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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合同书6篇

来源:华拓网

职工劳动合同书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止。其中,试用期(有/无),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为,工作地点为。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第四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计时/计件)标准为。其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五条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项目为。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乙方发生工伤时,甲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职工劳动合同书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地址:

  籍贯:

  身份:(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工种。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三、生产(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四、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五、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实行五天工作制后从新规定)。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须经工会和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为:。

  3.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超过当月发薪日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总额的1%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六、保险和福利待遇

  1.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的规定,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乙方按本人工资的%,按月缴纳退休养老基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3)项和第3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合同期未满的,加发失业救济费,其标准为:工资每满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计,工作时间(或合同期)超过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计。

  3.甲方参照国家或省的失业保险有关规定向就业服务机构缴纳失业保险基金,乙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7.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为公休假为,婚丧假为,探亲假为。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的实施细则,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应征人伍,或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21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为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5.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试用期经发现不合格的、因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另外,符合第七条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7.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解除合同,甲方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是否续订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同意续订合同,应办理续订合同手续。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手续,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八、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自理。甲方发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元)。

  2.甲方自办职工食堂,乙方伙食按饭莱成本收费()。甲方负责乙方在外搭伙的管理费()。发给伙食补贴(每月元)。

  3.甲方按国家规定,每月发给乙方各种补贴元。

  4.除第七条第2款外,属于等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第七条第3款外,属于等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须支付甲方所付培训费。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按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付给对方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旨在确定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有关条文的具体实施,甲方在不违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实施细则。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2212

职工劳动合同书 篇3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性质:

  职工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学徒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个月,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学徒期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为:。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工作为:。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为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3、根据生产(32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乙方生产(32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享有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职工(生产者)等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32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周、日)元支付给乙方工资,支付时间为;

  2、甲方除按本款第1项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款第1项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算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4、从事午间(12时到14时)或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应付给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5、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款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捉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6、7、8、9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期未满的;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职工劳动合同书 篇4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于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保岗位,(工种)的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乙方平均每天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持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元或按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

  甲方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

  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资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患职业病或者因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合同期限届满的;

  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续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甲乙双方续订劳动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 %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出资培训或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字或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三十九条中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职工劳动合同书 篇5

  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 元或按 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

  2、 XXX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职工劳动合同书 篇6

  编号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 乡镇村邮政编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二)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甲方因顾客服务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五、社会保险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六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七、解除和终止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