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时间。
(1)上述作息时间如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公布。
(2)加班时间由各部门视工作情况而定。由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交人力资源备案,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费。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全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按每分钟3元扣款。
(5)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6)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除本月绩效工资。
(7)旷工半天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打卡管理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员或负责人考勤,并于次月1号汇总统计传递给人力资源部。
(2)公司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加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4)紧急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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