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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取费的测算及调整建议

来源:华拓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Project Management 建设监理2002年第4期 监理合理取费的测算及调整建议 吕所章 隋作玲 (江苏建科监理公司,江苏南京2 1 00 0 8) (佳木斯造纸厂,黑龙江佳木斯1 5400 2) 摘 要:论述提高监理取费的必要性;根据监理企业的费用构成测算了监理人员的平均收入,并由此测算实际工 程监理取费的中准值,从而提出监理合理取费标准的建议。 关键词:监理取费;成本;利润;保险;税金;定额 1 监理取费调整的必要性 1.1 提高监理取费是增加监理从业人员收入的需要 现 行的监理取费标准为1 0年前发布,1 0年间我国年经济 时已追究监理人员的刑事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亦将 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考核监理企业的一个重要指标, 监理企业事实上已经在承担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安全的检 增长率超过9%,G DP增长近1.5倍,城镇居民人均收 入增加超过1倍,但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监理取费标准 一查督促工作。责权利平衡是合同公平原则的重要体现,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既 然监理企业在控制质量、投资、进度的内容上增加了 直未有任何变化,从而造成监理从业人员收入增长速 度明显低于其他行业,与国际上咨询人员酬金日益优厚 化的现状截然相反。监理行业具有“以人为本”的特 点,为促进我国监理业健康发展,必须提高监理取费 来增加监理从业人员的收入。 对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进行督促的责任,按责权利平衡的 原则,应提高监理取费标准以增加监理企业的利益。 1.4 提高监理取费是监理企业留住优秀人才的需要 经 过1 0年多的发展,我国监理企业中已经造就了一批精 通技术、善于管理的复合型优秀人才。加入w T 0后, 我国的咨询服务市场将在关贸协定生效5年后(2006年 底)全面对外开放。“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增长率预 1.2 提高监理取费是监理企业全面履行职工社会保障 目前,我国监理企业的人员组成有三种: 义务的前提 正式职工、退休返聘人员、外聘人员。其中,外聘 人员的比例一般超过3 0%,部分监理企业的外聘人员的 比例甚至超过6 0%。外聘人员整体素质较低是不争的事 计超过7%,在当今世界经济普遍不景气的环境下,政 府部门做出了通过拉动内需确保国民经济实现高速、稳 定增长的战略决策。建筑业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支柱 产业之一,包含监理服务业的建筑市场无疑对国外咨询 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有着巨大的吸引力。纵观对外开放 实,但因为监理取费标准偏低,监理企业往往依靠增 加外聘人员来减少或免除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来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随 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劳动监察 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大以及个人法律意识的增强,社会保 以来外国企业进入我国的管理模式,几乎均采取吸纳我 国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的“人才本土化战略”,他 们往往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通过提供优厚的待遇、优越 的工作条件来争夺我国优秀的人才。为留住企业的优秀 人才,监理单位不仅要依靠“事业留人”、“感情留 人”,更为重要的是能够在增加收入的基础上做到“待 遇留人”。 障费用的缴纳与以前相比,监理企业将因为所有职工 (含外聘人员)社会保障费用的足额缴纳而导致企业成 本支出大大增加。在大多数监理企业处于“惨淡经营” 的条件下,提高监理取费标准已成为其能否“按章缴 费”的前提。 1.3 提高监理取费是责权利平衡的需要 随着《建筑 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规范》的 1.5 提高监理取费是监理企业吸引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监理属于高智能服务,它需要高层次的人才来完成。 但由于监理从业人员的收入偏低,监理企业已很难吸引 高层次人才。据调查,目前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 颁布实施,监理企业、监理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在 逐步明确和增大,例如监理企业工作失误的赔偿额度已 由原来的实际损失乘以监理取费率增加为相应部分监理 费用的5倍。又如对现场安全问题,虽然没有相应的 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明确由监理企业承担,但由于 安全事故的负面效应巨大,个别工程的安全事故在处理 科)的毕业生已将监理企业作为“退而求其次”的选 择。众所周知,监理企业要具备与国外同行竞争的实 力,必须以拥有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为基础。为吸 引高层次人才,增强我国监理企业国际竞争力,必须 ——51——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建设监理2002年第.4期 Project Management 提高监理取费,增加监理企业收入。 2 监理费用的组成分析 2.1 直接成本 2.1.1 现场监理人员工资的推定 目前,欧美、日 2.2.4 办公费 包括办公用具、用品购置费、通 讯、邮寄、办公室及相关设施的使用费、维修费、会 议费、差旅费等。据统计,办公费约占企业年收入的 4%~8%,其加权平均值约为5.0%。 2.2.5 其它固定资产及常用工器具及车辆折旧、维修 费 据统计,该项费用约占企业年收入的2%~5%,加 权平均值约为3.3%。 2.2.6 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 包括监理人员 的上岗培训、注册执业资格考试培训、专业技术培训、 管理、后勤人员培训;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本 科攻读硕士学位等费用;新规范、标准、手册等到资 料的购置等。据统计,该项费用约占企业年总收入的 3%~5%,加权平均值约为3.7%。 本等经济发达国家的咨询(监理)人员的月酬金在 5000~1 0000美元;韩国、马来西亚等中等发达国家 的监理从业人员的月收入在2000~5000美元。我国已 是WT0的正式成员,包括监理企业在内的企业正面临着 经济全球化的竞争。经济的全球化将导致个人收入越来 越多地取决于行业因素和专业因素,而地区影响因素将 逐步减小。例如,1 990年美国MBA工资与中国MBA工 资比例为1 7:1,而2000年已下降为5:1,而在此期间 IT人才的工资比例由30:1下降为不到10:1。由于我国 监理行业仅有不足1 5年的发展历史,监理水平与发达 2.2.7 咨询、专用技术使用费、新技术开发费 包 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作者建议监理人员的月收入定 为2000~5000元人民币,具体为:总监理工程师4500 元/月,监理工程师3 5 0 0元/月,监理员2 5 0 0元/ 月(个人税后收入分别约为4 0 0 0、3 3 0 0、24 0 0元/ 月)。按项目监理部平均为7人计算(总监1人,监 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监理从业人员的平均 工资为3 2 0 0元/月。 2.1.2 现场经费 现场经费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 文件盒、监理文件资料费用;劳保用品费用;移动、 固定电话通讯费;交通费;监理平行检验费;计算机、 括质量体系论证、运行(外审)费用,购买计算机 软件、软件开发费用。据统计,该项费用约占企业年 总收入的1%~4%,加权平均值约为2.1%。 2.3 税金 监理企业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乡建设维 护费及教育费附加。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累计约为 年营业额的5.6%。 2.4 利润 咨询监理是一项高智能的服务,其利润应 高于社会平均利润。国外发达国家咨询企业的利润超过 4 0%,考虑到我国目前监理整体水平与国外相比仍有较 大差距的现状,建议监理企业的利润取为1 5%~2 5%, 平均值为2 0%。 复印机、传真机、空调、手提电话等折旧、维修费。 据四家监理公司(江苏省2家、上海市1家、黑龙江 3 个人监理取费的测算 根据企业中个人监理取费总和应等于企业成本支出 与税金、利润之和的概念,进行个人监理取费的测算。 设个人监理取费值W元/月。则有下列等式: w=3200 X(1+55%)(1+0.17)+(6.2%+3.1%+5. 0%+3.3%+3.7%+2.1%+5.6%+20%)W 省1家)2 0 0 1年度的近似统计,现场经费的支出范围 约占企业总收入的5%~1 0%,加权平均值约为6.2%。 2.2 间接成本 2.2.1 公司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工资(其构成基本 公司管理、后勤人员平均约占公 同现场监理人员) 司总人数的1 0%,同时考虑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如董 事长、正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 高收入要求,管理、后勤人员的平均收入按现场监理 人员平均收入的1.5倍考虑,则每个监理人员约承担0. 1 7个管理、后勤人员。 2.2.2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求解方程得到:W=l1 3 7 8取整为1 1 0 0 0(元/ 月)。 4 监理合理取费费率的测算及调整建议 4.1 监理合理取费费率的测算 目前,我国工程项目 监理取费一般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计收: (1)按所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 即T=M X P%。(T:项目监理取费;M:工程概(预) 算价;P:费率); (2)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即 T=N X n X w。(T:项目监理取费;N:项目年度平 均人数;n:工程项目实施的定额月份数;w:监理 人员月平均取费)理想条件下,工程项目中按第一、 第二种方法计收的监理费应相等,即M x P%:N X n X w,得P%=N X n X W/M。 工会费、以及住房公积金 总计约为职工工资的5 5%。 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约 ’ 为职工工资的2 5%、1 0%、1%、1%、2%、1 6%左右, 2.2.3 经营业务费 包括承揽监理业务而发生的广告 费、宣传费、标书购置费、合同公证费、人员招聘 费、业务招待费等。据统计,经营业务费约占企业总 收入的2%~5%,加权平均值约为3.1%(按上述四家监 理企业2 0 0 1年度统计,下同)。 52——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Project Management 建设监理2002年第4期 其中,工程项目实施定额月份数(n)根据项目 的规模、基础类型、建筑层数、有无地下室等指标, 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确定。 工程概(预)算 (万元) 500≤M<i000 i000≤M<3000 3000≤M<5000 5000≤M<i0000 i0000≤M<20000 20000≤M<30000 表3 监理中准取费 标准(%) 3.0 2.7 2.4 2.0 1.8 1.6 取费标准 b(%) 2.8<b≤3.2 2.5<b≤2.8 2.2<b≤2.5 1.9<b≤2.2 1.7<b≤1.9 1.5<b≤1.7 项目年度平均人数(N)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及工程 建设强度,参照美国监理人员需要量定额(见表1) 来确定。由于本文中所考虑的工程同属于一个单项 (位)工程,位置集中,根据我国《监理规范》中 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可负责三个工程项目的规定,对所有 30000≤M<50000 50000≤M<i00000 l00000≤M<200000 M>200000 1.4 1.2 1.O <0.8 1.3<b≤1.5 1.1<b≤1.3 O.9<b≤1.1 b<0.8 项目均考虑1个总监理工程师。按定额计算得出的总监 理工程师数量超过1个时,对超出部分按总监理工程师 月工资与监理人员平均工资之比对现场人员数量进行调 减,同时,根据现场文件资料由监理人员兼任的通常 做法,设行政文秘人员定额量为零。 表1 监理人员需要量定额(每1OO万美元/年) 工程复杂程度 监理工程师 简一一工期超出定额工期的3 0%,虽然在此期间,监理企业可 对现场人员进行调配,但与工程正常开展相比,监理企业 仍将遭受相当大的损失,因此,在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时, 监理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合同有效期终止后监理费用的 补偿方法。 5.2 赶工工程监理费用的计取 表面上看,工程合同 工期比定额工期缩短时,监理企业将会减少现场监理人 监理员 行政文秘人员 O.75 1.00 1.10 1.5O 1.50+ O.1 0.1 0.25 O.35 0.35+ 单 般 0.2O 0.25 0.35 O.5O 0.50+ 般复杂 复杂 很复杂 员的工资支出,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因为缩短定额工期 只能通过赶工的措施实现,而这必须以延长现场监理人 注:表中监理工程师相当于我国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相 当于监理工程师。 员的每天工作时间、增加每周(每月)工作天数为代价, 按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报酬为 标准工资的1.5~3倍,因此,在赶工期间,监理企业的 实际支出将比正常工作时间增加50%~200%。在合同签 个人每月监理取费(w)按前测算值取为1 1000元/ 月。 根据P%=N×n×w/T,对本公司所监理的11个工 订时,监理企业应借鉴承包人提出赶工措施费要求的做 法,对合同工期要求明显比定额工期缩短的工程,要求发 包人在监理费用上予以补偿。 5.3 监理合理化建议奖励计收的落实 监理(咨询) 合同中,发包人一般都能够承诺对监理合理化建议节约 的工程投资给予1O%~3O%左右的奖励,国外咨询企业甚 程项目计算监理取费费率如下表2: 表2 工程 面积(too 地下室 工程概 定额/实际 定额 监理测算 监理取费费 编号 /层数 层数 (预)算 工期(月) 人数 费用(万元) 率P(%) (万元) 1 2 8000/7 20000/6 1 I 1 1 2 2 2 2 650 35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14000 16000 9/8 I3/I2 18/26 13/19 25/40 24/3I 34/40 26/38 2 6 19.8 85.8 3.0 2.5 2.0 1.8 1、9 2.0 1.9 1.7 至能凭借发包人的奖励得到比咨询合同本身更高的收入。 但在我国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的奖励承诺常常 3 25600/21 4 23000/9 5 32000/28 6 38000/26 7 42000/30 8 40000/28 6 122.1 10 143 7 9 7 9 192.5 237.6 261.8 267.3 得不到兑现,结果造成现场监理项目部在为发包人减少 工程投资的同时,减少了自身监理的收入,从而大大挫伤 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发包人往往为此增加了大量不必要 9 85000/50 2 10 174000/44 2 11 210000/62 3 35000 47/未竣工 11 568.7 50000 51/未竣工 14 729.3 l17000 70未竣工 19 1463 1.6 1.4 1.2 的隐形投入。为在发包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双赢”的 局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强合理化建议在 节约投资、加快进度等方面给发包人所带来利益的宣传 工作,形成节约投资的书面材料,并及时与发包人进行合 理化建议奖励的结算,从而依靠自身的实力,为企业拓宽 增加监理收入的渠道。 文章编号:1007—4 104(2002)04—0 5卜03 收稿日期:2002—0 5—1 7 4.2 监理取费费率的调整建议 根据以上对监理取费 费率的测算结果,按照概算总价越高则监理取费费率越 低的总体原则对个别数据进行处理后,确定中准取费费 率,并由此建议目前的监理取费标准按表3进行调整。 5 监理取费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5.1 明确合同服务期限以外监理费用计收方法 从表2 可看出,除规模较小的工程外,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实际 作者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 2号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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