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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狗,于心何忍!?

来源:华拓网


近日一事闹得沸沸扬扬,持两派不同意见的人对狗是否能吃的问题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这件事情其实先前早有发生,不过多半也只是常见于网络上的谴责,而如今之所以使问题如此升温,和这两派人将理论化作行动实践到现实中是离不开关系的:无良狗肉贩为了利益不顾舆论的谴责与人道的底线,好似绑匪要挟无辜生命一般来换取不义之财;而一些极端的爱狗人士也是与食客发生肢体冲突造成流血受伤的后果。

究竟为何这个问题会愈发严重呢?是食还是不食?社会大众们的舆论又是如何?究其原因,还得从这个起端开始分析:何为“玉林荔枝狗肉节”?要说到这个民俗,其实在先前在下还是鲜有听闻的,也没有见过史书上有详细记载,是否是历史悠久的传统民俗还有待考证。它起源于广西玉林市,在夏至这天,民间和商家自发举行的一种食狗肉活动。这里就有个问题来了:为何不是别的肉而是狗肉呢?以及为何要在菜中加上荔枝使其听起来仿佛有如“黑暗料理”一般?

这其中的原因也是有几种:

在说到第一种说法前,首先得提到两种食物:荔枝和狗肉。荔枝在南方的大伙们应该有听闻或者吃过吧?甘甜可口,适当的食用是非常合适的,但是如果吃多了,就特别容易上火,更有甚者会流鼻血,甚至口腔溃疡。而狗肉也常听闻说,秋天要食用狗肉,因为狗肉较温性,食用完后浑身都会发热。这么说来,这两种食物都是比较有“个性”的。这两种食物都是很容易上火的食物,但在“夏至”这一天,由于是一年中”阳气最盛“的一天,所以这两种食物合着吃不但不会像平常那样热火攻心,反而可以“以阳制阳”,所以这天可以放开肚子猛吃。(原来是找到了合适的原因可以饕餮一番。。)

第二种说法说法是,“冬至鱼生夏至狗”这句民语中,“止”和“至”由于读音相似,本来不应该在冬天吃鱼生,夏天吃狗肉,因为这食物不是过于生冷就是过于燥热,在极端的天气吃就有所禁忌,结果民间误以为是“冬至”节气就要吃鱼生,“夏至”就得吃狗肉(看来这民语的作者知道这事得气得活过来)

第三种说法是,商家认为荔枝狗肉这两种热气的东西,能够象征着生意红红火火,为了图个好意头,就有了这么个创造性的民俗。这么说来也有一个相似的例子,各大电商不约而同找了这么个好的日子可以大肆折扣贩卖(顺便清仓),无论怎么说也是商家受利,买家受益的双赢好事,这个日子就是双11。

综合这三种说法,我个人认为第二种是最有可能性的,毕竟是在民间,一传十,十传百,还是靠的口口相传,按民间的识字率也不可能都写在纸上,或许有的人还得来点口音,结果就成了这么个积非成是,约定俗成了。这样的例子其实也有很多,比如不少成语的原因是这番,因为后人对其望文生义或是道听途说,实意却成了那番了(著名的例子比如”眼高手低“,恐怕很多人不了解它是个褒义词吧?原意是:做事情眼界要高,同时也要脚踏实地)。

那么,知道了这么个民俗的来源以后,那么我们首先就可以明白一个原因,为何当地人会对这个民俗坚持遵循了。当然我们还得从根本分析,就能顺水推舟般找到一系列问题的所在。首先,它并非是春节一般脍炙人口的节日,所以这决定了其参与者的数量也会有所单一,简单从总体上讲无非几类:“获利者”、“推崇者”、“维护者”。

“获利者”一般是常见的狗肉贩,他们喜不喜欢某个民俗或节日,直接取决于这个民俗或者节日能给其带来多少利益,就像是国外的圣诞节将至时,满大街满电视铺天盖地都是些玩具礼品巧克力的广告,商家能不能在下年过得红红火火,很大程度上还得取决于这个关头能不能赚个盆满钵满。狗肉贩们有这么多的铁杆支持者维护者,饭碗都靠这了,没钱赚了还管它什么人道不人道,所以这节日他们肯定是头等的支持者。

“推崇者”一般是各种狗肉嗜好者,普通的老百姓们甭管什么肉,有个肉吃就挺幸福的;乐天,所以得以知足;知足,所以能够常乐。但有的人大鱼大肉来多了,自然也就管不住了,山珍海味哪类没来过?就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它美味也得吃啊!无奈平时买块狗肉都难,总不能当街抱走一只吧?于是有这么个好的节日来了,正好名正言顺了,据说什么梧州、贵港、南宁、北海、钦州等地的食客都专程开车过来,甚至外国人也来凑个热闹:”I love it!”。

那“维护者”呢,则是当地的一些支持这民俗的百姓了。一方水土一方人,南甜北咸已是根深蒂固,家乡的才是好的,感性在这时自然也会大于理性,因为人们普遍有根系感,所以要剥夺他们的习俗,自然也会遭到大多数人的反对。

这么一总结下来,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个简单的民俗背后,也不再是这么简单了。爱狗人士们用人心公道这样的话语去说服他们,却毫无效果也是有原因的——说的就不是一回事。他们可不是因为背着良心,为了吃而吃的,究其背后有这么多不同的原因,自然也不是一种说法就能将其折服。

大部分爱狗人士还是希望心平气和地想别的办法去改变现状的,然而爱狗者的其中也并非是那么简单的组成。就如同前段时间大家或许还依稀记得的抵制日货行为,有不少人连“国”字如何写都尚且不知就大大咧咧喊着口号去打砸抢烧,无异于借刀杀人,狠啊!反正追究问题时大可一走了之,责任肯定都是“爱国者”们的错,于是舆论又会是一边倒,然后谣言也可以伺机而发。不法分子们的如意算盘是打得好啊,可惜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被一叶障目,这“梦境”打破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同样,当食狗对错的问题上升到社会矛盾层次时,自然就给了不法分子煽风点火,趁热抢劫的时机。爱狗与否,总不可能写身份证上吧?这样的问题若是发生了,首先要保持理智去分析,我想大多数人也能明白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只会愈发严重,所以那样的行为自然不会是理智合理的爱狗举动。

如果说有两人来到衙门告状,甲负了伤,乙毫发未伤。乙说对方先动手,甲也说自己被对方打伤,究竟是谁错谁对?这样的问题可能诸位觉得熟悉,同样的道理也出现在了这个事件中。如果说一个爱狗人士看到有人食狗,二话不说往他嘴上打出血,这样的场景各位怎么听都觉得不可思议吧?事实上新闻仅说打出了血,却没说事情是何经过,我们不禁就要反思:“难道错误只发生在爱狗者的身上吗?”。被打伤的人是不是就像例子中的甲一样?我们乍一看只有他受了伤,但是如果我们不知情背后的全局,我们也可能会发生舆论一边倒。

看看事发同时,另一派支持食狗者也派出代表做“行为艺术”了:抡起铁叉钳着狗脖子高举,同时对着人群吆喝“不买我就掐死它”。

买不买,你的事,反正我就这么着,我只要你兜里的钱

我不知舆论是怎么看这事,然后又看到一些人说什么“人权”“狗权”,什么狗是人的财物。我就针对财物这事,我就要问了:屠宰场卖的猪肉是他们自己养的或者买的,而狗肉贩的狗肉呢?!”或许有人还不知道这内幕吧?在一些三线以下城市或者乡镇村街边可以看到狗肉摊的,被“处理”好的狗肉就像快餐店内的腊肉一样用铁钩一条一条的挂着,只有门店,却毫无饲养场这种概念(当然正规店除外,但也少见)。那这些贩子的肉从何处来?这么说吧,有一天你走在路上,和你家附近经常转悠的流浪狗“阿黄”打了个招呼,它见了你热情地摇了摇尾巴。转眼几天过去了,你纳闷怎么再没看到它了,就在回家路上经过狗肉摊时,你忽然间发现,冰冷的铁钩上多了一条往日不曾见过的“货物”。

不要觉得这听起来好像有些毛骨悚然,事实上,许多不法商家就是靠这种方式“进货”。他们可以是亲自出动,也可以是联系“专人”拿“货”,方式一般是用那种好似捕蝴蝶一般的大网,在没人注意的时候趁机对路边的流浪狗下手。其实不只是狗肉贩,据说有的路边的羊肉串,烤肉什么的,也有特殊的“进货渠道”,为了不倒各位胃口,就不细说了(总之,如果您附近存在着肉摊肉贩,您又对无家可归的小猫小狗心存怜悯的话,还是火速联系当地的流浪猫狗收留站为好,具体上网或者打114是可以查到的)。

或许你会问,为何我对这些内容了解得这么清楚?其实,这是因为本人是有亲身经历的。许多年前,在老家,在下的堂哥就住在隔壁,因为是开厂的,所以需要养起狗来做防范(狗的嗅觉灵敏,陌生人靠近后会狂吠不止)。那时经常跑到堂哥那里玩耍,在去的时候都要经过一扇铁门,铁门旁边呢就养了一只黄狗,还是新养没多久的。我刚回去那时还和它面生,还是对着我呲牙咧嘴,毫不相让的。但每次都得从那儿经过,它还是没拴着链子的,不搞好关系不行啊!(拴着链子的也非等闲之辈,个个过于生猛,站起来都可以搭着人肩膀,不拴着怕有去无回)于是在饭后,就尝试把煲汤剩下的骨头丢几块过去。没想到这一举动竟起了关键性作用。它貌似也终于明白了我是毫无敌意而来的,于是也就没那么戒备了。套上这近乎以后,我们接触的时间也多了,有时它就直接跟在我后面溜达,甚至有的时候还一路跟着我回家去了。不仅如此,它在智商方面也是尤为出色,学习能力极强,甚至内急时还晓得往洗手间去(纯自学)。

啊,如此温和有智慧的灵物,也会成为我儿时的玩伴和美好童年的组成吧?是的,可是,就在某天的晚上,我们准备出门去外头的澡堂,谁知它也跟着来了,想着都走了一半了,送回去也不方便,那就等到了以后给它找个地方等一下吧。在澡堂和家的路程中间,还路过一处狗肉摊,想着还有点心寒,得快去快回才是。到了澡堂,它不能跟着去,所以就留在了门口,我们想着也用不了多次时间,所以就想着尽快洗完出来就是了。

等我们出来时,方为之一震:诶!它呢?这下才明白出了大事,我们立马追出去找,可这傍晚,半个村也没找着。(一般熟悉狗的习性的人比较清楚,狗在平常情况等待时,是不会瞎跑的。或许有特殊情况它觉得无聊想出去转转,也是有可能,但狗的生存能力也丝毫不是盖的,或许几天前你才因为狗走丢了而悲痛不已,没想到过不了多久它居然自己跑了几公里到你门前挠门了。)然而这一次,却再也没给盼回来了,我们才想到可能要面对的是一个最不敢想象的后果。歉意与悔恨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在失去时,方才明白珍惜这样的感觉是如此难得可贵,而在大局之下的人又是显得如此微弱渺小,甚至连一只狗也无法保住。

然而这故事,却仍没有结束。

充斥讽刺的现实,一端是悲痛欲绝之时,另一人却在暗暗自喜。有了新鲜的“货”以后,该如何处理?普通情况下,不是所有时候都能把狗直接逮住,有的时候还得靠特殊工具:“麻醉”,有的是毒剂,有的是麻药,从远处用特殊的工具发射以毒箭或毒镖发射出去,应声倒地。这在众多方式里面居然还算是比较轻的(至于对食客而言…),后面要说到的,换做是用在“人”,说是酷刑不为过。(以下内容有些难以接受,我且举几项从简说)

一种是用大的铁钳,或者绳子一类的工具,勒住脖子使其行动受限,同时对其头部以木棒之类的工具予以重击。待其昏迷不醒时以刀具伺候之

二种是以滚烫的开水,从鼻处浇入烫毙之

三种是束缚其脖子后以尖刀刺其喉管,顷刻间鲜血如柱

待其弊后,剥皮悬挂之,成为“商品”沿街叫卖。食客来此,欣然受之。食用之于,仍不忘拍照发微博,为了正其名,安其心,先是以“达克效应”的驱使,将狗肉的所谓“营养价值”有如捧上王座一般,接着是对抵制狗肉之言予以抨击,那说的会是什么呢?“你抵制狗肉,怎么猪肉牛肉不抵制啊?”、“别人爱鸡鸭,岂不是要立法禁止杀鸡鸭了?”、“有本事你不吃肉啊”。

那我们以事论事,说说牛肉猪肉和狗肉,意义上是否一致。

首先我们先对比一下二者的进货源:牛肉和猪肉因为是属于脍炙人口,大众类型的肉类,仅依靠打猎的方式,以捕获野生的猪和牛为食的话,那么今天的人们就只能去博物馆供奉化石了。所以为了满足供应需求与维持适当的数量,早前数千至万年以前,人类就已经开始有了圈养或放牧牲畜的能力。直到今天也是如此,恐怕没有人见过有屠宰场上街揣着大网来偷猎猪牛的吧?是的,无论是农家散养,还是厂家自养,它们都有完整的可循环体系,不至于说把家禽吃成保护动物。但狗的情况则大有差别,虽然它比非罕见动物,但数量却远不可与家禽相比,而正规的饲养场也是少之又少。或许你会想,不过就是吃一餐罢了,能少多少狗呢?但事实上,你完全无法去低估人类的力量。

我曾经听过一个故事,大家应该知道有一种植物叫做“发菜”,这发菜形似发丝,因而得名。是一种保护草场、植被的植物。本身营养价值并不高,却因为音似“发财”,人们为了讨个吉利,便在佳节、婚庆之时食用之。然而,它并非是水稻青菜这类广泛种植的农作物,在人们的大量需求之下,野生发菜的数量越来越少,终于,人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已经超乎了人们的想象:为了获取2两左右的发菜,就需要搂10亩草场。被搂去发菜的草场失去了保护屏障以后,接踵而至的便是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问题,更有甚者,草原会走上荒漠化的趋势,原先的珍惜物种更会因为失去家园而被逼上绝境,甚至灭绝。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调查,每年大批宁夏等地的农民涌入内蒙古草原搂发菜,涉足草原面积2. 2亿亩,其中1. 9亿亩草场遭到严重破坏,约占内蒙古可利用草原面积的18%,有0. 6亿亩草场被完全破坏,已基本沙化。于是在2000年时,国务院下发文件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而原先大众喜闻乐见的一道菜品也成了白纸黑字上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像本人就再无缘能见到过了。

这就是人类的破坏力,有的时候,生灵是这么的脆弱和不堪一击。据说在国内,狗的数量还不及人多,而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哪怕在今天一人吃一餐狗肉,过几十年以后的后人都会发出这样的疑问:“狗为何物啊?”。这样听上去仿佛天方夜谭一般的悲哀,事实上已不足为奇,据不完全统计,在18世纪时因人类而灭绝的动物就已多达32种,而20世纪因人类而灭绝的动物已飙升至120种。因为随着人类科技的进步和知识的累积,人口逐渐升高,而交通又日益方便,去得多,走得远,于此,地球的生态难免惨遭毒手。然而,自然并非会永远示弱下去,曾经不可一世,横行霸道,屹立于生物链巅峰的恐龙前辈们,也早已在与自然的竞赛之中,被请下了历史舞台,然而人类会不会继承“恐龙”的命运,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可以明白,自然要把我们弄没,就如同我们按死一只蚂蚁一般。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是千古以来先人们早已明白的道理。因为先贤哲人们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尊重天地自然,华夏民族能够延续至今,这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其二,宰杀方式。现代社会在人性认知方面逐渐进步,人道主义则离人们的视野越来越近,酷刑死刑则越来越少。而人道主义,并不仅仅只限制在人类本身,在对任何生命上,都能够得到体现的平台。也许住过农村的读者们目睹或听闻过宰猪的哀嚎,若是大黑天的,“散入春风大半村”毫不成问题,如此的噪音污染和满手血腥,对于大型的屠宰场而言,岂能接受呢?况且,有经验的屠宰场还会明白,如果动物在死前面临巨大痛苦,那么会直接导致肉质质量大跌,显著的例子就是“白肌肉”。于是随着科技的进步下,不少地方开始实行一种新的技术,叫“人道宰杀”。就是用电击,或二氧化碳,使其在无知觉的情况下昏迷,再进行宰杀。

人们对于食肉,如果完全否决,那么有违大众的意向,不会受到多数人的支持。其实,人们的心意都是有向善的趋势,大多数人对于血淋淋宰杀,可能都有于心不忍之心。然而,迫于生存需求,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那么,何种方式是折中的呢?我们首先应该明确一个概念,食用肉类是否有对错一说,是否有程度上的不同?答案是有的。不是说炸的比蒸的更残忍、错误,而是在食用前,是否有进行宰杀。而宰杀时,是否能尽最大可能减轻其痛苦。有些菜品因为其残忍性和背人道而驰,被封为禁菜。比如煮活鱼,在肉熟的时候,鱼却还是活着的,一边吃一遍看着其挣扎。再有活猴脑,把一只活生生的猴子脑壳给敲碎然后食用。还有比如对活熊抽熊胆等。这些内容就是从字面上来看都颇为骇人听闻,令人毛骨悚然。群众的眼光也是雪亮的,对待这样的食法自然也视为耻辱,口诛笔伐。那同样是一条鱼,如果我们将其杀死以后,再食用,我们就没这样的心理负担。

看出区别了吗?一件事情,结果上是相同的,但其过程有所不同时,也会影响到它的本质有所不同。举个例子,比如火葬,人去世以后,将其躯体火化。人们不会认为这有什么残忍的地方。但是如果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火化了,结果会是一样吗?自然两者已大相径庭。再者,在躯体死去以后,微生物的繁殖也会导致其腐化。但是没有人会认为这些微生物的行为是有错的,因为这只是一个符合自然规律的行为,是大自然的一个循环。所以,我们对食用肉类,不必太过于极端地认为是错误的举动,但同时也有一个基础底线:“就是确定其非同类,没有任何关系的情况下,如同自然死亡一般对其进行最低痛苦程度的宰杀,最后才可食用。”我们平时在超市中如果有机会见到那种大型正规屠宰场贩卖的肉,可能就是这样流程的肉类。

这两大对比,是狗与猪牛最大的不同,然而,还有一种值得我们重视的问题,它就是智力。众所周知,狗是一种比较聪慧的动物。为何我们要特意说明这一点呢?不是因为我们说智商低的动物就该被杀,而是因为狗特有的智慧,在人类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关系。而正是这种关系,使得我们出现了仿佛对待人肉一般的态度,因为这是人伦在对我们的价值观进行着影响和导正。那么这样的关系是什么呢?早在万年以前,狗就成功被人类驯化,并帮助人类完成放牧、狩猎等工作。即使到了近代,犬类也丝毫不被轻视,随着犬类的潜能逐渐被运用出来,工作犬的种类也大大增加:警犬、军犬、导盲犬、搜救犬、搜爆犬等等。在它们的背后,不乏着数不清的故事。地震时,无数被埋藏在废墟之下,甚至被仪器判定为无生命迹象的地方,它们能挽回徘徊于阎王门边缘的生命。在人数众多的公共场所,即使面临着死亡的威胁之下,他们秉着誓死的信念,为了多数人的生命而去奋斗在导火索的边缘。在失去视力的人身边,他们成为了盲者新的光明,与代表着人生新的转折与希望。在刀剑无眼,硝烟弥漫的前线之上,它们是保卫家国的战士中的一份子,不求同生,也求同死,真正走到最后的战友。事实屡次告诉我们,友情不分种族。

我曾听闻,有一次,三十多名职工煮了一锅狗肉吃,一名职员的狗吠叫不止,人们不明白,以为它想吃肉,就丢了几块给它,但是它还是不停吠叫,甚至有哀鸣。最后人们要吃肉时,这只狗狗留着眼泪,悲鸣着吃掉了地上的狗肉,当场中毒而死。大伙们这才明白它的吠叫是想提醒人们,这锅狗肉是有毒的。人们含着悲痛,以及对其的感激,为其在九江市贺家山陵园立起了一座雕像和墓碑,墓碑上写着:义犬救主。这只义犬的名字,叫赛虎。

我又曾听闻,在甲午海战中,民族英雄邓世昌,率“致远“舰奋勇作战,在被日舰围攻,船身起火倾斜的情况下,置生死与度外,驾舰全速朝日军主力舰“吉野”冲撞。但“致远”舰鱼雷发射管被击中,并爆炸导致沉没。他坠落海中后,拒绝了随从递给的救生圈。他的爱狗衔着它的手臂不愿让其沉下,但被他按下水中,与其一同沉没于波涛。因为他说:“我立志杀敌报国,今死于海,义也,何求生为!”。而那只狗的名字,叫做“太阳”。

这些被记入史册的忠犬,却只是世间芸芸众生的一部分,留下壮举而又未曾留名的义犬,又有何其多?那些用于形容人类美德的词语,此时同样适合于他们。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没有意义的人生,就是在世间空游一趟而未留下任何有意义的举动。然而众多义犬的行为,是不是值得我们反思?它没有我们一样的智商高度,但他们在行为上,却不需要我们这般的复杂。该做的事情,不会昧着良心去犹豫,当仁不让,见义勇为。他们没有接受过教育,却有着天性中的美德,他们理当和我们一样享有着荣耀,那一刻,我们之间的种族界限,不再死板。

而我们,或许有时却忘记了去感激,也许对它们付出牺牲,我们却未曾了解。但最起码,我们不能忘恩负义吧?鸵鸟视觉敏锐,斑马嗅觉灵敏,它们常生活在一起,对发现天敌有利。鳄鱼生性凶残,但却会“仁慈”地让张开大嘴,让牙签鸟啄食其口腔内的肉屑,因为牙签鸟既能清理其口腔,而且能对其通报险情,及时避入水中。海葵对众多海洋生物有攻击性,然而却不会攻击小丑鱼,因为小丑鱼给海葵带来食物,而海葵则给小丑鱼带来安全的庇护。等等众多自然界的例子告诉我们,动物们也同样是有感情的,他们之间也能明白团结互助,互生互利。早在幼教小学的时候,教师就会教导学生,不能伤害“益虫”,因为它也是在帮助人们消灭“害虫”。这些例子不都是在告诉我们吗?没有感恩,没有付出,自然也就得不到更多回报,动物尚且明白这些,难道人还不及飞禽走兽吗?在古代,华夏民族是一个强大的农耕文明,所以对于劳动力方面,尤为重视。牛马对于人类的贡献特别大,所以唐朝甚至有禁令:“如果牛不是自然死亡,就不可宰杀,食用”,违抗者要有期徒刑一年。可见古人对动物与人类之间的关系与恩情也是倍加看重。现代人虽然不需要如此极端,但在思想观念上,我们难道不是应该知足感恩吗?

总结我们所说的一切:

狗肉之所以被众人所批判,首先是是因为大多数非法狗肉贩子的进货来源不正规,多有路边捕捉。

其二是宰杀方式残酷血腥,不人道。

其三是在人的动物交情之上,人与狗之间的关系已是源远流长,更是情深意重。

我们回观之前所发生的种种事端,可能两方的行为都有所过激。对于食狗者,吃什么确实是个人的自由,但我们是否做到了先前几点不受人所谴责的道德底线?确实,传统节日值得我们重视与继承,但我们对文化传承的正确态度也应是取其精华,去其糟柏,推陈出新,才能将其继续发扬光大。而对于爱狗者而言,对于道德底线之下的行为,我们要予以抨击和谴责,但我们本意并不是为了引发争端,非要闹个有理无理,而是能够将对动物的善心,对自然的尊重这份美德感化他人,对非德的行为给予制止。至于更有甚者,提出要立法禁止食用狗肉。对于这点,我也曾听说过一个故事,美国某个镇为了保护当地的鹿不被狼吃,就派猎人解决了所有的狼,结果是鹿的繁殖泛滥,大量的进食需求甚至破坏了森林的植被,危害了生态平衡,而且病鹿的扩散,坏事成双,使得鹿的数量反而不如以前。后来人们尝试将新的狼放入森林以后,森林生态圈又回归到了原先的平衡与规律。这就是自然的选择性与公平性。

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因为人有更高的理智,思维。人们有判断力,有正确,也有错误;有崇敬,也有不齿;有文明,也有野蛮。人们对于食人族的态度,是投以蛮族的眼光来看待,因为其不识人伦常理,虎毒尚且不食子,饥不择食,岂不更劣于禽兽?所以他们受到人们的嗤之以鼻。

在人类社会不断进步提升的今天,我们是不是又应该静下心来好好反思?华夏民族中,对人最崇高的赞美与尊称之一,就是“君子”。君子代表着极高的行为标准规范及道德思想,他包含着人生最高尚的品质:仁、义、礼、智。作为四书之一的《孟子》中就要提到一句:"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意思是:君子对于飞禽走兽,见它活着,就不忍心见他死去;听闻它的哀鸣,就不忍心食它的肉。这份心,是不是有些人也感觉是有生俱来一般?没错,这就是“善”的开端,正是因为有这份心,我们才能将美德与善意推广到他人身上,将社会秩序与规范维持并发展下去,别人会因为你的存在而更好的活着,从而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你成就了你生命中的价值与意义。

同时,同是四书之一的《论语·宪问》中也提到一句:“修己以敬”。人来到这世上,也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位匆匆过客,轻轻地去,正如其轻轻地来。真正有能力的人,不是招摇过市,哗众取宠。而是大音希声,大智若愚。美德品性不是做给他人看,人前一个样,人后一个样。而是我们在生活中的每一刻,每一瞬间,都能因为心中的自主性,浩然之气,去让我们做出价值观中的正确表现。广场上散聚的鸟儿,我们不去打扰它散步的兴致。路边盛开的鲜花,我们不去干扰它的自然绽放与芬芳的散发。我们虽是这过客,却也同样能够沉浸其中。大自然不属于我们,因为我们本身,就属于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