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国家机关工作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紧密结合起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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