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环)为更好推动《家庭促进法》的贯彻落实,6月14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政协召开“有事好商量”专题协商议事会,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应邀参会,围绕促进法的贯彻实施问题开展协商议事,共同探讨如何发挥社会力量,促进协同育人,形成家校社共育模式。
会上,偃师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李淑环结合检察办案工作实际,以《用检察力量压实家庭教育责任 偃师区检察院能动履职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为题,从向前一步,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新机制;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存在家庭教育失职情况;孩子家长一起管,“一对一”制订方案解决问题;关怀救助+关口前移,保护孩子“一生平安”;多部门合力,助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上新台阶等五个方面,介绍了检察机关是怎样联合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责任,如何立足本职,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依托,建立与妇联、关工委、团委、教体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稳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力量,努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的贯彻落实。
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都可能隐藏着一个“问题家庭”。为更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杜绝“问题家长”的存在,在区委政法委的统筹部署下,该院联合妇联、关工委、团委、教体局等5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偃师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这是洛阳市检察系统首个区(县)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也是洛阳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联合体,“中心”聘请了3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6名,针对青少年开展心理咨询和家庭教育指导,明确了由区检察院牵头,妇联、关工委、团委、教体等多部门参与,公检法司全线贯通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并以区级层面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总牵头家庭教育指导师洛阳,在乡镇、村设立若干家庭教育指导站,由中心统一指导、推动各个指导站的工作,形成了从城区到乡村、从父母婚前到子女成年前、从一般未成年人到罪错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的工作模式。
同时,该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唤醒“缺位”家长,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第一道防线。2021年以来,该院依法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并委托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对附条件不起诉人进行多方面的教育和引导,同时有针对性地对其法定代理人开展了亲职教育;结合实际案件,对9名社区矫正未成年人的父母、7名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13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家庭教育指导师洛阳,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父母、8名被侵害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了25份《督促监护令》,3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帮助12名监护人改善亲子关系,促使4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家庭教育指导师洛阳,2名未成年人重返就业岗位,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余份,并联动妇联、关工委、团委、教体局等职能部门,与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开展了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家长和孩子补上了缺失的“家庭教育课”。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下一步,偃师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题议事会为契机,履职尽责,继续用检察力量压实家庭教育责任,能动履职推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凝聚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和司法各方保护力量,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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