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如下:
1、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如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等。
2、因突发事故灾难的,如室内大型活动中停电,火警等。
3、因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件,如台风、地震等。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或者确定的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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