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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本科)劳动关系学总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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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本科)劳动关系学总复习资料

2012年10月份劳动关系学总复习资料

一、单选(20分)二、多选(5*2分)三、名词解释(3*4分)四、简答题(5*6分)

五、论述题(2*10分)六案例(8分) 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 一、单选、多选、名词解释: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2、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3、劳动力市场力量:反映了工作的相对稀缺程度,是由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供求中的稀缺性决定的,一般而言,劳动者的技能越高,其市场力量就越强。

4、雇员: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决策权力的工作者。

5、劳动关系中的雇员: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由雇主雇佣并在其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收入的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

6、雇员团体:是指因为共同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包括工会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雇员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7、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8、集体劳动关系:是在个别劳动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劳动者通过行使团结权,组成工会来实现自我保护,并进而平衡和协调劳动关系。

二、简答、论述、案例: 1、简述劳动关系的主体?

答: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

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用人单位)。从狭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两方,一方是雇员以及以公会为主要形式的雇员团体,另一方是雇主以及雇主协会,二者构成了劳动关系的主体。

2、简述劳动关系的特点?

答:1、个别性与集体性 2、平等性与隶属性 3、对等性与非对等性 4、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

3、简述合作的含义及根源?

答:合作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合作的根源主要有2个方面:“被迫”和“获得满足”。

4、简述劳资关系冲突的根源?

答:(一)根本根源 1、异化的合法化 2、客观的利益差异 3、雇佣关系的性质

(二)背景根源 1、广泛的社会不平等 2、劳动力市场状况 3、工作场所的不公平

4、工作本身的属性 5、简述冲突的表现形式?

答:(一)罢工是冲突最为明显的表现形式,由冲突的根源所导致的潜在的矛盾逐渐积累,并在一定的条件下以罢工形式激烈地释放出来。

(二)其他形式除了罢工,冲突还有其他形式,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各种“不服从”行为,其他的冲突表现形式还有“退出”行为,或称“辞职”。

(三)权力义务的协商另一个不太明显的冲突形式产生于员工与其上级的日常交往中。

6、简述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有哪些?

答:1、经济环境 2、技术环境 3、政策环境 4、法律和制度环境 5、社会文化环境

第三章劳动关系的历史和制度背景

一、简答、论述、案例:

1、管理时代的劳动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哪儿?

答:l.工人运动继续发展,工会组织广泛建立,工人力量开始不断增强。

2.增加在工作中科学的分析和对工人的激励,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3.劳资矛盾的目标没有变化,但是其激烈程度有所弱化。 4.政府的政策发生了变化。

2、简述冲突制度化时期劳动关系的特点? 答:1.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加速发展。

2.政府加强劳动保障方面立法,对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等诸多领域进行了宏观调控。

3.企业的管理方更加关注员工的社会性特征。

4.该时期冲突逐步制度化,产业民主化和三方性原则首次被提出。 3、简述成熟劳动关系时期劳动关系的特点?

答:1.政府调整手段也已经相当完备,立法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保障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为劳资双方有效沟通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也比较完备。

2.管理方与员工双方都更愿意通过相对缓和的形式来解决冲突,合作成为劳动关系的主流。

3.经过长期的发展,“三方格局”形成。 4、简述劳动关系的新变化?

答:(一)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国际竞争加剧和雇主策略的变化 (二)跨国公司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也改变了资方、政府和工会的权力平衡

(三)跨国工会和工会联盟发展的相对滞后 (四)发展中国家面临新问题

(五)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工会也面临皆知识经济的挑战 5、简述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答:(一)劳动关系类型的单一性

(二)劳动关系内容的国家计划性 (三)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的行政性 (四)劳动关系主体利益的一体性

6、简述我国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劳动关系的变化? 答:(一)不同类型的劳动关系运行规则还有一定差别

(二)在劳动关系建立的形式上,劳动合同关系与非劳动合同关系仍然并存

(三)劳动力市场配置机制和行政配置机制同时对劳动关系发生作用 (四)劳动关系调整还存在着法律规范不健全的问题 (五)劳动争议大幅上升,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多 7、简述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 答:(一)劳动关系主体利益明晰化 (二)劳动关系形成的合同化 (三)劳动关系运行的市场化 (四)劳动关系规范的法制化 第四章雇主

一、单选、多选、名词解释:

1、雇主:雇主也称用人单位,是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2、我国雇主:(1)雇主是经营者。(2)雇主所属的单位是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种界定是以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的。(3)雇主范围包括各种所有制企业。

3、雇主组织:是指由雇主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团体组织。

4、管理模式:管理模式作为一套成文或不成文的指导原则,是雇主对待雇员和处理特殊问题的一种参考原则,是管理方的行动指南。

5、管理模式的三种类型:1、独裁型 2、权威型 3、自住型 6、管理模式的三种类型:1、剥削型 2、宽容型 3、合作型 7、质量圈:也叫质量改善小组,是指从事相关工作的志愿人员组成的小组,在训练有素的领导者(如直线经理)领导下定时聚会讨论和提

出改善工作方法或安排。实施质量圈计划,其目的是给予工人更多运用他们经验和知识的空间。8、共同协商:是指资方为协调与员工的关系而在制定决策之前,先征求员工的意见或态度,伹不需要征得员工或其代表同意的决策程序。

9、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是指组织内部雇员有权参与与其工作有关的决策,即由员工或其代表与资方代表在某一共同

之利害关系领域内,来共同决定企业策略和制度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劳资和谐与企业发展。

10、工人董事:是指由雇员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进入公司董事会,代表员工参与决策、监督的制度。

1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以职代会制度为主体的员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员工权益,协调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维权机制。

12、劳资合作:是指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望,所采取的协商或参与决策的模式。

二、简答、论述、案例:

1、雇主组织的角色和作用是什么?

答:雇主组织的主要作用是在集体谈判中支持会员组织,维护雇主利益,并积极游说政府和议会,具体讲,雇主组织主要从事四种活动:

(一)参与谈判 (二)解决纠纷 (三)提供帮助和建议 (四)代表和维护

2、简述对新古典经济理论的评价?

答;1.新古典经济理论没有指出使企业效率最大化的内部工作模式;

2.新古典经济理论将生产效率等同于盈利,从而忽视了劳动关系中的“政治”方面;

3.新古典经济理论建立在把管理人员视为所有者利益的代理人这

样一种过于简单的管理思想之上;

4.新古典经济理论没有意识到管理者理性的局限性;

5.新古典经济理论没有解释管理者自身价值观在决策过程的作用。 3、简要评价权变管理理论?

答:1.权变管理理论的价值在于,它为解释企业职权结构以及雇主的劳动关系政策与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

2.该理论主要关注管理过程的技术方面,强调在设计最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过程中各种权变因素的重要性,但没有指出雇主的政策如何导致劳资冲突公开化。

4、简要评价劳动过程理论?

答:1.降低生产所需技能受到普遍质疑。

2.布雷弗曼的理论只考虑管理方对工人的直接控制,而忽视管理方对工人的间接控制。

5、简要评价决策过程理论?

答:1.从管理者自身素质看,通过正式教育和培训以及非正式的“干中学”,管理者积累了经验,逐渐形成自己的决策程序。

2.从组织内部的权力关系看,高层管理人员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来控制中下层管理人员的行为,并通过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监督中下层管理人员的行为。

3.从决策的重要性看,重大决策通常是由高层管理人员经过理性规划与审核后做出的。

6、独裁/剥削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及对工会的措施。

答:特征:1.强制性2.专断性3.独裁性4.有限的忠诚性 措施:1.技术变革。2.灵活的就业安排。3.在集体谈判中釆取强硬立场和破坏罢工。4.停工和迁厂。

7、权威/宽容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及对待工会的措施。 答:特征1.专业化。2.职位阶梯。3.忠诚感

措施1.工会的存在使企业成本增加2.工会要求建立绩效考核的程序与规则

8、自主/合作管理模式的主要特征及对待工会的措施。

答:特征:1.自主型组织设计2.雇员参与计划3.人事与就业政策

措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改变了劳资双方的“你我对立”关系,通过雇员广泛参与管理实践,融洽了劳资双方的关系。劳资双方以更加积极的态度看待机体谈判,在集体协议失效之前,劳资双方就开始共同协商订立新协议,集体谈判不再是双方对立的过程。因此,与其说劳资双方在进行谈判,不如说他们是在为共同订立集体协议而互相合作。

9、雇员参与的目的是什么? 答:员工参与和参加的目的主要是:

1.增进员工的独立创造性和思考能力,使所有雇员对企业及其成功有强烈的责任心。

2.提供员工自我训练的机会。

3.协助管理者集思广益,作出明智决策。 4.促进劳资关系的沟通。

5.提高员工忠诚度,提高雇员对工作的满意度。 10、雇员参与管理的主要形式。

答:雇员参与和参加管理的主要形式具体包括几个方面。 (一)员工持股计划 (二)质量圈 (三)共同磋商 (四)工人董事 (五)工作理事会 (六)建议方案 (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1、共同协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拿几个方面?

答:l.共同协商使双方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寻求更大一致。 2.共同协商是一种合作的表现形式,也是冲突的一条转化渠道。 3.共同协商能够部分地协调劳动关系。 4.共同协商具体作用的多样性。

12、劳资合作的特征。 答:劳资合作具有以下特征:

1企业组织经营的整体责任属于资方与劳方共同承担; 2劳资合作须借助员工参与才能实现;

3劳资双方将对抗的相对力量,转化为组织的总力量; 4劳资合作所带来的成果应公平分享。 13、劳资合作的条件。

答:劳资合作计划能否顺利推行以及能否获得预期效果,取决于以下必要条件;

1.建立互助互信,具有荣辱与共的观念,重视企业长期营运目标; 2.人性的相互尊重; 3.建立良好的沟通管道; 4.利润分享及符合国家劳动法律。 14、简述收益分享计划的特征? 答:1组织有明确的生产率目标;

2奖励分配以团体为单位,这个团体可以是某个独立小组,也可以是整个组织;

3鼓励员工提建议,削减生产成本,提高生产率; 4奖金计发公式直接与生产率的提高挂钩。 15、斯坎隆计划其成功实施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答:(1)该计划适用于人数较少的企业(通常少于1000人);(2)该计划适用于产量与成本稳定的企业;(3)管理方积极参与该计划,尤其在计划的实施阶段。

第五章工会

一、单选、多选、名词解释:

1、工会: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工会最首要的任务是通过团结工人,争取改善雇员的工作条件。

2、职业工会:是将具有某种特殊技能,从事某种特殊职业的所有雇员组织起采的工会,而不考虑这些雇员所处的行业。

3、行业工会:是将在某一特定行业中从事工作的所有工人都组织起来的工会,而不考虑这些雇员的技术、技能以及所从事的职业。

4、工会性:是指工会参加劳工运动并利用这种力量的程度。 5、工会的组织结构:是指工会借以安排其内部管理体制、代表制度及职权体系的机构与过程,其中心问题是如何把效率与民主相结合。

二、简答、论述、案例: 1、简要回答工会的结构分类? 答:1职业工会 2、行业工会 3、总工会 2、简述工会化的原因? (一)对资方的不满 (二)工会的有效性 (三)雇员对待工会的态度 (四)雇员的集体凝聚力 (五)一种社会化途径 (六)提供获取领导权的机会 (七)强迫加入工会或来自同事的压力 3、简述工会的职能?

答:1、经济职能 2、民主职能 3、整合职能 4、社会民主职能 5、阶级革命职能

4、工会民主职能的具体体现是什么?

答:1.当管理方违反集体协议确立的就业条件或滥用职权时,工会可以为会员提供准法律代表。

2.工会代表雇员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 3.工会有助于确保雇员在工作过程中获得自由。

4.与企业组织相比,工会组织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其职权的指向是自下而上而不是白上而下。

5.工会作为一个民主机构,有自己的章程、代表大会及领导选举制度,从而保证雇员享有各种民主权利。

5、工会的社会民主职能体现在哪三个方面? 答:1.社会工会

2.工会积极参与政治活动 3.工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6、简述工会的职能分类?

答:1.工联工会2.福利工会3.政治工会 7、我国工会的社会职能是什么?

答:1、维护职能 2、建设职能 3、参与职能 4、教育职能 8、简述我国工会的组织体系设置?

答:(一)基层工会组织 (二)乡镇、城市街道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三)地方总工会 (四)产业工会 (五)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9、简述我国工会的组织原则及体现?

答:民主集中制是工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工会组织的建立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二是工会组织开展活动要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六章政府

一、单选、多选、名词解释:

1、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调整特定劳动关系及其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工资:雇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4、工作时间: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为履行劳动义务而消耗的时间。

5、标准工作日:是国家统—规定的,在—般情况下,是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

6、缩短工作日:是指法律规定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 7、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主要适用于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的劳动者。

8、综合计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特点,分别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形

式。

9、弹性工作时间:是指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上,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不变,每天的工作时间在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调节。

10、计件工作时间:是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时间。

11、休假休息: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自行支配的时间。

12、社会倾销:是指跨国公司利用各国劳动力市场的差别,将本国的就业机会转移到国外以获取更大的利润。

二、简答、论述、案例:

1、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5P角色?

答:英国利物浦大学教授罗恩比恩指出,政府在劳动关系中主要扮演五种角色:

(1)政府扮演第三方管理者的角色; (2)政府扮演法律制定者的角色;

(3)如果出现劳动争议,政府提供调整和仲裁服务; (4)政府作为公共部门的雇主; (5)政府还是收入调节者。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可以归纳为下面五项。 (一)劳工基本权利的保护者 (二)集体谈判与雇员参与的促进者 (三)劳动争议的调停者

(四)就业保障与人力资源的规划者 (五)公共部门的雇用者

2、简述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具有哪三个主要功能? 答:1.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自愿安排并为之提供保护。 2.解决纠纷。 3.确定基本劳动标准。 3、简述劳动法的本质?

答:劳动法的本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劳动法的主旨是保

护雇员即劳动者的利益;二是劳动法所确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是劳动关系双方所遵循的最低条件和标准。

4、简述我国劳动立法的主要形式?

答:1.宪法2.法律3.劳动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行政规章6.法律解释7.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5、工资支付的原则是什么?

答:1.协商同意原则2.平等付酬原则3.紧急支付原则4.依法支付原则

6、工资的法律保障是什么?

答:1.工资处理不受干涉2.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3.特殊情况下工资的支付

7、特殊情况下工资的支付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 2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工资。 3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 4停工期间的工资。 5破产时工资之优先权。 6工资的诉讼保护。

8、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哪些因素?

答:(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9、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

答: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10、劳动就业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禁止歧视 2、禁止强迫劳动 3、禁止使用童工 11、女工保护标准是什么?

答:包括就业权利的保障、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四期保护(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措施和保健措施。

12、未成年工保护标准是什么?

答:包括最低就业年龄的规定、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定期体检、实行登记制度。

13、劳动安全与卫生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劳动卫生规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4、收入政策的作用有哪些?

答:一是通过限制工资增长来控制劳动力成本进而控制物价水平,从而缓解经济繁荣时出现的高通货膨胀;而是收入政策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

第七章劳动合同管理 一、单选、多选、名词解释: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本单位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有偿劳动的协议。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4、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5、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生效的劳动合同规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活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过程。

6、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7、劳动合同变更: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

对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补充或废止。

8、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双方或单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效力,解除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9、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失时,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即行消灭的制度。

10、劳动合同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二、简答、论述、案例: 1、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答:(一)主体的特定性 (二)主体意志的限制性 (三)合同履行中的隶属性

(四)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完成,而不是劳动成果的实现 (五)劳动合同是通过双方选择确定的 (六)劳动合同是有偿的合同 (七)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期限的规定 (八)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2、劳动合同制度面临的挑战是什么?

答:1.传统劳动合同理论中,“雇员依附于雇主”的理念,随着知识型员工独立性的增强而正在逐步弱化。

2.劳动合同的主体身份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雇员既是企业的劳动者,又是企业的股份持有者。

3.在传统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理念中引入了效率原则。 4.在劳动合同中将更多地引入国际因素。

5.劳动合同的功能从单纯维系就业关系,保护劳动权,向适应劳动力市场变化、促进和增加就业的方向发展,合同的种类增多,条款更加有弹性。

3、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答:(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二)依法订立

4、劳动合同履行的条件是什么?

答:1.履行主体明确;2.履行标的明确;3.履行期限明确;4.履行地点明确。

5、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答: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的,一方的权利即为对方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往往从义务方面表述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劳动者的主要义务,劳动给付的义务、忠诚的义务、附随的义务。2、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劳动报酬给付的义务、照料的义务、提供劳动条件的义务。

6、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是什么?

答: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什么?

答: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敬业限制条款、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其他事项如对第二职业的限制,对规定物品的约定等

8、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答:合同变更的条件

变更劳动合同一般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正当理由。2.须双方协商一致

合同变更的程序:具体做法:(1)提出要求。(2)做出答复。(3)签订协议。

9、过失性解除的规定是什么?

答:《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非过失性解除的规定是什么?

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进行无过失解除合同和经济性裁员:

(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担任集体协商代表的职工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的;

(5)职工应征人伍或者预备役服役期间以及履行其他法定义务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在何种情况下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答: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解除合同的程序主要有哪些?

答:1.提前书面通知2.征求工会意见3.经济补偿4.提供书面证明

14、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消失或者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5、合同终止的程序是什么?

答:1.是否需要提前通知2.逾期终止的法律后果3,终止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4.办理相关手续

16、劳动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的主要表现?

答:1.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法律意义上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所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

3.未经协商,当事人不得任意变更、增减合同内容或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反劳动合同而承担责任。

4.用人单位法人代表的更换,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所确定的义务。

6.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哪些经济赔偿责任? 答:1.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或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2.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3.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对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签订、执行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7.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 第八章集体谈判

一、单选、多选、名词解释:

1、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集体谈判结构:是指不同层次、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谈判单位的集中或分散的程度,以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

2、不当劳动行为:又称为不公正劳动行为或不公正劳动措施,是指工会在组建过程之中或组建之后,任何一方采取不法手段试图对抗对方的措施或行为。

3、诚信谈判责任:是指工会一旦获得承认,赢得选举,无论工人是否签字,都取得代表所有工人的“排他代理权”,雇主负有“诚实”谈判的法律义务。诚信谈判也称之为善意谈判、真诚谈判、诚实谈判,是有效劳动关系的基础,它意味着双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谈判,意味着双方的主张互相磨合,双方做出每一个合理的努力以达成一致。

二、简答、论述、案例: 1、集体谈判的功能?

答:集体谈判主要体现为一种经济功能。

集体谈判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而且更具有政府的作用。 2、影响集体谈判结构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答:1工会和雇主组织内部结构的紧密程度2企业间竞争的激烈程度3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

3、谈判的阶段有哪些? 答:解除、磋商、敲定、扫尾。

4、我国集体谈判的进程是什么?

答:(一)协商准备。(二)确定协商代表。(三)协商程序。(四)策略。(五)技巧。

5、试述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及其救济?

答:1.实行差别待遇2.拒绝集体谈判3.控制干涉工会 6、在不当劳动行为的救济方面,我国《工会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关于妨碍职工行使结社权和阻挠工会建会工作的法律责任 2.关于对工会工作人员打击报复、侮辱诽谤或人身伤害的法律责任

3.关于解除参加工会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的劳动关系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关于阻挠工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 5.关于保障工会经费收缴的规定

7、诚信谈判责任的内容及其我国立法中的体现?

答:尽管对“诚实谈判”理论的具体涵义,学界理解不一,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会面并开始谈判;

(2)全面讨论双方面临的问题、所处立场和理由;

(3)任何—方不得隐匿、扣留和歪曲信息,也不得故意误导对方; (4)任何一方都不得通过自相矛盾的方式或者做出简单毫无意义的让步之举,破坏谈判进程,通常被称为“表面谈判”战略;

(5)雇主不得绕开工会直接向会员允诺条件。

我国的体现:(1)参加集体协商;(2)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4)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5)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8、罢工的功能是什么?

答:(一)罢工是解决冲突的主要方法 (二)罢工是迫使雇主让步的压力手段

(三)罢工是工人自由表达不满的方式 9、罢工权的行使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1.必须是原集体协议期限届满。

2.工会已经履行了“真诚”与雇主谈判、达成协议的义务。 3.必须通知劳动行政部门。 4.投票表决。 5.提前通知。

10、罢工的处理和解决? 答:(一)斡旋、调解和实情调查

斡旋、调解和实情调查这三个概念非常接近,在解决争议中有时甚至可以相互替代。但无论怎样定义,其特定程序都是通过帮助双方有效沟通、澄清事实,和/或通过公众压力、直接或间接说服双方改变立场,降低由于“错误”引发罢工的频率。

1.斡旋

目前这种传统的、分两步走的强制斡旋程序在实践中已很少被采用。

2.调解

调解在两方面不同于斡旋:第一,与斡旋相比,调解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是双方通过协议商定由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帮助他们达成协议;第二,调解者的角色更多表现为“干预”。

3.实情调查

实情调查相当于斡旋的第二阶段,是法律规定的用于打破公共部门谈判僵局的方式。实情调查,顾名思义,是指依靠外来者,调查争议事实并提出报告,试图提高争议的公开性,迫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妥协。

(二)利益仲裁

相对于斡旋、调解和实情调查,利益仲裁是对争议的最终裁决,而不是试图让双方白行解决冲突。

“最后出价仲裁”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由仲裁员对谈判条款进行逐项选择;二是所谓的“一揽子”选择。

“常规仲裁”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它抑制了双方的真诚谈判,通常出现的问题是:(1)劳资双方更容易依赖仲裁员;(2)双方会拒绝或控制做出让步的程度。

第九章集体协议

一、单选、多选、名词解释:

1、集体协议: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2、封闭式企业:在封闭式企业制度下,集体协议明确规定,工人在被雇主雇佣之前,必须成为工会会员。

3、工会制企业:在工会制企业制度下,雇主优先股用工会会员,若无工会会员则可招用费工会会员,但他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入工会。

4、代理制企业:代理制企业制度不要求工人加入工会、成为工会会员,但必须要向工会支付一定的费用,其金额相当于会员的会费,以作为对工会服务的回报。并由工会出面代表的一种制度安排。

5、开放式企业:开放式企业制度既不要求工人必须加入工会,也不要求其缴纳一定的费用。企业实行自由雇佣,不论是否工会会员都可以招雇。

6、集体协议的变更:是指因订立集体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法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集体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简答、论述、案例: 1、集体协议的意义是什么?

答::1、集体协议制度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 2、集体协议制度建立了平等协商谈判机制。 3、集体协议制度是雇主谋求工业和平和工业利润的目标之一。 4、集体协议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 5、集体协议制度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

2、集体协议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什么? 答:1.维持和谐义务

2.敦促义务 3.其他义务

3、集体协议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内容?

答:集体协议的目的在于维护并促进劳动条件,经济条件的改善和提高,任何超越、背离这一目的的规定都不具有相应的约束力。劳资双方应绝对遵守法制原则,任何协商与合意最终都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4、确定集体协议内容的规则是什么? 答:1.“剩余权利”规则 2.“公平管理”规则 3.“隐含义务”规则

即管理方负有一种隐含的义务,做出与集体协议相关的重大改变之前,要先征求和取得工会的同意。

4.“权利分享”规则 5.“工作权利”原则

5、市场经济国家集体协议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答:工资和福利;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规则;工作和收入保障;资历;工会保障和权力。

6、试述我国集体协议的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 答:完整的集体协议应当由下述两类条款构成: 1.法定条款

即法律规定应当进行谈判签订的条款,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它直接来源于法规和政策,在集体协议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是集体协议中最重要的一类条款。

2.约定条款

即谈判双方自主协商订立的条款。约定条款一经写入协议,具有与法定条款同等的法律效力。

7、集体协议的订立程序是什么?

答:双方谈判签约、政府确认、公布三个阶段。 8、集体协议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答: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9、集体协议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答:1.集体协议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双方合意修正尤其是新协约取代原协议时,原协议终止 3.集体协议因依法解除而终止

10、我国法律规定的集体协议终止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答:1、用人单位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导致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协议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三方协商机制 一、单选、多选、名词解释:

1、三方协商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雇主和工人之间,就制定和实施经济与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即由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所有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

二、简答、论述、案例: 1、三方协商机制包括哪些内涵?

答:1、三方机制是专门为协调劳动关系而建立的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 2、三方机制的宗旨是通过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合作,通过制定正确的政策和制度,促进全社会劳动关系的稳定,保障雇主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达到稳定社会、发展经济的目的。 3、三方机制中的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三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在相互理解、相

互合作的基础上,进行对话、协商和谈判。 4、三方机制的各方各自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维护各自代表主体的利益,因此协商的过程实际上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和平衡。 5、三方机制处理的事务都是当前在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务。

2、三方协商机制的特点是什么?

答:主体独立、权利平等、民主协商、充分合作、定期协商 3、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是什么?

答:1、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确立工会地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4、提出和实行三方协商的社会条件主要是什么?

答:1从经济上看,三方协商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从政治关系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发展,为三方协商机制的出现提供了政治条件。

3从社会关系看,劳资矛盾的激化和工人力量的增长和发展,是三方协商的社会基础。

5、为什么说三方协商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原则? 答:(一)三方性原则体现在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结构中 (二)三方性原则体现在国际劳工组织的议事规则中 (三)有关三方性原则规定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6、三方协商的级别和内容? 答: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级别; (一)国家一级的协商

三方协商机制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是国家一级的协商。国家的代表是政府的劳动部门和有关经济部门,雇主代表是全国一级的最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工人代表则是全国一级的最有代表性的工会组织。

(二)产业一级的协商

产业一级的协商是指国家一级产业的协商。产业一级的协商主体是政府的产业部门、产业的雇主协会和产业工会。

(三)地方一级的协商

地方一级的协商主要是指地方政府的协商。

(四)企业一级的协商

企业一级的协商在过去一般并不作为三方协商的直接构成级别,而只是作为国家和产业一级协商的基础和相关内容。但目前企业一级的协商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并作为三方协商的直接内容加以研究和实施。企业协商的直接主体是雇主和企业工会,政府部门一般不直接参与,但在协商遇到障碍时,政府也会出面调解。

7、三方协商机制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答:(一)由三方代表组成常设机构 (二)采取劳动大会形式 (三)成立三方专业委员会 (四)设立三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五)设立综合性的三方联系制度 8、三方协商的职能是什么? 答:(一)磋商和咨询职能 (二)谈判决定职能 (三)仲裁和协调职能

9、在三方协商机制中政府的作用?

答:1.维护国家利益2.组织作用3.平衡协调作用4.监督作用5.服务作用

10、国家级三方机制的主要职责任务和工作内容是什么? 答:1.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

2.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国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形成共识。

3.对制定并监督实施涉及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地方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和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指导地方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5.对跨地区或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11、三方会议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一)合法、公正、及时原则 (二)相互理解;信任、支持、合作原则 (三)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原财 (四)平等协商原则

12、协商前准备工作的内容包括什么?

答:(1)确定三方代表组织人数及组成方式;(2)约定协商内容并拟订协商方案;(3)确定具体的协商日期和地点;(4)协商内容的有关资料准备。有的国家在协商准备工作中还包括对各方代表的联络方式、各方代表的资格认定等内容。

第十一章劳动争议处理 一、单选、多选、名词解释:

1、劳动争议:也称劳资争议,是指劳资关系当事人之间因为对薪酬、工作时间、福利、解雇及其他待遇等工作条件的主张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

2、劳动争议调解:是指调解委员会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

3、调解协议:是在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按照自愿原则达成的。对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协议的,双方当事人还要通过仲裁或诉讼使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4、劳动争议仲裁: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做出裁决的活动。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就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不受理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

5、仲裁管辖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 6、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争议发生后,争议当事人如果不

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则丧失通过仲裁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制度。

7、回避:是指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成员或仲裁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不参加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和裁决。

8、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

9、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由人民法院参与处理劳动争议,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

10、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并在自己的主张最终不能得到证明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的责任。

11、集体争议的本质:是劳动者依据团结权进行团体交涉,进而行使争议权,已达到改善劳动条件之目的。

二、简答、论述、案例: 1、劳动争议的特征是什么? 答:劳动争议具有以下特征: (一)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 (二)劳动争议的范围是限定的 (三)劳动争议内容和形式的特定性 (四)不同的劳动争议适用不同程序处理 2、劳动争议处理的目的是什么?

答:1劳动争议处理的目的是为了和谐劳动关系,化解冲突。 2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用人方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是劳动争议立法的直接目的。

3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处理立法的间接目的。

4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是劳动争议立法的根本目的。 3、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原则

调解应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应当依法进行,包括依照实体法和程序法。

(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原则

正确处理调查取证与举证责任的关系。按照“大法优于小法,后法优于先法”的顺序处理。

(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4、劳动争议处理方法是什么?

答:劳动争议处理方法,分为一般调整方法和紧急调整方法。一般调整方法,又可以具体分为协商、斡旋和调解、仲裁、审判。紧急调整方法。各国劳动争议立法普遍对公益事业或紧急情况下的劳动争议采取紧急调整的方法。具体方法是(1)坚持优先和迅速处理的原则。(2)政府在必要时可采取强制仲裁。(3)争议行为的实施期限短。

5、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自愿原则 (二)民主协商原则

(三)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四)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6、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答:1.必须是劳动争议;

2.必须是本企业范围内的劳动争议;

3.必须是我国法律规定受案范围内的劳动争议; 4.必须是争议双方自愿调解的劳动争议。 7、仲裁人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答:(1)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8、仲裁调解一般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答:(一)调解准备;(二)主持调解;(三)结束调解;(四)制作调解书。 9、集体争议的处理方法?

答:(一)自行交涉(二)调解(三)仲裁 第十二章当代劳动关系的发展 一、单选、多选、名词解释:

1、共谋: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合谋侵犯他人权益或损害社会的行为。 2、禁制令:是指雇主拥有的禁止某些工会运动的法定权利,包括罢工和联合行动。

3、黄狗协议:是只有劳资双方共同签订的,禁止员工以个人名义参加工会及其活动的书面协议。

4、社会合作伙伴:各国政府对劳资关系的调整十分重视,提出了推进劳资双方建立伙伴关系的政治主张。工会和资方被称为“社会合作伙伴”。

二、简答、论述、案例: 1、伙伴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答:(1)工会与企业应本着平等和信任的态度,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分享信息和福利;

(2)利用工人参与伙伴关系来最大限度地满足工人的利益要求,以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

(3)通过工人参与伙伴关系来加强企业内部的民主化。 2、劳动关系面临的问题是什么?

答:1、工会密度降低,会员人数减少。 2、失业率上升。 3、经济全球化的冲击。 4、知识员工的出现

3、试述我国劳动争议现状及特点?

答:现状:1、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数量及成功处理争议数量逐年减少。 2、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总量持续大幅度上升,涉及人数剧增。 3、集体争议数量及涉及人数明显上升。 4、仲裁裁决比重增大,案件处理难度加大。 5、劳动者申诉比重大,胜诉比率高。 6、4、劳动争议的焦点是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特点:1、集体争议的数量增多。 2、对抗性增强。 3、利益性矛盾突出。 4、发展趋势更加复杂多变。

5、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答:1、劳动关系逐步趋于国际化。2、劳动关系更加市场化。3、劳动关系单极化。4、劳动关系冲突易激化。5、劳资对立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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