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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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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温州站至丽岙连接线公路工程 (温州市瓯海吹台山隧道及连接线工程)

监 理 计 划

编制人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

温州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高铁温州站到丽岙连接线公路工程

第一监理办 2012年11月18日

目录

一、 工程概况……………………………………………………………………………..2 二、主要技术标准……………………………………………………………………………4 三、监理工作范围和工程式质量目标………………………………………………………5 四、监理工作内容……………………………………………………………………………6 五、监理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职责………………………………………………………..6 六、监理工作原则和管理制度…………………………………………………………….14 七、监理方法及措施……………………………………………………………………….19 八、监理工作程序框图…………………………………………………………………….42 九、监理工作基本用表…………………………………………………………………….51

高铁温州站至丽岙连接线公路工程 (温州市瓯海吹台山隧道及连接线工程)

监 理 计 划

一、工程概况

1)路线起讫点、中间控制点、沿线主要城镇、河流、公路、铁路等。

本项目路线起点为陈蕉路与南过境公路交汇处,经蕉下村南部与新桐公路平面交叉,以隧道及棚洞穿越柴头山路段,而后沿山坡布线,以隧道穿越吹台山后,沿大岙底山谷北侧展线,在丽岙镇沿规划路网中的1号红线范围布线至104国道,路线总长7.343km。

主要控制点:陈蕉路、陈岙至状元输水管道、吹台山、丽岙镇、白门河、新老104国道。

主要地形控制点:柴头山、吹台山、大岙底。 沿线主要城镇控制点:潘桥镇、丽岙镇。 沿线主要河流为白门河。

本工程第2、3合同段主要为吹台山隧道及前后挖方接线路段,合同段内

无河流及交叉,主要控制因素为吹台山隧道及陈岙至状元输水管道。2、3合同段总长为2140m,其中隧道平均长度1990m。隧道轴线为直线,隧道左洞外边缘距离陈岙至至状元输水隧道洞壁最近处为30m左右,分离式隧道轴线间距为30m左右。

2)沿线自然地理概况 1、地形地貌

勘察区地貌单元属浙东南侵蚀剥蚀低山丘平原区,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山前积扇和海积平原。区内最高点位于测区北东侧的白云山,海拔694.3m,最低点位于勘察区东部湖沼积平原,海拔3.4m,相对高差691m。

2、区域地质

勘察区主要为第四系覆盖层)(Q)、侏罗系上统九里坪组(J3j)流汶质晶玻屑熔结凝灰岩夹流汶局部夹凝灰质粉砂岩,局部发育燕山晚期侵入岩花岗岩、闪长岩脉。

测区在地构造位置处于华南褶皱系浙东南褶皱带的泰顺-温州拗陷之南东。区域性断裂有北东向的温州-镇海大断裂、泰顺-黄岩大断裂和北西向的温州淳安大断裂。受上述断裂影响,区域北西、北东向构造发育,构成区域的主要构造骨架。

3、地震和区域稳定性

本区域大构造分区属华南构造区,地震稳定性为基本稳定区。 4、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1)表水:勘察区河流具山区河流特点,洪水流量涨落大,洪峰流量大,流速快,具较强的冲刷力。

2)地下水:勘察区地下水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区内地下水对砼具微腐蚀性,对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具微腐蚀性。

5、气象、水文

测区属亚热带海洋型季风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全年无严寒酷热,年平均气温17.8℃左右。

影响较大的灾害性天气主要为台风,每年7-9月份为台风季节,具有强度大、范围广等特点,由此带来的降雨气候,使山洪暴发,河水暴涨,城镇受淹,从而造成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本工程河流具山区河流特点,洪水期流量涨落大,洪峰流量大,流速快,具较强的冲刷力。 6)合同段划分情况

本项目全线土建主体工程施工图阶段共划分为四个施工标段,其中吹台山隧道主体工程位于第2、3合同段内,其中第2合同段起讫桩号YK2+405~YK3+400,长995米;第3合同段起讫桩号为YK3+400~YK4+375,长975米。

合同段 桩号 长度 内容 隧道及洞口挖方、改沟、第二合同段 YK2+405~YK3+400 995m(右线) 改路等 第三合同段 YK3+400~YK4+375 975m(右线) 隧道及洞口挖方、涵洞等 二、主要技术标准

本工程设计采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指标》(JTG B01-2003)(以下简称《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其主要标准确定如下: 1) 设计速度:80km/h(现状九凰山隧道采用60km/h) 2) 路基宽度:

整体式路基宽度为32米(0.75m土路肩+2.5m硬路肩+3*3.75m行车道+0.5m路缘带+2m中央分隔带+0.5m路缘带+3*3.75m行车道+2.5m硬路肩+0.75m土路肩)。

分离式路基单幅宽度为16m(0.75m土路肩+0.75m硬路肩+3*3.75m行车道+2.5m硬路肩+0.75m土路肩)。 3)线形指标

⑴ 平面指标(整体式路基+分离式路基右线) 平均每公里交点个数 0.468 平曲线占路线总长 5.72% 平曲线最小半径 5000m 平曲线最大半径 5000m 直线最大长度 2027.3m ⑵ 纵面指标(第2.3合同段右线) 竖曲线占路线总长 28.74% 平均每公里变坡次数 0.935 最大纵坡 2.8% 最小纵坡 0.9% 竖曲线最小半径(凸型) 14000m 4) 设计荷载

路面:标准轴载:BZZ-100 5) 设计洪水频率

涵洞采用路基设计洪水频率P=1/100; 6)隧道指标

起讫桩号

左洞 右洞

ZK2+390~ZK4+400 隧道全长(m) 净高(m) 净宽(m) 2010 5.00 14.75 YK2+405~YK4+375 1970 5.00 14.75

三、监理工作依据、范围和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目标

1. 本项目的监理依据有监理办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监理委托服务合同;业

主与各承包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及附件;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已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已批复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国家或交通部颁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国家和地方批准的有关工程建设政策、法规;业主与监理办就有关事宜来往公函及其它有关会议纪要和监理工作指令等。

2.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包括隧道工程(包括隧道机电)和安全设施的施工期

等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的交、竣工验收配合。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质量、进度、安全、环保、计量监理与合同管理等。

3、本工程的工程质量目标:所辖施工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分均为90分(含)以上

4、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杜绝死亡事故,杜绝恶性人身、机械设备事故,努力实现事故零目标;杜绝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在安全工地建设中要达到平安工地建设标准。

5、环境保护工作目标:1)、进度目标:环保措施制定与执行进度保持与工程进度同步;2)、质量目标:环保工程措施质量满足设计要求;3)、投资目标:工程措施的费用控制在施工合同规定的相应额度内,环保措施费用的使用按业主的有关规定执行;4)、环境保护目标: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达到经浙江省环保局批准的《高铁温州站至丽岙连接线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相关要求。

6、本项目监理办监理了廉政建设制度,并与所有监理人员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国家、业主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为准则,严格按监理程序办事。

四、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各阶段的具体监理工作内容:

1、编制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 2、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工地会议;

3、按合同要求做好监理试验抽检,并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情况; 4、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及有关人员资格、人数等履约情况;

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总体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 6、审批承包人的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及机械设备;

7、审批承包人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线成果; 8、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 9、签发分项、分部、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10、日常巡视、旁站、抽检,并做好记录;

11、核算工程量清单,负责对已完毕工程进行计量,签发支付证书; 12、审核变更单价和总额及延期和费用索赔;

13、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4、协助发包人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 15、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编制监理交、竣工文件。

五、监理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一)监理组织框图

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按一级管理体制设置,即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监理办),是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机构,按11人配备。采用小矩阵式三级管理模式。第一级设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任命、指挥部认可,全面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工作,对业主和监理单位负责;第二级在总监领导下,隧道、合同、测量、试验、机电、安全环保(兼)等五个专业工程师岗位;第三级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配备1-2名监理(试验)员,负责现场检验、检查、旁站工作,对被检工程项目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另设一个办公室(兼职)负责文秘后勤等辅助工作。

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组织机构框图

总监理工程师1人 闵绍德 隧道 专业 监理 工程师 二人 林山发 黄继胜 试验 专业 监理 工程师 一人 王冬丽 安全 环保 监理 工程师 一人 (兼职) 刘祥龙 测量 专业 监理 工程师一人 陈丹捷 合同 专业 监理 工程师 一人 刘祥龙 办公室 文员 一人 高珊珊 监理员3人

监理办拟进场主要监理人员名单

岗 位 总监 合同专监 隧道专监 隧道专监 试验主任 测量专监 姓名 闵绍德 刘祥龙 林山发 黄继胜 王冬丽 陈丹捷 年龄 56 47 43 44 31 35 学历 本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监理工作年限 15 12 11 9 6 9 监理证号 JGJ0618658 进场时间 2012.10. 2012.10 2012.11 2012.10 2012.10 2012.11 JGZ0940133 JGJ1030889 JGJ1131296 公路)检员0900190D JGZ1043240

(二)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1)负责监理办组建,制定监理办管理制度,明确各监理岗位职责。 (2)组织监理人员参加设计交底,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主持编制监理计划,按规定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报发包人,副本送承包人;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经批准的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细则,审批后报发包人,副本送承包人。

(4)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的履约情况,审核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

(5)组织验收地面线,审核承包人的土石方数量计算资料,核算工程量清单,报发包人审批。

(6)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工地会议。

(7)签发分项(分部)工程开工令,巡视并监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巡视。 (8)主持中间交工验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签发支付证书。

(9)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并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安全监理台账。

(10)督促承包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1)签发工程暂停令、复工令。

(12)签发工程监理通知单及其它监理指令,检查并签认监理指令的落实情况。

(13)签发监理月报。

(14)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审查工程分包。 (15)主持编制监理交(竣)工资料,做好监理工作总结。 (16)审查承包人的交工验收申请,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7)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进行考核,每年度不少于1次。 (18)合同、规范规定的其它职责。

(19)仲裁或诉讼时,有义务作为证人,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有关证据。 2、隧道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计量、进度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编制相应专业工程监理细则(包括监理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参加设计交底,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相应专业及有关部分,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3)参加对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履约情况的检查,审核承包人相应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核算相应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4)绘制相应工程施工管理图表。

(5)审查承包人相应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中的施工组织、人员配备、机械设备、施工方案和主要工艺,重点审查其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措施,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6)会同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7)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执行,并做好巡视记录。

(8)派出旁站人员,检查其旁站工作,掌握旁站情况。

(9)起草监理指令,报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对承包人就监理指令有关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作现场检查,并在承包人的回复单上签字。

(10)签认关键工序,组织相应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参加质量评定。 (11)进行相应工程的计量,对相应合格工程数量的准确性负责。 (12)检查承包人相应工程当月施工进度,审查承包人下月进度计划。 (13)协助合同工程师做好设计变更、索赔、延期等合同管理事项,配合试验检测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做好有关工作。

(14)做好相应工程监理文件与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工作,做好专业监理工作总结。

(15)负责检查、指导相应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16)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 3、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测量专业监理工作。

(1)熟悉合同文件,编制测量监理细则(包括监理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参加设计交底和交桩(包括原始基准点、基准线的交接)。 (3)审查承包人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做好复测工作。

(4)会同道路工程师验收地面线,做好复测工作,审核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资料。

(5)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的校准情况,审查承包人施工测量放线数据与成果并予批复。

(6)督促承包人做好对基准点的保护工作,对承包人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

(7)按规定频率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进行复测、抽测。

(8)保持与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沟通,及时向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反馈测量结果,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有关测量工作。

(9)负责检查、指导相应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10)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4、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作。

(1)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办试验室设备,制定试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熟悉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编制试验检测监理细则(包括监理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3)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试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审批承包人的原材料、混合料,按规范规定进行平行试验、验证试验、标准试验。

(5)审查承包人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并进行试验

验证。

(6)配合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的构、配件或设备。 (7)按规定频率,对原材料、各种混合料、已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全过程参与主要试验检测项目、主要操作步骤,对监理办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8)按规定对承包人的试验过程进行旁站(或派出监理员)。

(9)审查受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签收受委托检测机构出具的委托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并对委托的监理试验检测项目的取样、送样负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0)保持与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沟通,及时向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反馈检测结果,协助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有关试验检测工作。 (11)负责检查、指导相应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12)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5、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责任

受总监理工程师领导,负责合同专业监理工作。

(1)熟悉合同文件,参加设计交底,编制合同管理监理细则(包括监理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主要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到位情况。

(3)审核承包人的场地占用计划。 (4)核算工程量清单。

(5)协助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分包。

(6)审核承包人的价格调整、计日工、支付报表,建立支付台账(必要时可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进行现场复核)。

(7)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申请,检查工程保险,处理违约事件,做好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并建立相应台帐。 (8)会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进度监理。 (9)负责编写监理办有关统计报表、监理月报。

(10)负责监理办监理人员日常管理,负责填报监理服务费支付报表。

(11)负责检查、指导相应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12)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6、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领导下开展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和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2)检查承包人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置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承包人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检查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5)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检查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7)配合专监和总监审查承包人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8)检查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三防”应急预案及相应制定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9)检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10)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11)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将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涉及安全施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记入台帐; (12)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通过总监发出“暂时停工令”。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

7、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总监领导下展开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完成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协助监理工程师审查施组中有关环保措施是否符合《环评书》要求; (3)检查承包人是否落实了环境保护责任人,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 (4)检查承包人施工场地的布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5)检查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

(6)检查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材料场等)防尘措施;

(7)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了降低噪音措施;

(8)检查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并符合规定; (9)审查批准的取、弃土场的环保措施,检查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是否有效;

(10)发现施工中违反有关环保规定,应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通过总监签发“暂时停工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现场监理员岗位责任

协助、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其职责可由监理办或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明确)。

(1)熟悉相应专业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监理细则。

(2)掌握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情况,熟悉有关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

(3)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环保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按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执行。

(4)按规定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

(5)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检查、抽查、取样、测量等工作,按规定填写有关记录并签字。

(6)做好监理日记、台账,及时整理监理档案。

(7)履行专业监理工程师授予的其它职责及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监理工作原则和管理制度

(一)监理工作原则和安全方针

1、监理原则: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 2、安全方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监理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1)人员必须每月每人出勤不少于22天住工地,资薪按月薪,半年出勤不少于156天,每半年做统计,不足天数,按缺少天数扣薪金;

(2)出勤总天数为年终奖金发放和评选先进工作者和提薪晋升的重要根

据之一;

(3)严格执行请假、消假制度,总监、副总监请假、消假报指挥部批准,其他监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由总监理批准。 2、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的内容,按前述各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定,制牌挂于相关监理办公室墙上,供自励及他人监督;

(2)测量、试验监理工程师还要按相关规定制定检测、试验操作规程制牌挂于墙上,共自励和监督;

(3)岗位责任制是众多监理制度的核心,是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考核奖罚制度

(1)考核每半年一次,一年考核两次,累计计算考核结果;

(2)考核主要内容:a、出勤率;b、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c、遵纪守法情况;d、廉洁自律考查结果;e、相互协作情况;f、监理公司、业主、质检站(局)检查情况;

(3)平时考核由办公室统计,考核由全体监理参加,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半年一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结果,报监理公司审查确认;

(4)考核与年终奖金挂钩与晋升职称及监理岗位挂钩,具体奖罚办法待与业主、公司沟通后,另行制定奖罚办法; 4、工地会议制度

工地会议按召开的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专题会议和监理例会四种形式,每种会议都要有记录或纪要,做为监理工作依据之一,是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1)第一次工地会

会议的组织、内容按JTGG10-2006监理规范要求进行,在正式开工前召开;

(2)工地例会

会议的组织、内容按JTGG10-2006监理规范要求进行,原则一个月召开一次;

(3)专题会议

根据工程需要召开,主要解决施工中期间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主持人可以是总监,也可以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当业主主持专题会议时,监理可应邀参加。

(4)监理例会

原则每月一次,由总监主持,主要是总结检查一个月来监理工作情况,布置调整下月监理工作;组织学习有关政治、业务文件;监理业务交底;

监理临时会议,一般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总结、分析本专业的监理工作,按排本专业下阶段监理工作,原则每半个月进行一次; 5、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

(1)监理办设资料室一间和资料文秘管理员(本办为兼职)一人; (2)监理资料分监理管理资料和施工监理资料两大类。监理管理资料包括:监理规划划、监理实施细则、指挥部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指令,各级质监部门下发的文件及指令;施工单位上报的报告、通知、技术联系单;监理向指挥部、交通主管部门、质监局(站)的报告、回执;监理部向施工单位递交的通知、指令、暂时停工令、复工令、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巡查记录、监理日志等。施工监理资料包括:测量复核成果,试验复核成果,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及评定、安全、环保检查记录及评估报告、计量支付、变更、延期、索赔、价格调整及相应台帐及有关照片、录像等。

(3)凡监理管理资料都须报总监签阅后存档,或按阅签意见办理后再存档,凡施工监理资料必须内容完整、填写认真、审批意见与签认齐全评定后或整理后归档,分类存放。监理文件及资料的分类按JTGG10-2006监理规范8.2.1-8.2.9规定执行。 (4)监理文件与资料归档

按JTGG10-2006监理规范8.3.1-8.3.3规定执行。 (5)凡是往来文件都必须由资料员进行签收登记。 (6)监理资料查阅制度:

a、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可直接向资料员查阅,其他人员需经专监同意后方可查阅,借阅须打借条,及时归还;

b、业主、承包人查阅时须经总监或副总监同意后方可查阅;

c、其他人员原则上不予查阅,如需要查阅时,须经总监或副总监同意后方可查阅;

d、所有资料档案不得外借,非监理工作需要不得复印,特殊情况需经总监批准。

6、监理人员守则与职业道德规范和十不准 (1)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a、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到廉洁监理、公正监理、高效监理;

b、严格执行监理工作规程、规范要求,严格监理程序办事,做好“质量、进度、费用”三控制目标,做好“安全、环保和合同管理”三大督查和管理和资料、信息收集管理和快速流转;

c、严格检查制度,现场监理做到全方位检查,检验和关键部位的旁站及记录,专业监理做到天天巡查、检查和验收,总监、副总监要做到每天巡视;

d、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e、谦虚谨慎、勤学进取、务实敬业、努力提高监理业务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努力提高诚信水平。 (2)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a、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 依法办事; b、严格监理 从严把关 敢于顶真; c、热情服务 不卖关子 竭诚待人; d、秉公办事 客观公正 不徇私情; e、一丝不苟 严谨求实 兢兢业业; f、克己奉公 廉洁自律 以廉养德; g、品行端正 行为规矩 光明磊落; h、勤奋敬业 忠于职守 司职称职; i、虚心学习 不断进取 开拓创新;

j、团结互助 友好相处 接受监督。 (3)监理人员十不准

a、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b、不准刁难施工单位或与施工单位串通一起坑害业主利益;

c、不准参与施工单位支付的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官等高消费娱乐活动;

d、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监理项目有关材料、器具、物品等; e、不准向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分包或兼职或安插其他人员; f、不准在工作期间凶酒或借酒闹事;

g、不准观看黄色录像或参与色情活动和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 h、不准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i、不准在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私自跳槽; j、不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监理合同段同时挂职。

违犯以上规定经查实,要实行纪律制裁、经济处罚直至清退,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交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理。

七、监理方法及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1、 准备工作 1.1 配备试验室设备

监理办应按监理合同要求建立工地试验室,配置现场常用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1.2 熟悉合同文件

监理办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当发现有关文件不一致或有错误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由发包人与有关单位协调、处理。 1.3 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进行调查,掌握有关情况。调查内容包括:

(1)征地、拆迁情况。调查发包人是否能够按照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按时

向承包人提交工程用地。如发生影响按时开工的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反映,尽快解决。

(2)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分布情况。通过实地踏勘,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相关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取、弃土场布置及环保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如有变化,应及时向发包人反映,予以调整。

(3)沿线地方道路、码头、可供租用的临时用地、用房及水电供应等有关施工环境条件,并做好记录,为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等提供依据。

(4)其它与施工活动有关的情况。 1.4 编制监理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及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合同工程开工令下达之前,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主持编制监理计划,经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或按合同规定报批后执行。

监理计划应针对本工程实际,明确监理目标、依据、范围和内容,监理办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和设备的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方案,监理制度,监理程序及表格,监理设施等。监理计划是监理办针对本监理合同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指导、实施总体监理工作的总计划,应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在监理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时,须经监理人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并报发包人备案。 1.5 编制监理细则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经批准的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主持编制监理细则,明确监理的重点、难点、具体措施及方法步骤,依据本规范附录A《公路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确定各施工合同旁站的工序、部位及旁站人员安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监理细则应当与经监理办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呼应。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应针对承包人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 2、 监理工作内容 2.1 参加设计交底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设计交底,掌握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要点;熟悉对材料与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对施工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等;澄清有关问题,收集资料并记录。参加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合同图纸和设计文件,对发现的设计问题应书面向发包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设计交底会一般由承包人编写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参加交底会的其他与会单位代表一起对会议纪要签认。 2.2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首先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批,重点包括:

(1)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 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目标是否与合同一致。 (3) 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质量保证体系审查中,重点是施工自检体系是否完善,包括自检人员是否有技术、经验,自检负责人是否专职,职责及要求是否明确等。

(4) 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险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5) 施工总体部署与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等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 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要求承包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3 检查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落实,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的资格及质量、安全、环保人员的履约情况,是否符合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排,并要求人员到位、设施到位、资金到位、规章制度到位和职责分工到位。对未按合同承诺落实保证体系的承包人,监理办应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予以整改,并可视具体情况报告发包人。

保证体系检查工作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牵头,由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各有

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2.4 审核工地试验室

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设备和试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承包人中心试验室授权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向质监机构报备并取得其认可。 2.5 审批复测结果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当双方复测结果一致并满足规范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复。 2.6 验收地面线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扰动前测定地面线,并对测定结果进行抽检,其抽检频率应能判定承包人测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监理工程师的抽检结果应当与承包人的测量结果及时进行对比,当出现超过测量误差的明显偏差时,必须及时重新测量。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土石方工程数量计算进行认真审核,依据监理工程师独立测量资料,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核意见。 2.7 审批工程划分

总监理工程师应于总体工程开工前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予以批复并报发包人备案。

经批准的工程划分应作为参建各方在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的申请和批准、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验收、评定和中间交工以及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和工程的计量支付等施工全过程管理的依据。 2.8 确认场地占用计划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及临时增减的用地计划经审核后予以确认,并及时提交发包人。 2.9 核算工程量清单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条件、合同图纸和技术规范,按照合同规定的计量原则和方法进行工程量清单核算。经核算无误后,及时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复核结果予以签认。

2.10 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交了开工预付款担保后,按合同规定的金额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审批。 2.11 召开监理交底会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工程开工前主持召开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监理交底会,介绍监理计划的相关内容,印发并介绍路基、桥梁下部等先期开工工程的监理细则。

监理交底会可以在开工前单独举行,也可以与第一次工地会议一起举行。 2.12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的组织和要求应符合本计划本节第(五)2.2节规定。 2.13 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后,应对合同工程的开工条件(包括人员、材料、设备、资金等到场情况)进行核查。具备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并报发包人备案。

核查开工条件,原则上包括本节十.2.1~十.2.12的内容。若某项条件因客观原因未完成,且其对开工后的工程正常进行无明显影响时,经发包人同意后,可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 1、 质量监理 1.1 审查工程分包

监理工程师应按本计划第5.6.7条的规定对工程分包进行审查。 1.2 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审查其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监理工程师应对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桩位不低于30%抽测。 1.3 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应独

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如有委托试验项目,则按合同约定委托办理,下同);对混合料可在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做标准试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批复。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审查,并进行试验验证。 1.4 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管理、自检人员及主要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 1.5 审查施工机械设备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承包人如使用合同约定外的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另行提出使用申请,解释变动原因,对拟使用的机械没备作充分说明,经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1.6 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必要时,道路、桥梁、隧道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会同试验检测、测量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然后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试验工程总结即为该分项工程合格的施工方案和工艺。

1.7 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内容应包括分项、分部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质量保证、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指标及试验检测项目、频率和方法,施工组织、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配备,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进场情况,测量放线成果等。

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按本计划本节1.1.1~1.1.6条规定审查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以确定是否批复其开工申请。上述6条为分项(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批的内容,均合格的可批准分项(部)工程开工。开工申请应先由

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专业范围内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当其中任何一个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未签字或认为存在重要缺陷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应予以批准。

监理办应在收到承包人开工申请的10天内或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反馈承包人。如不予批准,应说明不予批准的原因。

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的批准,不仅仅是对某一特定分项、分部工程的审批,也包括同一合同工程的所有相同单位工程中的相同分项、分部工程的审批,但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条件有变化的除外。

开工申请应尽量按分项工程进行报批,但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内容相同时,也可按分部工程报批。 1.8 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对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准予使用。 1.9 巡视

监理人员应重点巡视: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实施到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在巡视中,如发现存在质量、安全或环保隐患,应及时向承包人指出并要求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并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

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并按附录B.1格式详细做好巡视记录,如实记录巡视的主要内容、现场施工概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等。当天问题未及处理的,应在处理完成之日及时补记。 1.10 旁站

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宜旁站的项目见附录A《公路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监理办在编制监理计划、监理细则时,应依据附录A确定

本合同旁站的项目,制订旁站计划并认真实施。

旁站监理人员应重点对旁站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本规范第5.1.9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制止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旁站监理人员应按规定格式如实、准确、详细地作好旁站记录。 旁站项目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1l 抽检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其余材料应不低于10%;对已完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

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工程的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进一步的判定。 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款3.1的规定,除了承担监理办工地试验室自行部分试验检测项目外,还负责委托检测项目的取样、送样(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签收受委托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

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按规定发出监理指令。 1.12 关键工序签认

完工后无法检验的关键工序,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认,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关键工序是指在分项工程中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实测项目(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以△标识的实测项目)相关的施工工序。 1.13 质量事故处理

当发生可由监理办处理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对

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发包人批准,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出复工指令。

当发生不属于监理办处理的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速报有关部门。监理办应和施工等单位一起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调查。对加固、返工或重建的工程,除特殊规定外,应视同正常施工工程进行监理。

监理办应建立专门台账,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和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

1.14 中间交工验收

监理工程师收到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交接单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关键工序的交验单;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监理办应按合同规定对交工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15 质量评定

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为合同工程的验收做准备。

2、 施工安全监理

2.1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

(1)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承包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工程开工前监理办编制的监理计划应当包括施工安全监理计划,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

2.2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人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2.3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承包人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承包人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4 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2.5 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监理办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承包人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账记录情况。

2.6 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3、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3.1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3.2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承包人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人。

(2)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 (3) 施工场地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 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

(5) 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 (6) 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7) 材料堆场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 (8) 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

(9) 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

3.3 如发现施工中存在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

3.4 施工中发现文物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依法保护现场,并报告发包人和有关部门。

3.5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依法取得砍伐许可后方可按照砍伐许可的面积、株数、树种进行砍伐,并注意保护野生动物、植物。

3.6 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台账。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环境保护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承包人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台账记录情况。

4 、 费用监理

4.1 监理工程师必须以质量合格、手续齐全,且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作为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支付。

4.2 监理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时应符合合同规定,并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计量与支付的项目与数量应不漏、不重、不超。

4.3 对实体质量合格,存在外观质量缺陷经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发包人、设计和施工承包人联合鉴定,确认经修整后不影响使用和安全的工程,监理工程师

可依据合同规定折减计量与支付,并报发包人批准。

4.4 监理工程师应建立计量与支付台账,根据承包人申请和有关规定及时登账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当有较大差异时应报发包人。

4.5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计量申请后应及时计量,对隧道开挖及基底处理及其他复杂、有争议需要现场确认的项目,应会同发包人、承包人、设计等单位现场计量,准确记录并由各方及时签认。。

4.6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时间第一次上报结帐单后,监理人应在14天内签发支付证书;如因故退回承包人的,则应在承包人第二次上报后7天内签发支付证书;若第三次上报的,则监理人必须当天共同研究解决,不得推托拖延。 4.7 监理工程师须依据本计划的规定和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及核定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进行计量。

4.8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支付证书并报发包人。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2.3.4条的时限内签发支付证书。

4.9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经审核的土石方工程量(参见本计划本节2.2.6条)合理控制路基土石方的计量。若因设计变更,则应及时予以相应调整。 5、 进度监理 5.1 监理原则

进度监理应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以计划控制为主线进行。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时提交进度计划,严格进度计划审批,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进度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按照合同规定纠正。 5.2 计划编制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并提交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有文字说明、进度图表和保证措施等。总体进度计划中宜绘制网络图,标注关键路线和时间参数。总体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中应绘制资金流量S曲线图。 5.3 计划审批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月进度计划等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监理

办审批。经批准的进度计划作为进度监理的依据。 5.4 计划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度,并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对每月的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评价结论写入工程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5.5 计划调整

(1) 对总体工程进度起控制作用的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于计划进度且承包人未获得延期批准时,监理工程师必须签发监理指令,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需要调整进度计划的,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报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

(2)承包人获得延期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根据延期批复调整工程进度计划。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在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指令后承包人未有明显改进,致使合同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并按合同规定处理。

(4) 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工程进度重大调整时,应按合同或签订的补充合同执行。

6、 合同其他事项管理 6.1 工程变更

承包人要求隧道工程变更时,应提交变更申报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按施工合同要求须由发包人批准的隐蔽工程的变更,还应会同发包人、承包人、设计等单位现场共同确认;发包人要求隧道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下达工程变更令。

变更费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未约定的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6.2 工程延期

监理工程师应对符合合同规定的延期意向或事件做好现场调查和记录,在承包人提出正式延期申请后,对延期原因、发展情况、结果测算等资料进行审核并报发包人。 6.3 费用索赔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符合合同规定条件的费用索赔意向和申请予以受理,对索赔发生的原因、发展情况、结果测算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应编制费用索赔报告报发包人。 6.4 价格调整和计日工

价格调整和计日工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予以核定。 6.5 工程暂停

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暂停令,应明确工程暂停范围、期限及工程暂停期间承包人应做的工作,并报发包人。 6.6 工程复工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需复工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复工申请并签发复工指令。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在暂停原因消失后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复工指令。 6.7 工程分包

l. 监理工程师应当加强对承包人工程分包的管理,按合同规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报发包人批准。

2. 监理工程师发现有非法分包、转包时,应指令承包人纠正并报告发包人。 6.8 工程保险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保险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6.9 违约处理

(1)监理工程师认为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应及时提示承包人和发包人。 (2) 违约事件已发生,监理工程师应调查分析,掌握情况,依据合同规定和有关证据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 6.10 争端协调

(1)监理工程师应受理争端一方或双方提出的协调申请,并及时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提出解决建议,对双方进行调解。

(2) 仲裁或诉讼时,监理工程师有义务作为证人,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有关证据。

(三)交工验收阶段监理

1、 审查交工验收申请

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及有关规定要求,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重点检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施工自检结果;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工程数量核对情况;工程现场清理情况等。 2、 评定工程质量与编制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按有关规定编制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发包人。 3、 参加交工验收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接受对监理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的检查,协助发包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评定各标段的工程质量。 4、 签认交工结账证书

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结账单,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认合同工程交工结账证书,报发包人审批。 (四)缺陷责任期监理 1、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情况;巡视检查已完工程;记录发生的工程缺陷,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并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责任及修复费用进行调查、确认;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2、 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在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收到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符合条件时,经发包人同意,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总结。 3、 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后结账单及所附资料后应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最后结账单经承包人认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发包人审批。 4、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监理人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五)工地会议

1、 工地会议的形式及记录 1.1 工地会议形式

工地会议按召开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专题工地会议三种形式。 1.2 工地会议记录

工地会议应由监理办作好记录,会议形成的纪要应由参加单位确认,并可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事项,仍应按规定的监理程序办理。

2、 第一次工地会议 2.1 会议组织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监理办应事先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并做好会议准备。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各方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人员及分包人负责人应参加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邀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2.2 会议内容

(1) 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各方应介绍各自的人员、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联系方式。发包人应宣布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应宣布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承包人应书面提交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

(2) 承包人应陈述开工的各项准备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就施工准备以及安全、环保等予以评述。

(3)发包人应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工程支付担保情况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进行说明。

(4) 监理人应就监理工作准备情况以及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5) 监理工程师应就主要监理程序、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报表格式、函件往来程序、工地例会等进行说明。

(6) 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会议小结,明确施工准备工作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2.3 开工条件具备的可下达开工令。 3、 工地例会 3.1 会议组织

工地例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宜每月召开一次,发包人代表和承包人现场主要负责人及三方有关人员参加。 3.2 会议内容

会议应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就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合同其他事项等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确定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4、 专题工地会议 4.1 会议组织

专题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召开,发包人代表和承包人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4.2 会议内容

会议对施工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

(六)文件与资料管理 1、 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

1.1 监理办应建立健全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并应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建立文件资料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文件资料进行管理。

1.2 监理工程师应建立材料、试验、测量、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安全、环保等各项台账。

1.3 监理文件与资料应及时整理,分类有序、系统、完整、妥善存放和保管。 1.4 监理资料应内容完整、填写认真、审批意见与签认齐全。

2、 监理文件与资料内容 2.1 监理文件与资料

监理文件与资料包括监理管理文件、质量监理文件、施工安全监理与环保监理文件、费用监理文件、进度监理文件、合同管理文件及工程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监理日志、会议纪要、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工作指令、工程变更令、工程分项开工的申请批复、试验抽检的原始记录等。 2.2 监理管理文件与资料

包括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等。 2.3 质量监理文件与资料

包括质量监理措施、规定及往来文件、试验检测资料、监理抽检资料、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2.4 施工安全监理与环保监理文件

施工安全监理与环保监理文件应包括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措施、会议记录、检查结果、安全事故的有关文件及施工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检查等。

2.5 费用监理文件与资料

包括各类工程支付文件、工程变更有关费用审核工作、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等。

2.6 进度监理文件与资料

包括进度计划审批、检查、调整的有关文件;工程开工/复工令及工程暂停令等。

2.7 合同管理文件与资料

包括承包人办理保险的有关文件、延期索赔申请、分包资质资料、延期和索赔的批准文件、价格调整申请及批准文件等。 2.8 工程监理月报

监理工程师每月应向发包人报送工程监理月报,其内容包括:本月工程概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支付、合同管理的其他事项,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本月监理工作小结等。工程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2.9 监理工作报告

工程结束时,监理工程师应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监理办及工作起止时间,投入的监理人员、设备和设施。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及合同管理执行情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工程费用分析,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监理工作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 监理文件与资料归档

3.1 监理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地反映工程监理活动的全过程。 3.2 监理文件归档与保存应符合国家及部、浙江省的有关规定。

3.3 不列入归档的监理文件与资料也应分类整理,与工程直接相关的文件资料,竣工后移交发包人保管。 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

单位 工程 分部工程 路基土方工程 大型挡土墙 路面 工程 分项工程 旁站工序或部位 路基 工程 试验工程 软土地基处治(碎石桩、塑排板、粉喷桩等)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 基础 底基层、基层、垫层、联结层 试验工程 混凝土浇筑 试验工程 试验工程 试验工程、摊铺 试验工程 试验工程 同路面工程基层、面层 注浆 首段混凝土浇筑 路面工程 沥青面层 水泥混凝土面层 初期支护 混凝土衬砌 基层、面层等 小导管周壁预注浆、深孔预注浆 混凝土护栏 隧道 工程 洞身衬砌 隧道路面 辅助施工措施 防护栏 隧道机电设施 交通安全设施 机电安装工程 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 首批安装设施 注:互通立交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须旁站的工序同主线各相应分项工程的规定。

八、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

承包人提出开工申请 单一分项工程 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开工申请单 返工 下道工序 每道工序施工 不合格 承包人自检填报工序质检单 不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 签认质量检验单

分项工程完工

不合格 承包人自检 申请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证书》 不合格 驻地办检查验收、汇总质量验收单 签认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工程进度监理程序框图

承包人编制修改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承包人编制(修改)具体工程项目 年度、月度计划

计划内容应附有: 主要劳动力计划 主要材料进场计划 主要机械设备进退场计划 施工设施、临时占地计划 现金流量计划 当月(年)计划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当月(年)实际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累计计划完成数和实际完成数计划提前或拖后的原因分析拟采取的对策 现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数量汇总数

监理工程师审查

承包人执行计划 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完成值的检查 工程竣工

计量支付监理程序图

合格工程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 共同现场计量

承包人编制《中期支付证书》 报监理办审核

否 同意否

同意

指挥部审核签发支付证书

工程变更程序框图

业主或设计要求变更 监理办要求变更 承包人申请变更

向监理通知变更意向

向承包人通知变更意向 工程变更报告单

监理办组织四方现场核查, 确定初步方案,指挥部(如需要)、 设计、监理和承包人参加 承包人提交或修改工程变更报告单 监理办审查初步变更工程量,提出变更 单价意见并做出费用评估 指挥部审批工程变更元素(如果需要)

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驻地办签发《工程变更令》(监表7)

按要求整理归档

工程延期申报、审批程序框

承包人在首次延期事件发生后 14天内递交延期申请意向通知书 延期事件发生 承包人每隔7天 延期事件是否 否 报送事件发展的详细资料 是 延续 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调查及收集有关资料、信息、审查延期意向 否

延期事件终结后14天内 承包人递交正式延期申请报告

及最终详细资料

监理工程师提出初审意见

监理工程师填写《延期审批书》报指挥部(业主)

指挥部核认签发《延期审批书》

工程索赔申报、审批程序框图

延期意向是否成立 退还承包人

索赔事件发生 承

21 天内报索赔 人

意向通知 申 报

是 序 报告 21天间隔报临时 否 连续性

索赔事件结束 21天内报正式 《索赔申请书》 监理工程师审核, 提出初审意见 监 审 理 批 填写《索赔审批书》, 并报业主 程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图

质量事故发生 承包人采取应急措施

事故原因分析

承包人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编制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召开方案讨论会 监理工程师收集事故发生资料 业主核准、签发 《索赔审批书》 序

监理工程师审查 学习 不通过 通过 指挥部审批 按批准方案实施

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资料整理保存

完善方案 安全管理程序图

编制安全监理办法和监理 细则

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和 安全措施 检查安全管理网络、技术 交底、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定期安全检查

监理发安全整改通知单 有 承包商整改 不 合 格

有无安全事故 有

继续施工 符合要求 监理检查事故处理结果 处理事故,制定整改 措施,消除事故原因 安全事故处理 程序/监理参加 整改合格 正常施工 监理复查 无 有无不安全因素

九、监理工作基本用表

使用浙江省交通厅质监局制定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统一用表》(光盘)执行: 1、管理文件用表 使用(浙路GL)表。 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 使用(浙路ZP)表。 3、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便用(浙路ZJ)表。 4、施工检测记录用表 使用(浙路JS)表 5、试验检测用表

应选用统一的试验检测数据处理软件 6、监理人员记录用表

⑴巡视用“监理规范”附录B1“巡视记录”; ⑵现场监理旁站用附录B2“旁站记录”;

⑶专业监理日志附录B3“监理日志”或省交通厅质监局浙交监[2004]122号文件规定格式;

⑷监理指令用附录C“监理指令单”。 7、计量用表:选用(浙路JL)表式。

温州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高铁温州站至丽岙连接线公路工程第一监理办

2012年11月18日

附件:施工监理常用文件报送范围一览表

图例:发件人△主送人●抄送人◎

总监理办公室 序号 表 格 号 表 格 名 称 业 主 承 包 人 设 计 质 量 监 督 站 ◎ ◎ 按合同规定时间 实际开工前一周 实际开工前一周 开工准备阶段 开工前 实施前 开工前一个月 周(旬)前报 会后三天内发出 分级各自记录 随时、需要时 报 送 时 间 填写份数 8 4 4 3 2 4 4 2 8 4 1 备 注 监现理场人员 ◎ ◎ ● ◎ △ 道路工结程构师◎ ◎ ● ● ● ◎ ◎ △ 试工验程师总工监程理师代 表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JB)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工程开工通知书 项目开工申请报告 分项开工申请报告 施工放样报验单 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申批表 施工技术(工艺试验)方案报审单 分包申请报告单 承包单位每周(旬)工作计划 工地会议记录 监理日志(报) 材料试验委托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13 14 112 113 (JB)114 材料半成品质检月报表 工程监理报告单 工程监理通知书 ● ◎ △ ● ◎ △ ◎ △ △ ● △ △ △ △ ◎ ◎ ● ◎ 每月计量支付同时报 随时、需要时 需要时 4 4 6 注:本表报送范围内为一般要求,监理机构按常见的一级机构设置,均仅供实用时参考。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 附件:施工监理常用文件报送范围一览表

图例:发件人△主送人●抄送人◎

总监理办公室 设 计 质 量 监 督 站 ◎ ◎ 需要时 需要时 进场前 进场前 分项工程开工前 报 送 时 间 填写份数 备 注 序号 表 格 号 表 格 名 称 业 主 承 包 人 监现理场人员 ◎ 道工路程结师构 ◎ ◎ ● ◎ 试工验程师 ● ● 总工监程理师● △ 代 表 15 16 17 18 19 (JB)115 116 117 118 119 工程变更报告单 工程变更通知单 建筑材料报验单 进场设备报验单 标准试验(综毛体积密度)审核表 ◎ ◎ △ ● △ △ △ ◎ ◎ 4 5 3 3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JB)127 标准试验(标准击实)审核表 标准试验(矿料级配组成)审核表 标准试验(水泥砼(砂浆)配合比设计)审核表 标准试验(沥青混合材料配合比设计)审核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项工程开工前 分项工程开工前 分项工程开工前 分项工程开工前 8 8 8 标准试验(稳定粒料(土)配合比设计)审核表 月进度报告 月监理报告 月工程(施工)报告 分项工程开工前 每月5日前 每月5日前 每月5日前 注:本表报送范围内为一般要求,监理机构按常见的一级机构设置,均仅供实用时参考。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

附件:施工监理常用文件报送范围一览表

图例:发件人△主送人●抄送人◎

承 包 人 总监理办公室 设 计 质 量 监 督 站 报 送 时 间 填写份数 备 注 序号 表 格 号 表 格 名 称 业 主 监现理场人员 道工路程结师构工试程验师 总工监程理师代 表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

(JB)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JB)138 139 (JB)中间交工证书 工程移交证书 工程缺陷负责任终止证书 索赔(费用:延期)申请单 索赔(费用:延期)申批书 在建工程质量事故简报 在建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通知书 在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决定执行通知书 工程暂时停工指令 工程复工指令 驻地(总)监理机构进场情况审批表 预应力张拉用千斤顶油压表标定认证审批表 计量支付月报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需要时 移交时,并须通过交工验收 终止时,并须通过交工验收 需要时 需要时 发生时 发生时 发生时 发生时 发生时 工程开工前 每月25日后 2 3 4 4 4 6 5 5 5 5 3 3 6 ● 0 201-203 4(JB)1 301-32竣工计量支付报告 ◎ △ ● 8 注:本表报送范围内为一般要求,监理机构按常见的一级机构设置,均仅供实用时参考。

完工后或竣工后30天内 6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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