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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暑期休养实施细则

来源:华拓网
徐楼小学教职工暑期休养实施细则

为能使教职工的暑假休养正常开展,本校工会认真贯彻《教师法》关于“要因地制宜地组织教师休养”的精神,为全校教职工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把保障教职工利益落到实处。现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1、每年休养人数按教育工会分配名额进行。

2、每年休养优先考虑当年即将退休的教师参加(不包括内退教职工)。 3、其次为市级以上获奖教师参加。(五年一轮)

4、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的教职工(按教龄排列),如人数超过当年分配名额,由本人抽签,依次参加休养。

5、疗休养经费每年按教育工会下发的《暑期休养的通知》为准。 6、如当年轮到休养不参加的,作为自动放弃,以后不再补。如遇到特殊事情,需校务会讨论决议。

7、疗休养经费由三部分组成:教育局出一部分,具体经费按照工会文件精神;学校行政出经费700元;其余经费部分由教师本人支出。

徐楼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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