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1.1 1.2
促进供应商提高产品质量,提升配套体系的质量保证能力; 避免重复检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2. 适应范围
指定的质量稳定的成熟产品的零部件。
3. 术语
3.1 3.2
免检:对取得免检资格的供应商零部件及自检报告的直接接受。 免检零部件:供应商对零部件已检验,并且确认能保证质量而不再需要检验的零部件。
4. 职责
4.1
技质部
4.1.1 质量部负责制定本办法,负责免检零部件的清单的审核,负责免检零部
件免检时期质量监控; 4.1.2 每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技质部SQE集中组织检验员、物流收货员、
分供方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2 物流部
4.2.1 物流部收货员按免检零部件清单办理入库手续。
5. 内容和要求
5.1
免检零件要求:
5.1.1 成熟产品的零部件,过去一年没有重大、特大及批量质量问题; 5.1.2 产品性能及可靠性在 无法用日常检测手段检查;
5.1.3 供应商按ISO/TS16949的要求建立并维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注册
通过ISO/TS16949质量体系第三方认证。 5.1.4 零部件连续3个月入厂检验和生产过程中均未出现批量不合格品,主机
厂未反馈零部件质量问题。 5.2
免检零件名单确认和发布:
5.2.1 SQE根据免检零部件条件的要求编制免检零部件名单; 5.2.2 SQE将编制的免检零部件名单报质量部经理审核、物流部会签;
外协外购产品入厂免检管理制度
5.2.3 《免检零部件清单》审批后,由质量部发布。 5.3
免检产品的入库管理
5.3.1 供应商到货后,将《送货单》交外检登录台帐后,盖“免检”章。 5.3.2 物流部收货人员根据“免检章”直接收货。
6.免检流程
7.取消免检流程
6.记录
Q-P8-04-W-03-R-01:《免检零部件清单 》; 保存地点:技质部、物流部; 保存时间:长期。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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