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周一晚上19:30为学校全体人员集体学习时间。学校全体人员要按时参加点名。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安排,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学习。
二、除参加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外,学习日一律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
三、学校全体人员要建立学习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便出入。同时要坚持自学,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笔记由学校党支部每季度调阅一次,调阅情况在学校学习大会上通报。
四、每半年就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列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无故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10元,并
在下周学习时点名批评,连续两次违反学习制度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学校学习大会上通报,年内违反三次以上,个人不能评为先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