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为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四月五日。所以2020—2021年度青岛供暖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5日(个别供热公司或许有差异,请以自家供热公司为准)。
已分户的用户,应立即关闭室外供、回水锁闭阀;未分户的用户,如漏水处前后有控制阀门,应立即关闭;若没有阀门或阀门无法使用,应立即联系小区物业或供热单位关闭楼宇入口处供、回水控制阀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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