定滑轮、轴套磨损是否严重;钢结构焊缝是否锈蚀开裂;标准节、前后臂是否锈蚀、变形等),对已失效零部件进行检修、加固或更换,同时建立塔机大修保养台帐。
(二)塔机使用满8年以上,重要部位的连接销轴应予更换(包括前后大臂连接销轴、前后拉杆连接销轴、塔帽套架连接销轴)。
5.24.7 塔机报废
(一)塔机自购置日起使用满10年,使用单位应进行技术鉴定,对不能确保安全使用的,应予报废处理。
(二)塔机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如出现整体钢结构锈蚀严重或塔身和前后大臂扭曲变形,应提前报废。
(三)已报废的塔机不允许整体转买他人,应予分割销毁处理。 5.25 施工电梯安全规定 5.25.1 基本规定
(一) 电梯司机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 司机身体健康,严禁酒后作业。 (三) 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及构造。
(四) 施工电梯周围5M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
(五) 电梯地面进料口应搭设防护棚。
(六) 梯笼维修时,若拆下零部件后,梯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梯笼锁在导轨架上。
(七) 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牵拉缆绳、标语和其它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八) 同一现场施工的塔式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应距施工电梯5M以上,并应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九) 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5.2 安全操作
(一)施工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到楼层顶端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梯笼乘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三)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四)施工电梯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 (五)双笼电梯当一只梯笼在进行笼外保养或检修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六)电梯运行中,司机不准做有妨碍电梯运行的动作,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随时观察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各部声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等现象,发现反常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故障未排除严禁运行。
(七)施工电梯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a) 电梯未关闭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b) 作业后,将梯笼停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
闸箱和梯笼门及外笼门。
c) 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做好当班记录。 (八)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a) 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等。 b) 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c) 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d) 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5.25.3 安装与拆除
(一) 安装前,应按要求做好基础、电源、光源、工具和电梯进场道路及堆放场地的准备工作。
(二) 清点和检查施工电梯的内外梯笼、配重、钢丝绳、井架、横竖支撑、 过桥、围栏等应齐全完好,不附合应更换或修理。
(三) 检查电梯井架与建筑物连接处预埋件的强度,必须符合规定。 (四) 在梯笼下面作业时,必须用枕木支撑牢固。
(五) 安装、拆卸必须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10M范围内设禁区并设专人监护。
(六) 电梯在重新安装以前(转移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检修防坠器和高度限速器。若使用期满1年,应重新检修、调试。
(七) 在梯笼顶部进行安装、拆卸和检修作业时,必须使用可移动电扭。
(八) 在安装拆卸时,严禁超过额定载荷量(即无配重时的载荷量)的规定。
(九) 用起重机安装、拆卸井架时,组装井架不得超过四节。 (十) 安装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梯笼。 (十一)
拆卸井架时,必须先吊好井架,再松下螺栓。梯笼上部导轨轮必
须位于拆下井架之下。
(十二) (十三)
横竖支撑的安装与拆卸,必须随井架高度同步进行。
安装时,底笼与建筑物的距离;附着支撑的间隔,前后支撑的间
隔;井架悬挑高度;齿轮、齿条的间隙均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十四) (十五)
雨天、雾天及五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安装与拆卸。 安装拆卸和维修的作业人员在井架上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
安全带,不得以投掷方法传递工具和器件,紧固或松开螺栓时,严禁双手操作,应一手扳扳手,一手握住井架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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